各处的农民有一条简单而快速的致富道路,那就是卖地。作为特殊的稀缺资源,土地的价值很难给于一个确切的定价。农民也许普遍素质不高,但依然有部分有远见之士,对土地的征用持谨慎态度。昨天听到一个消息,广州某农村被征用土地,要求农民签名(这是法律萨、习惯上必需的),必须达到全体通过,然而有部分社员拒绝签字,在协商不成下,乡政府、镇政府与派出所居然联合封屋——此乃一怪,农民不是有选择权的吗?这些单位有这样的权利吗?不仅拒绝的农民有麻烦,签名的农民也有麻烦,他们分派到一个任务,就是充当说客,必须与自家人做“良好”的沟通——此乃二怪。
 这些单位为何如此慎重其事?为何要用这样的手段?而农民又为何不同意卖地呢?毕竟在他们身边有太多的村子因为卖地而“富起来”了,还是他们在担心什么?他们又能否支持下去,能支撑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