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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30
寻求:有关东欧转型国家外贸政策方面的材料.最好是关于捷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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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30 20:09:00

捷克政府制定促进出口的长期政策规划

2003年1月份以来捷克外贸赤字大幅减少,根据捷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表明,在西欧国家市场需求持续低迷的状况下,由于捷克产品竞争力不断提高,其对西欧出口仍然强劲,1月份的外贸逆差大幅减少,仅为38亿克朗(约合1.27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了20亿克朗(约合0.67亿美元)。为进一步推动捷克产品出口,捷克政府出台了酝酿已久的、以支持中小企业出口为主的2003年-2006年促进出口政策,作为政府的一项长期规划,捷克政府以及企业界均认为,从长远角度来讲,这一政策对促进捷克外贸出口具有重要意义。该项规划以支持中小企业出口为主,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提供政府长期信贷。对5000万美元以内的企业出口项目,捷克政府将为其提供长期信贷,预计2004年信贷总额为5亿克朗(约合0.17亿美元),2005年将达到15亿克朗(约合0.5亿美元)。规划指出,为企业出口提供政府优惠信贷的做法符合经合组织(OECD)的有关原则,但其前提是国家预算中有足够的资金用于信贷支持。   第二,国家专项财政拨款将大幅增加。捷克政府用于支持出口的财政拨款今年将达到14亿克朗(约合0.47亿美元),明年为26亿克朗(约合0.87亿美元),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出口,主要用于为企业提供出口信息、培训服务和组织与国外企业的洽谈会等。   第三,规划确定了鼓励出口的重点地区,即中国、美国、俄罗斯、意大利和法国。规划认为,这些国家或者是捷克外贸逆差的主要来源国,或者未来的经济发展前景十分广阔,捷克扩大对其出口有很大的潜力。   第四,规划强调继续重视欧盟市场。对欧盟出口占到捷克外贸出口总额的三分之二,欧盟是捷克最重要的贸易伙伴,因此,捷克政府提出今后要继续加强向欧盟国家出口的力度;   第五,规划强调加强与印度和巴西等发展中国家的合作,促进捷克机械设备对其出口;同时通过对一些国家如越南和南斯拉夫提供发展援助的形式,让当地的消费者更多地了解捷克的机械产品。   捷克经济界有关人士积极评价此项政策的出台,捷克贸易局局长特拉帕认为,这一政策将会大大促进捷克的外贸出口,同时他表示,捷克人均外贸出口额仅为3000欧元,而丹麦、奥地利和瑞典等国家为11,000至15,000欧元,因此捷外贸出口尚有极大的发展空间。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30 20:25:3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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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30 20:17:00

捷克的企业税收政策简介

1、法人所得税 对捷法人实体全球收入及外籍法人机构在捷的营业收入征收法人所得税。 根据捷会计法案及捷会计标准计算税基,其中对于 自2004年1月1日起法人所得税税率将从现行的31%下调到28%。 2、自然人所得税 自2003年1月1日起对月收入在91000克朗(约合3033美元)以上的自然人所得税从目前的32%提高到35%。这一税率只限定在自2003年1月1日起的三年内施行。对此项税率的改革,捷总理什皮德拉向新闻媒体解释,这是为捷灾后重建增加预算而制定的特别政策。这一新增税收措施可使捷政府多收入15亿克朗(5000万美元)。 3、这次税收改革还新增加了夫妻共同收入所得税,即夫妻不用分别缴纳各自原有收入税率级别的自然人所得税,而是交纳两份夫妻“平均收入”税率级别的所得税。(注:捷自然人所得税率按工资收入的不同分为五个级别,从低至高依次为15%、20%、25%、32%和即将实行的35%)这一做法可使夫妻收入有较大差别的家庭,每月节省出一部分开支。该税收将从2004年1月1日起实行。 4、增值税和消费税 2003年1月1日食品和服务类的增值税率将从现行的5%增加到7%,其中服务类包括咨询、法律、财会金融、电讯、邮政等行业;其他一般性消费品的增值税率则将会从现行的22%降低到21%。 自2003年1月1日起烟的消费税从40%提高到44%,同时酒的消费税率也将提高。 自2004年1月1日起将提高汽油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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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30 20:18:00

捷克贸易政策

(一)捷克实行贸易自由化政策,取消了外贸的国有垄断,放开外贸经营权,取消进出口商品限制。根据捷克《贸易法典》,只要在法院和工商局注册的企业,都有外贸经营权。 (二)商品和服务的进出口亦实现自由化,进口关税较低,对欧盟和与捷签署贸易协定国家提供最惠国待遇,对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提供普惠制待遇,对最不发达国家进口实行零关税,出口不征税。 只有极少数产品(如武器、药品和麻醉药品等)实行非关税的进口限制,即许可证制度。对国家承担国际义务限制出口的商品(如纺织品、钢材等)要求出口许可证。 (三)捷克积极支持世界贸易组织的自由化进程,并与欧盟签署了联系国协定,1992年与波、匈、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签署了中欧自由贸易协定(CEFTA)。在这些协定中,对成员国彼此间商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问题都有更为具体的规定。1995年11月1日,捷克成为经合组织的第26个成员国。 (四)捷克政府为了扭转过去过度依赖原经互会国家、特别是原苏联的状况,积极与世界各地区发展经贸关系。捷贸易政策可概括为“侧重欧洲,面向世界,力争贸易多元化”。自经济转轨开始以来,捷克在贸易地区结构上的转变渐趋完成,即从东方转向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1998年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贸易占捷贸易总额的67.9%。 1997年,捷被批准成为加入欧盟的首选国之一,并于1998年3月30日正式开始入盟谈判,预计到2004年捷将正式加入欧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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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9 2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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