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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1

来源:宁夏新闻网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崛起,新型金融信贷行业也随之迅速发展。小额信贷公司以其灵活的贷款方式、简单的贷款手续、方便的贷款模式展现了明显的优势。但是,各路资金“抢滩”又导致“泥沙俱下”。由于看好小额贷款公司的盈利前景,国内信贷公司遍地开花,就连一些上市公司也发起或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而一些民间资本为挤进小额贷款公司的门槛,不惜违规操作。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12年社会蓝皮书中指出,民间借贷交织着规模、价格、结构以及违约等风险,使得该市场潜在巨大危机。而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相当比例的资金没有进入实体经济,而是流入“钱生钱”的投机性利益链条中。一系列卷款潜逃事件来势凶猛,让人感觉眼花缭乱。乍一听似乎都是民间资本惹的祸,但透过现象深层分析本质原因,笔者认为民间借贷本无罪,监管不力才是祸根。

           从规范的角度看,小额信贷组织都不算金融机构,只属于普通工商类企业。根据相关法规,银监部门只有权对银行业机构的金融活动实施监管,对企业、个人等社会领域的非法集资行为则无权介入,很容易出现部分监管职能真空、重叠的现象,在监管的时效性、可操作性、合理性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一些信贷公司便扮演了“影子银行”的角色,利用监管上的空白,通过超范围经营、发布虚假广告和宣传误导,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活动。监管真空、杠杆不受限,这是吸引前赴后继进入者的主要原因。

           融资乱象问题应该引起相关金融机构与政府部门的重视。不仅需要信贷行业自律,更需要监管力量的与时俱进。比如,从多方面入手,为民间借贷活动建立必要的法律和制度规范,对信贷投资公司设置一定的行业准入门槛,将民间金融纳入正常监管与保护,最大限度发挥其积极效用,唯有这样,小额信贷这个民间信贷产品才能真正弥补传统银行业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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