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没有人会真地拿货币到央行换东西,那不是因为货币不是央行的负债,而是因为(1)法律不允许这样(信用货币也称“法偿货币”,靠法律的强制力保证其流通能力),(2)人们认为也没有必要去央行换东西。
人们为什么会遵守这样的法律?恰恰是由于政府有威信与强制力(这正是发行信用货币的基础:货币计在央行负债方的同时,还可能在其资产方计上“对政府债权”——如果有这种情况,央行还可能找政府再“算账”,而政府靠其强制力充当最终“买单”人,负最终清偿义务),如果政府连这样的权威都保证不了,它所发行的货币一定是零值(至少是低值)的。
试想,当一国政局不稳时,人们为什么会纷纷将本币兑换成外币,或购买黄金或其他实物?因为这时人们对政府的权威不再信任了,或者认为政府的权威很难以法律的形式保证货币流通了。
只要人们认为政府的权威是可靠的,人们当然认为没必要找央行(最终是政府)算账,因为非央行的地方会同意人们以货币易物(虽然这也是法律所规定并强制执行的)。
显然,为了维护权威,政府的权威既不能被盗用,也不能被滥用。发行假币是盗用政府权威,有意制造恶性通货膨胀则是滥用政府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