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2006年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3927
学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40号
邮政编码:510650
网址:http://www.hnsmxy.com
E-mail:zsb@hnsmxy.com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性质:民办
我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为了将今年的招生工作做好,我院特制定如下录取原则: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及省考试中心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为考生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环境。
二、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如未完成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
三、尊重考生的第一志愿,如确因为专业人数额满,才调剂到考生的第二志愿。
四、学院执行省制定的有关加分和降分的录取政策。
五、学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标准要求按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六、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七、对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若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要求退档。
八、学院设有奖学金制度、优秀学生奖励制度和助学金制度,提供适当的勤工助学岗位,困难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其中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每学年评选一次。
九、学生收费标准,每生每学年学费9000元,住宿费1200元。
十、本章程若与国家的政策不一致,以国家的政策为准。
十一、本章程解释权在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
十二、联系部门: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20)87025321、87024172,传真:(020)87024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