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明令禁止盖楼 
  有圣旨为证。大历十四年(780)六月,唐代宗颁下严令:“诸坊市邸店,楼屋皆不得起,凡楼阁临视人家,限百日内毁拆。”大和六年(832)六月,唐文宗也颁下严令:“士庶公私第宅,皆不得造楼阁临视人家……于令有违者,杖一百,虽会赦令,皆令改正。其物可卖者听卖,若经赦百日不改去及不卖者,论如律。”
  什么意思呢?唐代宗是说,市民和商人不许盖楼,对于那些已经建成的楼房,只要站在上面可以俯视到其他住户的,都必须在百日之内拆掉。唐文宗的话更狠,不但严禁市民和商人盖楼,连政府和官员盖楼也在限制之列,谁敢盖楼,就揍谁一百大板,即使刚好碰上大赦,也不赦免他,对于那些已经建好的楼房,能卖掉的卖掉,不能卖掉的拆掉,如果百日之内既不卖又不拆,那就等着坐牢吧。
  纵观整个唐朝,禁止盖楼的绝非只有唐代宗和唐文宗这俩皇帝,早在唐朝初年,中央制定的《营缮令》里就有一条是禁止盖楼的:“士庶公私第宅,皆不得造楼阁临视人家。”看了这条禁令您就知道,唐代宗和唐文宗不过是重申和细化已有的规定而已。
  皇帝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建国初年就有了禁令,后来的皇帝一再重申和强调,看来唐朝人想要盖楼是很难的?未必。
  唐高宗乾封年间(666~667年),四川有个副省长叫李晦,此人顶风作案,盖了一楼。楼旁边是一酒店,酒店是四合院,院子里盖了一厕所,厕所没顶,露天,每当有客人上厕所,李晦家的孩子就大呼小叫——他们住楼上,一低头就能瞧见客人的光屁股,弄得客人很尴尬。酒店老板不干了,找到李晦说:“李省长,我们酒店虽小,地位虽低,也有个脸面不是?天天上厕所都被你家孩子偷窥,这日子还有法过没有?您盖楼我管不着,但我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从今往后,这酒店我也不干了,这四合院我也不住了,我们搬走总行了吧?”李晦倒挺容易说话,丝毫不打官腔,很爽快地说:“哪能叫你搬呢,毕竟盖楼是我的错,既违反了朝廷的规定,又侵犯了你们的人身权,你别生气,我现在就拆了它!”说到做到,李省长“即日毁其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