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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9
为提振经济,唐宪宗时期颁布了强制消费的命令,规定京城内的公务员家中存款不得超过5000贯,还专门设立奖励基金,鼓励人们检举告发者那些不消费者,大有谁拒绝消费消灭谁的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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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9 08:58:42
唐宪宗是个有为皇帝,年轻时遍览群书,对于贞观、开元盛世时期的故事仰慕非常。继位之后,宪宗以先祖为榜样,呕心沥血干革命,虽然没有达到李世民、李隆基时代的辉煌,却也把唐朝发展的曲线拉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为了提振经济,公元817年,39岁的宪宗颁布了《禁私贮现钱敕》,用今天的话说,这就是一个强制消费令。消费令规定,凡是京城之内的公务员,不论品级,家里面的存款,最多不能超过5000贯,超过者必须把多余部分拿出来消费。这一政策同时蔓延到做买卖的商人、寺庙乃至普通老百姓。总而言之,只要你腰缠万贯,就至少得取出一半儿来消费。

  表面上看,这次强制消费运动把普通百姓也列了进来,实际上却是“名存实亡”。想想看,就算活在开元盛世,又能有几家老百姓有5000贯的存款。显而易见,运动的矛头是直指那些巨商富豪和官僚贵族的,因为他们像存粮食一样囤积了大量的铜钱。据《旧唐书》记载,“时京师里问区肆,所积多方镇钱。王锷、韩弘、李惟简,少者不下五十万贯”。存款排名靠后的竟然都有50万贯以上,正因为他们存钱不消费,导致市面上濒临钱荒的危险,用现在的话讲,就是通货紧缩。

  一想到这,唐宪宗连觉都睡不安稳,因此强力推出了强制消费运动。为了确保效果,消费任务还要限时完成。《旧唐书》记载,“从敕出后,限一月内任将市别物收贮”。也就是说,您买什么政府不管,但满打满算四个礼拜之内,您必须把存款花到标准线——5000贯以下。如果到期没有完成任务,对于普通老百姓,抓来杖打一顿后处以死刑;对于文武官员和公主等,重罚或者降职;对于其他皇亲和皇帝身边的办事人员,统统记入黑名单,登记造册上报皇帝御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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