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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0
四种生活方式
2017.4.10

一个人处在社会之中,到底是社会环境塑造了个体还是个体改变了社会环境呢?儒家说,君子不物于物----即不被外界控制,佛家说:菩萨是“心能转物”---即觉悟有情的人能以自己的正能量改善社会环境。可见,人是可以也应当努力改善环境。以此,基于“劳动就是价值创造、就是效用与美的创造,改善环境就是促进公平正义”;我推导出人的四种生活方式。
第一,光劳动,不去改善环境。
这种人逆来顺受,是典型的劳动模范。如果制度公正或雇主公道,则这种人最适合。但是,在这种人太多的时候,一定会滋生第四种人(不劳动光掠夺)的产生。因此,可以这么说,你不改善环境,环境就会伤害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第二,既劳动也努力改善环境。
这种人热爱劳动,因为他们深知:劳动不仅仅能解决生存与发展的问题,而且劳动本身能助人成长、劳动本身可以成为快乐的源泉。但是,他们也深知,一个人处在社会中必须履行维护公平举张正义的责任,其中,包括维护自己合理的权益。因为正能量不去克服负能量,负能量就会克服正能量。所谓“东风西风”论即是这个意思。
第三,不劳动也不去改善环境。
这种人典型性表现就是消极怠工,例如阿Q:不得不打工时就打打工、如有机会则去“捞一把”,失败了则在心里找个虚幻的理由证明自己实际上胜利了。这种人既没有自觉到主动履行自己的公民职责,也没有发现劳动是快乐的泉源。因此,常常依靠宿命论和迷信以及自我麻醉来混日子,即使做点事情也是被逼被迫的。这种人一有机会上位,很容易变成第四种人---光掠夺不劳动。平常他们可能安分守己,实际上是愚昧无知。
第四,不劳动、光掠夺环境。
这种人是被惯出来的,即:是因为第一种人(也许,第三种人更难辞其咎)太多而被纵容。这种人的工作----如果说是工作,或者灌输歪理邪说---如宿命论,或者培植打手与暴力,甚至还推行愚民措施---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权力而不是权利是这种人维护社会秩序的核心。偶然也有高明者看到公平与正义是其掠夺产物的最大来源,但是,其贪婪成性的短视习惯总会控制这些人的人格或其群体规则,因而,社会以停滞甚至退步为常态。路径锁定在裹足不前的陷阱里。
于我国当前来说,固然要强调自然环境的改善,但更要强调社会环境的改善。固然要强调技术创新与发展生产力,但更要强调社会进步与制度完善。固然要强调居民热爱劳动,但更要强调履行其公民职责---即维护公平与正义的职责。
我们都要既努力劳动又敢于担当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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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11 20: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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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11 22:09:00
水浪 发表于 2017-4-11 20:38
佛在《涅槃经》中教诫说:“无病第一利,知足第一富,善友第一亲,涅槃第一乐。”我们能将这四个第一变成生 ...
古人说,上医治国,中医治人,下医治病。真正涅槃需天下太平,即天下大公平。所以,心性还需知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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