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7-4-18 23:19 
由于辩证法教育是强制性的,因此我们这几代人都在概念不清语义不明的语言环境下成长。我们成年后要恶补语法 ...
你当然不需要恶补语文和逻辑,因为你只需要信口雌黄、颠倒黑白就可以了。像霍金讲的三种不同的时间箭头,到了你的嘴里就变成了三者是“是同一事物情况,毫无任何差异”,你还有恶补语文和逻辑的必要吗?
对了,按照你对语文和逻辑的理解,“无知求知”就是一个足以“望文歧义”和违反定义规则的概念。
第一,“无知”和“求知”属于两种完全不同的状态。既然是无知,那么无论如何求也不可能变为有知,因为如果变成了有知,那么“无知”就不成立了,“无知”就成了歧义。
既然无论如何求也不可能变为有知,那么求就毫无任何意义,因为再求也不可能获得知。所以,既然是“无知”,再加上“求知”就成了歧义。
所以“无知求知”就是一个望文歧义的概念。
第二,“孤立、静止、片面”就是定义的规则。
在“无知求知”概念中,把“无知”和“求知”这两种不同的甚至相互矛盾的状态合并到了一起,显然违背了“孤立、片面”的定义规则。而“无知”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求知”则是一种变化的、过程性的状态,“无知求知”把静止的状态和变化的、过程性的状态合并到了一起,显然有违背了“静止”的定义规则。
所以,“无知求知”就是一个违反定义规则的概念,是一种意义不定的表达方式,不是正常人的表达方式,是神的表达方式。
以上分析表明,在“无知求知”的概念上,你使用的矛就是为戳你自己的盾而制作的,所以,真正需要恶补语文与逻辑的恰恰是你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