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高学历人才的优惠待遇
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才、省级特聘教授、海外优秀博士和高水平学术技术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和其他特殊人才,技能性特别强的双师型人才,其他特殊专业、特别优秀的博士,学校实行特殊政策,待遇面议。
引进博士享受下列优惠待遇:
(一)安家费
1.急需专业和紧缺专业博士30万元;
2.优秀博士25万元 ;
3.一般专业博士20万元。
(二)住房
学校为受聘博士提供周转房1套(含家具),免费居住2年,到期退还学校。(签定免费居住合同)
(三)购房补贴
受聘博士在校外购房者,学校提供购房补贴:
1.急需紧缺专业博士及优秀博士25万;
2.一般博士20万。
注:购房补贴凭在商丘市区购房合同和交还住房证明发放,同时需有购房款项证明等材料。
(四)博士津贴
完成《博士首聘工作协议》的任务,享受博士工作补贴4000元。
(五)科研启动费
科研启动费以项目形式使用,实验性理工科50万元,其他学科类别10万元。
(六)工作电脑
配备笔记本电脑一台。
(七)实验室和资料费
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实验室;每年提供资料费5000元(由人事处备案后到财务处报销)。
(八)成果奖励
来校工作后,学术成果达到有关要求的,按照《商丘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享受相应科研奖励。
(九)子女入学
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十)配偶问题
根据博士要求和配偶的具体情况,在本人提出申请后,学校帮助解决配偶工作。(1)博士配偶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在择业期且符合招聘条件者,按当年公开招聘政策和程序进行招聘;如果不在择业期但符合调入条件者,学校协调调入。(2)博士配偶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者,学校按人事代理安排。(3)不符合上述两类人员,学校安排临时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