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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2


引进高学历人才的优惠待遇

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才、省级特聘教授、海外优秀博士和高水平学术技术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和其他特殊人才,技能性特别强的双师型人才,其他特殊专业、特别优秀的博士,学校实行特殊政策,待遇面议。



引进博士享受下列优惠待遇:

(一)安家费

1.急需专业和紧缺专业博士30万元;

2.优秀博士25万元 ;

3.一般专业博士20万元。

(二)住房

学校为受聘博士提供周转房1套(含家具),免费居住2年,到期退还学校。(签定免费居住合同)

(三)购房补贴

受聘博士在校外购房者,学校提供购房补贴:

1.急需紧缺专业博士及优秀博士25万;

2.一般博士20万。

注:购房补贴凭在商丘市区购房合同和交还住房证明发放,同时需有购房款项证明等材料。

(四)博士津贴

完成《博士首聘工作协议》的任务,享受博士工作补贴4000元。

(五)科研启动费

科研启动费以项目形式使用,实验性理工科50万元,其他学科类别10万元。

(六)工作电脑

配备笔记本电脑一台。

(七)实验室和资料费

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实验室;每年提供资料费5000元(由人事处备案后到财务处报销)。

(八)成果奖励

来校工作后,学术成果达到有关要求的,按照《商丘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享受相应科研奖励。

(九)子女入学

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十)配偶问题

根据博士要求和配偶的具体情况,在本人提出申请后,学校帮助解决配偶工作。(1)博士配偶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在择业期且符合招聘条件者,按当年公开招聘政策和程序进行招聘;如果不在择业期但符合调入条件者,学校协调调入。(2)博士配偶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者,学校按人事代理安排。(3)不符合上述两类人员,学校安排临时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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