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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7

按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原意,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经历三个阶段。Ⅰ、“长久的阵痛”,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Ⅱ、“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Ⅲ、“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1]十月革命后的俄国处在过渡时期,列宁一再提醒“我们还没有达到社会主义”。[2]新经济政策只是过渡时期的民族特色政策,而不是“社会主义观念的飞跃”。

列宁认为一国内只能达到夺取政权的胜利,但不意味着社会形态已转变,而只是开始了建设社会主义即向社会主义过渡。列宁认为单个国家是不能建成社会主义的。而社会主义胜利希望在于东方民族的大解放。《宁肯少些,但要好些》一文中指出:“斗争的结局归根到底取决于如下这一点:俄国、印度、中国等构成世界人口的绝大多数。正是这个人口的大多数,最近几年来非常迅速地卷入了争取自身解放的斗争,所以这个意义上说,世界斗争的最终解决将会如何。是不可能有丝毫怀疑的。在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是完全和绝对有保证的”。[3]

由于东方民族的特殊条件,在不发达国家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将长期处在建设社会主义即过渡时期,不得不与商品经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长期共存。而斯大林在列宁死后不久,就开始迎合党内急躁情绪,改变列宁的“一国不能建成社会主义”这一自己过去也论述过的判断。1924年12月在《十月革命和俄国共产党策略》中开始明确认为一国可以建成社会主义。后来,发展成为在“空地上”建设社会主义的“空地论”,即认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他指的是第一阶段共产主义的生产关系)不能像马克思说的那样在旧社会的胎胞里形成,不能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形成,只能由无产阶级政权在“空地上”创造出来;斯大林认为无产阶级政权是有能力在“空地上”创造新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的。(苏联科学院哲学所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文版第4 5 1)

人们知道,马克思所指的社会主义是占有已经社会化,即整个社会劳动者联为一个整体,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生产过程和生产产品,在马克思看来,有商品生产不是社会主义社会。而且,按照马克思的设想,过渡时期是无产阶级专政时期,过渡时期结束,无产阶级专政也要消亡。不存在无产阶级专政在社会主义继续存在的问题。

这样的话,我们发现斯大林陷入两难:一来,任何一个对东方国家国情有清醒认识的人都不会贸然实行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主义”。斯大林是个极其敏锐的政治家,他完全懂得苏联顶多能达到哪一步。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他认为在资本主义和生产集中不够发达的国家,由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可以国有化的仅仅是一部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还不能消除,他说:在苏联,当剥削制度被消灭之后,社会主义生产的全民形式和集体农庄的形式这两种公有经济之间,城乡之间,“除了经过商品的联系,除了通过买卖的交换以外……都是集体农庄所不接受的。”商品生产“仍是必要的东西”。[4]但另一方面,坚持苏联可以建成社会主义有重大政治意义,尤其是对于反托派和布哈林的政治斗争有重大意义。

斯大林解决这个矛盾的办法就是改变社会主义这一语词的涵义:1930年联共十六大上,斯大林说,我们现在还处于过渡时期,但是我们现在所处过渡时期与过去不一样了,过去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过渡时期,现在则是社会主义成分掌握了国民经济的一切杠杆,“已经进入社会主义时期”[5]斯大林区别过渡时期不同阶段,这无疑是正确的。但他不是提出过渡时期的概念,而是直接说已经进入“社会主义时期”。1936年苏联新宪法宣布进入社会主义,但却没有消灭阶级差别,没有取消无产阶级专政。由上可见,斯大林偷换了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概念,他所指现实社会主义实际上只是过渡时期的一个特定阶段,我们姑且称之为“准第一阶段共产主义制度”。历史事实表明,苏维埃政权直到灭亡也没有创造出第一阶段共产主义社会的经济关系。不但苏联等国向第一阶段共产主义社会挺进的努力没有成功,而且从六十年代开始,在这些社会所拥有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制约下,这些社会还出现了同向第一阶段共产主义社会发展方向相反的进程,陆续开始了以吸纳资本主义因素为特征的改革,连苏联式的“准第一阶段共产主义制度”也没有能站住脚。

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认为,任何一种特定的生产方式和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都是在生产力发展到要求建立这种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之后才出现的。人们在生产中结成什么样的生产关系,或者说生产关系的性质是什么,是由生产方式的性质和状况决定的,归根结底是由生产力的性质和状况决定的,而不是由政权即政治暴力决定的。相反,包括政权在内的社会上层建筑的性质却是由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的。认为第一阶段共产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可以由政权创造出来,把直接的政治暴力当成本原的东西,把政治状况当成经济状况的决定性的原因,就完全违反了生产关系由生产方式决定,并最终由生产力决定的原理。马克思还认为,“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是从无中发展起来的,也不是从空中,又不是从自己产生自己的那种观念的母胎中发展起来的,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发展过程内部和流传下来的、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内部,并且与它们相对立而发展起来的。”[6]可以认定,第一阶段共产主义生产关系只能由无产阶级政权在“空地上”创造的观点并不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而是与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相对立的观点。

斯大林制造了一个恶劣的先例,一个以实用政治策略目的任意篡改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的先例。这种改动不是以客观规律依据自动告诉全党为什么不能马上向共产主义第一阶级过渡,而是用指鹿为马的手段论证我们已经生活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中,这种作法虽然是一时实用目的,但长远看,有重大的不良影响。

一是,让很多教条主义者混淆现实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主义”区别,把过渡时期必须存在的东西当成是要废除的东西。陈伯达要废除商品、张春桥要破除“资产阶级法权”都属此类;或者是认为斯大林的社会主义商品论“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而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设想是“空想”,卓炯同志的商品经济“万古长青论”就属此类。

二者,过早宣布进入无阶级社会,囿于第一阶段共产主义社会是无阶级社会这种马克思主义观点,始终难以对现实社会的阶级和阶级矛盾问题有实事求是的正确认识,当然也不可能有基于这种认识的正确的方针和政策、策略。斯大林在阶级斗争实践上为了追求无阶级的目标,一直走扩大化路线,失之过“左”。但辩证法的观点认为:极“左”实右。理论上宣布进入无阶级社会又让无产阶级政党、无产阶级专政失去了合法性,放松了对资本主义复辟的警惕性,为右倾机会主义打开了缺口。赫鲁晓夫的“全民国家”、“全民党”其实是对斯大林“建成论”在逻辑上顺理成章的发展。“全民党”导致中央出修正主义,党内有资产阶级代理人,最后让人民群众失去对社会主义信心,亡党亡国。

综上所述,可以说,苏联共产党对苏联社会所处发展阶段判断失当的政治后果是让党的路线不是犯“左”的错误就是犯右的错误,败坏了共产主义的声誉,使之失去了对人民群众的吸引力。斯大林的“建成论”是马克思主义民族化过程中的失败案例,值得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深入思考。

对自身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的判断是否正确,对于希望在历史上有所作为的政治集团来说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对本国社会所处发展阶段的判断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定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依据。判断正确,可以使党顺利前进,取得预期的胜利。判断失误,将会使党遭受挫折,甚至失败。

本文关于斯大林“建成论”的分析已经指出,苏联式的“社会主义”并不是马恩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现实社会主义之所以不能贸然向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列宁所称的社会主义)过渡,是由于东方国家的生产力尚未具备过渡的前提。斯大林把过渡时期的一个阶段混同社会主义,这在理论上引起了巨大混乱,为“左”、右两方面的错误制造了重要条件。把苏联说成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导致了人们误把现实社会的种种不足之处都看成是实践了共产主义的结果,败坏了共产主义声誉,失去了对人民群众的吸引力。把有阶级和阶级斗争的社会误当成无阶级社会,这一系列不实事求是的错误认识为资产阶级向党进攻,修正主义篡夺领导权大开了方便之门。

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的选择有三种:

一是,在理论上坚持不修改,实践上向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过渡。这就是赫鲁晓夫的“二十年建成共产主义论”。中国的陈伯达、张春桥也一再要求按马克思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特征来建设中国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这是一种企图超越社会发展必经阶段的错误选择,是取得政权的共产党在宏观上所犯的“左”的战略性错误的根本内容。

二是,在理论上尽管对本国社会所处阶段的估计渐次降低,在实践上却把马恩对过渡时期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达到共同富裕的设想扔到一边。有些人不断地一会儿宣布马克思恩格斯对第一阶段共产主义社会特征的设想这一条不符合实际,已经被我们的实践所“突破”,一会儿又宣布那一条不符合实际,已经被我们的实践所“突破”。等这种所谓的“突破”积累到一定程度,便宣布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是空想,委婉一些的说法,则是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带有空想的色彩或成分。把过渡时期对市场手段、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必要利用,歪曲成“突破”了马恩的社会主义观。这种做法是为了论证资本主义就是社会主义或民办社会主义,“骗出一个新体制”,把向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过渡的现实社会主义方向扭转为向资本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倒退。戈尔巴乔夫就是在否定斯大林社会主义观的基础上,上下其手,将苏联人民引到官僚资本主义的深渊。这种选择的坏处是,它迟早会导致拆毁然后抛弃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共产主义学说,否定共产党的理论基础,使共产党失去安身立命之本。

正确的办法是第三种,在理论上确认我们与马恩设想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列宁所说的社会主义尚有很大差距。在实践上,改革、完善、壮大发展已有的社会主义因素,根据生产力实际情况,利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市场手段,为以后向社会主义过渡准备必要的经济条件,这既可以使我们获得与当前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又可以巩固共产党执政的基础。由于中国共产党有过在民主革命时期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驾驭和领导资产阶级的经验,这样做并不是不可能的。

最早承认现实社会主义“不够格”的是毛泽东。在读到《联共(布)第八次代表大会的决议》中关于苏联已建成社会主义,彻底巩固公有制,完全铲除剥削的表述时,他批评道:“集体所有制本身有个变化、变革的过程,全民所有制本身也有变化,变革的过程,如体制下放、分级管理、企业自治权等”。[《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简本)》,第293]我们要两步走,“第一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 同上,291]从这些论述可以明显看出,毛泽东委婉地变通了斯大林的社会主义观,并提出了改革公有制实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适应的思路。后来,毛泽东又评论道,我们现在和旧社会差不多,商品交换、阶级差别还存在,是没有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国家。通过大跃进失败后的调查,毛泽东又赫然发现,农村有大批干部“都烂掉了”,[参见《毛泽东传(1949-1976)》第二十七——二十八章]资本主义生产系在中国仍有很强大的力量。毛泽东比前人高明之处,在于他看到了中国所处的是过渡时期,既存在向前,向更高级社会发展的可能,也存在退回资产阶级专政的可能。“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谁战胜谁的问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才能逐步解决。”[1963417日的批语]毛泽东的失误之处在于,他没有贯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适应的马克思主义原理,没有利用资本主义发展社会主义,毛泽东发动文革的目标是试图维护中国的社会主义导向,彻底实现公平正义,甚至要排除“官僚主义者阶级”对他设想的阻挠。[参见《毛泽东传(1949-1976)》第三十三——三十四章]但严重脱离国情的政策,导致大混乱,大失败。在当时中国的生产力条件下,搞“共产主义大学校”的“五·七”指示,成了军事的“苦修苦炼的、斯巴达式的社会主义”典范。

邓小平在正确总结毛泽东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基础上,升华了对中国国情和社会主义的认识,小平同志曾说,“我们现在搞的社会主义,实际上还不够格。”这不是邓小平的个别提法,而是凝聚邓小平很深思考的重要论断。

这个阶段和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相比,在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上具有质的区别。其重要标志是,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存在,商品生产的存在,剥削和阶级的存在,政党和国家的存在等等。它包含着短暂的新民主主义尚未完成的任务,因而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民主主义的性质,具有“亦此亦彼”的“准社会主义”性质。这个阶段也可以说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过渡时期”。同时,这个阶段又开始否定,埋葬资本主义的阶段,包括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公有制是经济制度的基础,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等等。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私有制,但在中国,私有制还是这个“不够格的社会主义”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还不可能消灭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可能消除阶级和剥削。在这个阶段可以做到也必须做到的是“节制资本”,避免大规模的、严重的两极分化。邓小平1985年就警告: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导致走了资本主义道路,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我们的改革就失败了。[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1]南巡结束后,邓小平与其弟邓垦等人的谈话中突出强调要开始特别注重两极分化问题了。[参见《邓小平年谱》]

邓小平高瞻远瞩地指出,“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邓小平文选》第3卷,138]这句话既确定了我们事业的方向是穿过“过渡时期”走向社会主义,另一方面又说明了达到事业的发展动力是改革。

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明确指出:“不改革不行,改革开放不坚持正确的方向也不行。”任何一种社会制度都会有一个适应生产力发展而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社会主义制度也是一样。恩格斯指出:“我认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他看成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马恩全集》37卷,443]毛泽东亲自主持发表的《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中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仍然存在一定矛盾,“这种矛盾表现为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某些环节上的缺陷。这种矛盾,虽然不需要用根本性质的变革来解决,仍然需要及时加以调整。”这说明社会主义制度是通过内在的矛盾运动,通过自身的改革而不断向前发展的。同时,由于各国的具体国情不同,因而建设社会主义不可能有普遍适用的固定不变的模式。列宁说:“由于开始向建立社会主义前进时所处的条件不同,这种过渡的具体条件和形式必然是而且应然是多种多样的。地方差别、经济结构的特点、生活方式、居民的素质、实现这种或那种计划的尝试,——所有这些都必定会在国家这个或那个劳动公社走向社会主义的途径的特点上反映出来。”[《列宁全集》34卷,140]




[1] 参见列宁《国家与革命》第五章,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3版,第77-95

[2]《列宁全集》第26卷,第435页。

[3]《列宁选集》第4卷,第796页。

[4] 《斯大林选集》下卷,1979年版,第550页。

[5] 《斯大林全集》第13卷,1955年版,第6~7页。

[6] 《马恩全集》第46卷(上),第2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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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7 16: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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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7 18:56:00
支持楼主,我认为楼主已经把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阶段,社会主义阶段弄明白了,更重要的是区分了斯大林模式和马克思以及列宁认识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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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7 18:59:00

本文参考了智效和 和李延明老师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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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20 14:21:00

楼主的水平的确深不可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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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20 16:39:00

全是些,现阶段政治性的宣传话语,没有一点真正的意义。李昆华,十足的党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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