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管考试 九区 经管高考
5231 0
2017-05-31

广西师范大学学费_广西师范大学住宿费

第十七条 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校际交流项目、专升本学生除外)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收费标准最终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批的标准执行,依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分学年预缴,毕业时按照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结算学费,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清算学费。学费预缴标准为:

(一)文、史、法、哲、教育学类专业:4400-5000元/学年。

(二)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5000-5500元/学年。

(三)艺术类专业:①工业设计专业8700元/学年;②其他专业12000元/学年。

(四)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7800元/学年。

(五)应用型人才培养类专业:文史、管理类6100元/学年;外语7100元/学年;工科类7600元/学年;艺术类12000元/学年。

(六)职教师资班专业:文史类6100元/学年;理工类7600元/学年;艺术类11000元/学年。

(七)中外合作办学类项目专业:

1. 学前教育(中英合作办学)专业前2.5学年按25000元/学年收取(其中半年12500元);2.5年后在国外学习者,学费按国外相关学校学费标准收取;继续留在我校学习者,学费按转入的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2. 第一、二学年,中英项目的艺术类专业按22000元/学年收取,其它类专业按18000元/学年收取;两年后,在国外学习者,学费按国外相关学校学费标准收取;继续留在我校学习者,学费按转入的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八)数学类和统计类前两年按学年制收费,收费标准为5500元/年。生,后两年按分流后所读专业收费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

第十八条 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的有关介绍、奖贷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今年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 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邮编:541004;咨询电话(传真):0773-5818532;电子邮件:zsb@gxnu.edu.cn;学校网址:http://www.gxnu.edu.cn。

附 则

第二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