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和而不同”——不要为有剽窃行为的同志讳疾忌医(转载 题目后加)
一位郑州师专的网友对《我郑州师专应拿出刮骨疗毒的勇气清除学术腐败》的帖文回复说,“樊文说不上是剽窃,至多算是引用不当。发这样的帖子,会伤害别人、伤害学校,最总(终)也会伤害自己。我们要珍惜学校的发展机会”等等。对于这三句话,我希望与这位网友(按:从他前几天跟帖而又匆匆删去重写的行为和文字看,他好象是位被人驱使或优柔寡断、认识尚未定型的网友)通过交流,达成如下共识。
1、学界的生命在于探索和创新,所以学界所谓的“引用不当”是有度限的(这里抛开那种“引用不准确”类的“引用不当”),如果在引用的量上超过了一定的度,或别人首发内容的引用不注明出处,那就不是“引用不当”的问题了,而会被学界统一界定为剽窃或抄袭。之于《樊文》是否剽窃《李文》,如果《樊文》和《李文》都是场面上三五句的客套话,那么出现雷同完全正常,问题是二者都是长篇论文,有许多论点和论据,它们都正常雷同的概率就极低了,一般可认为是后发文者剽窃或抄袭了首发文者。这里显然存在一个如何认识剽窃和抄袭的思想方法问题,希望这位老师参阅有网友写的帖文《对明显的“剽窃门”实在不应再“躲猫猫”》。
2、孔老夫子说过“君子和而不同”,意即做人应和睦相处而不要曲意逢迎。我们大家相处当然要以“和为贵”,但“和”不是什么都顺从,更不是帮人讳疾忌医,那样做只能害人,把人推向更难以赦免的罪恶深渊,这样的例子在我们的生活中太多太多了。特别是如果对一个领导什么都顺从,或帮一个领导讳疾忌医,那就不仅是对一个领导的灾难,更是对这个领导权属下一个单位或部门的灾难,这样大大小小的教训也太多太多。就象一个大美人的脸上和头上不幸长出了有毒的疖瘤,我们应帮其末药或割除才对;相反我们若还在这位大美人的脸上和头上分别涂胭脂和扎蝴蝶结,把毒瘤遮掩而将其美化,那脸上和头上的毒瘤只会越长越大,那才真正“会伤害别人”呢!
3、大凡正直而有水平的大学领导,或真正“常怀忧党之心”的大学领导,对本校发生的“剽窃门”都敢于抓住这特有的“契机”自揭其短,并作出惩前毖后的处理,把坏事转化为好事,以割除学校积弊,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相反,有的大学领导对本校发生的“剽窃门”总是千掩百遮、文过饰非,还对下属美其名曰;“要珍惜学校的发展机会”等等,实际上越是有这样心态领导的学校,必定问题越多,所揭出的“剽窃门”越只是“冰山一角”。试想,一个带着象冰山一样沉重错误包袱的大学还能健康发展吗!如果如此沉重的错误包袱都不想甩掉,这样的学校越“发展”,铸成的错误只会越大,越积重难返,这样的学校最后只能“发展”到茄子地里,或被大冰山压到五洋之底,让你整天只见鳖虾横行。
以上三点,希望能与郑州师专的那位网友达成共识。使学校早早进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转载后语:从一些网友(包括学生的)的帖语来看,郑州师专的问题主要还不是孤立的樊豫陇同志的错误,樊豫陇同志的错误只是“冰山之一角”,它引暴出了郑州师专大量“水面下的冰山”,这才是更应该正视和重视的。笔者比较主张对我国当下初犯学术腐败领导者只要他承认错误、接受教训,保证不搞秋后算帐打击报复,取得群众谅解,可给予从宽不从严的组织处理,因为这里确有大环境使其然的因素;但在审查阶段应该从严不从宽,因这是实事求是精神的体现,这对社会、学校和剽窃者本人都会有深刻的警教意义,有助于清除当前严重的学术腐败。否则,必然是姑息养奸、后患无穷,此绝非危言耸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