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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zhenfeng 发表于 2009-9-27 07:54 mikechenck 发表于 2009-9-27 01:17 看了这帖子,觉得如鲠在喉,有些话不得不说! 个人认为,一稿多投如同找工作一样,双向选择嘛。你同意刊登,我还要比较刊登的时间、考虑需交版面费的多少等问题。没有太多可指责的。 这个帖子的第4点最令人恶心的!使用“改名”这样的阴招对付人,本身做法既无耻又违法,盗用、篡改他人劳动成果!还有资格教训别人吗?你杀了人,所以谁都可以把你也杀了,如果大家都按照这样的逻辑来做事的话,那还要司法机关干什么?,岂不是天下大乱! 总之,这样的帖子很令人反感!LZ就是强盗逻辑
mikechenck 发表于 2009-9-27 01:17 看了这帖子,觉得如鲠在喉,有些话不得不说! 个人认为,一稿多投如同找工作一样,双向选择嘛。你同意刊登,我还要比较刊登的时间、考虑需交版面费的多少等问题。没有太多可指责的。 这个帖子的第4点最令人恶心的!使用“改名”这样的阴招对付人,本身做法既无耻又违法,盗用、篡改他人劳动成果!还有资格教训别人吗?你杀了人,所以谁都可以把你也杀了,如果大家都按照这样的逻辑来做事的话,那还要司法机关干什么?,岂不是天下大乱! 总之,这样的帖子很令人反感!
astra4036 发表于 2009-9-27 08:00 我觉得应该支持一稿多投,一稿多发应严禁杜绝。 市场经济,作者也有选择的权利,多家杂志社进行比较,比较它们的审稿时间、稿费、服务。否则若一稿一投,平均审稿时间算2个月,从审稿录用到发表时间算2个月,作者第一次投稿并不一定能通过,一篇文章平均3次投稿,也就说,从投到录用可能要1年时间,作者的时间浪费了,论文的时效也可能过期了。 所以,支持一稿多投,但严禁一稿多发!
guodandan 发表于 2009-9-26 09:58 说的很有道理,可是有些期刊根本就没有严格的外审程序,关系稿件经常加塞,如果你投给这样一个期刊,望眼欲 ...
oisee 发表于 2009-9-27 08:56 楼主帖子中编辑部的做法甚是恶毒,自己窃取别人成果可以,作者拿自己的稿子多投几家就是多大的罪过,典型的 ...
孤雁双飞 发表于 2009-9-26 11:41 其实一稿多投也反映了一个人的风险承受能力,不能总是在道德上谴责他们,应该试着去理解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