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手机、PC等)重视头部内容直接获取用户,互联网电视端重视入口价值带动的用户规模提升。由于监管要求的不同,带来了移动端(手机、PC等)与互联网电视端(智能电视一体机、OTT盒子等)不同的竞争路径:
移动端重视内容体验,内容直达链条不存在阻隔,以内容为获取用户的重要手段,基于内容的变现也是实现盈利的主要方式;
互联网电视端重视硬件入口价值,每台互联网电视终端与集成播控&内容牌照一对一的绑定关系,对于手握渠道用户这一核心禀赋的终端厂商而言更具比较优势,因此也赋予了终端厂商逆向选择的权利。
庞大市场基数的结构分化
手机端与电视端互联网用户规模增长最快,而PC端已经出现下滑。目前来看,电视端用户最具备规模提升潜力。2016年使用手机、电视上网的网民占比分别为95.10%,25.00%,较15年增长了5.00个百分点和7.1个百分点。而使用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上网的网民占比分别为60.10%,36.80%,分别较上年下滑了7.5个百分点和1.9个百分点。
图1:2015~2016年网民互联网接入设备使用情况(单位:%)

手机成为网民最频繁的互联网络接入设备,流量费用的下降是未来存量用户向有效付费用户转化的催化剂。根据工信部统计数据,2016年,4G用户数全年新增3.4亿户,总数达到7.7亿户,在移动电话用户中的渗透率达到58.2%。3G/4G用户累计达到9.4亿户,占移动电话用户的比重达到71.2%。
图2:2010-2016年3G/4G用户发展不断创新高

根据CNNIC的统计调查数据,截止2016年12月,中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到5.45亿,较上年同期增长4064万人,同比提升8.1%。而手机视频用户接近5亿,较上年同期增长9479万人,同比提升23.4%。而使用高速4G网络用户比例继续提升以及资费的进一步下调,用户通过手机收看视频的习惯将进一步提升。
移动端的竞争是内容的直接对抗,互联网电视端的竞争是硬件与内容叠加的增量竞争。
截至2016年底,中国有效视频付费用户规模超过7500万,但是与手机及电视用户存量对比而言依旧较低,获取终端入口,并将终端用户向视频有效付费用户转化,是互联网视频最大的机遇也是最大挑战。
移动端内容直达链条不存在阻隔,且内容在各移动终端之间具有同质化特点,用户在移动终端转化成本低,因此以内容为获取用户的重要手段,基于内容的变现也是实现盈利的主要方式;而由于广电181号文规定,决定了一个型号的电视机仅可以集成一家牌照商,而短期内互联网电视终端(尤其是智能电视机)的难以替代性,更使得互联网电视龙头厂商的入口价值得到了一定的保证。
传统厂商及互联网品牌均大力发掘互联网电视的终端潜力互联网电视渗透率不断提升,留给OTT盒子可发掘的存量市场会越来越小,在不断的迭代更新下,未来的家庭互联网终端还是将以互联网电视为主。
一方面,硬件厂商也可以通过运营服务,实现了新的收入模式。用户价值变现将逐步远离盈亏平衡点,而龙头公司用户规模的逐步积累,与二线品牌将不断拉大差距,从视频端收入开始,单客价值差距将愈发明显。另一方面,基于智能电视的广告机制高度依靠用户规模,随着活跃用户数量的提升,更能体现其他内容的价值,广告主的投放习惯也将受到广告媒介的规模影响而发生变化,更伴随着智能电视的CPM提升。随着规模的提升,广告精准投放将在大屏经济中显现更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