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剩余劳动S是耗费的活劳动减去工资品价值以后的部分: .由于 ,就有 。现在,剩余劳动可以表示成 ,经简化,可表示为: 。
公式没有呀,看明白有些困难。
说些题外话,我严重怀疑罗默那种没有劳动价值论的剥削理论能走多远。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1 14:41:08编辑过]
在楼上基础上我同样怀疑马克思又是怎样用其劳动价值论说明剥削的,显然马克思地价值与财富不统一,依财富是劳动与土地共同创造的,资本家可以这样说:我是剥削了剩余价值,但是工人剥削了我的剩余财富。
我始终不明白一百多年来这些大师们究竟在讨论什么,究竟想用马克思的价值说明什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1 15:41:2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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