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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2
 剩余价值理论再批评
  ——资本家占有工人“剩余劳动时间”内的劳动天经地义
  剩余价值理论是马克思社会理论的基础,剩余价值理论认为,工人的劳动时间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资本家剥削工人,就是无偿占有工人在剩余劳动时间内的劳动成果。但是,仔细分析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我们却可以得出相反的结论,就是:在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中,资本家占有工人“剩余劳动时间”内的劳动天经地义!
  剩余价值理论认为,剩余价值生产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在“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情况下绝对延长劳动日,从而延长剩余劳动时间,篡夺更多的剩余价值!二是相对剩余价值生产,就是在劳动时间不变的情况下,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使相对剩余劳动时间延长,以此盘剥工人。总之,资本家是要通过延长工人劳动的剩余劳动时间来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
  证明“在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中,资本家占有工人‘剩余劳动时间’内的劳动天经地义”,是从对剩余价值理论中的“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这两个概念的分析入手的!
  在马克思的理论中,商品的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注意,这里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指的是生产某种商品所需要的时间!而工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必要劳动时间”是不是就是指生产一件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通过对剩余价值理论的分析,我们发现,马克思就是把工人“劳动的必要时间”等于生产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因为,如果不把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等同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不会出现马克思说的“必要劳动时间”缩短的情况,我们知道,生产一件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可以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缩短的,正是因为“必要劳动时间”缩短了,才会有“剩余劳动时间”的延长和商品价值的降低,而资本家才会利用“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的商品牟取更多的剩余价值!
  可是,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和生产一件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应该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只应该指“工人为了弥补资本家预付的工资价值而付出劳动的时间”,比如说,资本家给工人3元工资,那么工人就给资本家工作“能够创造3元价值的时间“,也即是说,资本家给工人多少工资,工人就给资本家工作“能够创造多少元价值的时间”,这才是工人“必要劳动时间”这一概念的基本内涵!明白了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必要劳动时间“的内涵,首先我们就会明白,工人只要只工作“能够创造资本家给予其工资价值的时间”,资本家和工人之间就不存在基本的剥削关系!
  从工人劳动的“必要劳动时间”概念出发,再来分析剩余价值理论中的两种剩余价值生产,我们就会发现,只有在延长绝对劳动时间的情况下,才会有资本家剥削工人的情况!绝对剩余价值生产,是指“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情况下绝对延长劳动日,从而延长剩余劳动时间,篡夺更多的剩余价值的生产!注意,“绝对剩余价值生产”中的“必要劳动时间”指的是生产一件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不是我们所说的工人劳动的“必要劳动时间”。绝对延长工作日,其实也就意味着工人工作创造价值的工作时间,远远高于资本家给付与工人的工资价值所要求的劳动时间,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家就是在无偿占有工人的劳动!例如,资本家只给工人3元,却让工人工作“能够创造4元价值的时间”,那么资本家就是在剥削工人,因为他让工人白干了一个小时,无偿占有了工人一个小时的劳动量!
  至于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我们说,就不存在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了!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指在“劳动时间”不变的情况下,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使相对剩余劳动时间延长的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大前提是“劳动时间”不变,这里的“劳动时间”,只能是指工人劳动的“必要劳动时间”,指工人创造出的能够弥补资本家预付烦人工资价值的价值工作时间!只要这个“必要劳动时间”不发生变化,只要在这一段时间内,工人的劳动强度、劳动熟练程度不会发生变化,那么工人的总的劳动量就不会发生变化,只要这些条件都不发生变化,那么在这一段时间内,工人生产多少产品,和工人付出的总劳动量之间就没有直接的关系,也就是说,资本家给予工人的工资,就和工人在此段时间内生产出多少产品没有关系,过去生产几件资本家给付工人这么多工资,现在生产产品多了,资本家给付工人还是这么多工资,因为工人在此段劳动时间内的劳动总量不变,而资本家购买的只是工人在其“必要劳动时间”内的总劳动量,而不是其他或者劳动时间!
  按照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理论,“劳动时间”不变的情况下,生产产品的“必要劳动时间”缩短了,换句话说,工人用相同的劳动量和劳动强度、劳动熟练程度,生产出了比以前要多的产品!打个比方,在总的劳动量和劳动强度、劳动熟练程度不变的情况下,过去生产三件产品,现在却生产五件或者更多的产品,注意,我们一再强调工人的总的劳动量和劳动强度、劳动熟练程度不变,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不变”,既然工人的劳动量和劳动强度、劳动熟练程度在不变的“必要劳动时间”内不变,资本家给予工人的工资,就和工人生产出几件产品没有关系!资本家只要给付了相当于工人劳动总量的工资,资本家就不存在剥削工人的情况,而资本家获得的利润,就不是剥削工人在所谓的“剩余劳动时间”内的劳动成果而无偿占有的价值,而是来自于工人在“总的劳动量和劳动强度、劳动熟练程度不变”,在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情况下,由资本家投入更多的原材料、多生产出来的、多于原有劳动量生产出来的产品的产品的价值!(此句吃紧,学者可详观、深思)
  而这些多于原有总劳动量生产出来的产品的产品在出售时,也不会像马克思说的“获得超额剩余价值的方法”那样,按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社会价值”出售,如果按照商品的“社会价值”出售,那么该资本家在竞争中就不会具有优势,竞争的优势来自于产品价格的低廉,而不仅仅是产品的数量!产品数量、质量相同,谁的价格低于“社会价值”,谁就具有竞争力,谁就具有生产优势!而资本家会按照高于原材料成本低于“社会价值”的价格出售,此时,资本家就获得了利润,此利润就来自于社会价值和原材料价值之差!
  退一步说,即使按照马克思的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理论,资本家也没有剥削工人!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指在“劳动时间”不变的情况下,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使相对剩余劳动时间延长的生产。生产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缩短了,工人创造产品的实际价值也降低了,虽然产品数量增多了,但是产品价值降低了,这样,产品总的价值并没有增加,既然产品的总的价值没有增加,那么资本家给付工人的工资也不应该有变化,因为工人用相同的劳动量,在劳动强度、劳动熟练程度不变的情况下,创造出来的仍然是原有劳动量和劳动强度、劳动熟练程度创造出来的价值,而不是给资本家创造出了更多高于原有劳动量和劳动强度、劳动熟练程度创造出来的价值新的价值!除非,能证明,工人用了高于工资价值的劳动量和劳动强度、劳动熟练程度给资本家创造出来了高于原有劳动量创造出来的价值新的价值,那么资本家才算剥削工人,因为,他无偿占有了超出他给予工人劳动量价值的价值!
  分析到这里,我们就会明白所谓的“剩余价值时间”,在什么情况下,才会有实际意义和科学性,那就是在马克思说的“绝对剩余价值生产”过程中!这时的“剩余劳动时间”,它不是和生产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相对,更不是指工人生产剩余价值的时间,而是和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相对,只要工人在“必要劳动时间”内完成了他的劳动,那么如果谁要延长绝对劳动时间,逼迫他多工作超出“必要劳动时间”的一段时间而不付报酬,那么这段时间,才是“剩余劳动时间”!
  在马克思所说的“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中,“剩余劳动时间”根本就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在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理论中,所谓的“剩余价值时间”是和生产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相对的,而生产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缩短了,只是意味着同一个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内的生产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数目增加了,意味着工人可以以相同的劳动量生产出更多的产品!只要工人的劳动总量不变,在不变的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内,就没有什么除了生产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外的其它什么“时间”概念!之所以把生产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相对立起来,是理论者混淆了工人劳动的“必要劳动时间”和生产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自然,在劳动时间绝地延长的情况下,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不变,“剩余劳动时间”一定会延长!
  资本主义生产,暂且按照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和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来分类,(所有的资本主义经济学家,从17世纪亚当斯密开始到20世纪的米瑟斯、凯恩斯等,都没有对资本主义生产做出这样的分类),我们说,从“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到“相对剩余价值生产”,其实是历史的进步,是资本家不能再无偿占有工人劳动的进步,是资本家不能再剥削工人的进步!资本家会不会剥削工人,当然会,但是只有在“绝对剩余价值生产”下才会,而在“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中,资本家占有工人“剩余劳动时间”内的劳动天经地义,因为资本家不是无偿占有,而且在所谓的“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中,也根本不存在什么有实际意义的“剩余劳动时间概念!
  当然,我们应该明白,工人的劳动量价值和工资价值在什么程度上一一对应,就是说,多少钱能买来多少劳动量,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它也在不断的变化,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力的价值会越来高,尽管劳动力的名义工资会降低,但劳动力的实际价值却在增加,这一点已经被发达国家工人生活状况的极大改善得到印证!
  恩格斯在《资本论》序中说,只有马克思一个人发现了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是剩余价值生产,其他人都没有发现!恩格斯的话其实是告诉我们,在对资本主义 的认识上,只有马克思一个人对,其他人都不对!
  而令人遗憾的却是,历史用事实证明:只有一个人自认为自己对,而大家都错的时候,却往往是那一个自认为自己正确的人错,而其他人都或多或少正确!

  作于2103年7月11日下午 于从吾庐
  近几日,在读《原富》的同时,一直读萨伊的《政治经济学概论》,结合对《资本论》某些章节的阅读,有所思考,有所得,对错不遑论,写出请方家批判!
  学术者,天下之公器也,学术自由,也就在于不论其个人学力如何,地位身份如何,都能对权威进行质疑,哪怕这质疑不对,而不对的质疑,无损真理的光辉,只能让真理更为煌煌!而不让人质疑,或者认为其学力不够,无资格资质疑,这就不符合学术精神,毕竟学说的提出者也是人,不是神,他总有疏忽的时候,而任何人的一孔之见,也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其学说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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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2 11:45:46
打个比方,在总的劳动量和劳动强度、劳动熟练程度不变的情况下,过去生产三件产品,现在却生产五件或者更多的产品,注意,我们一再强调工人的总的劳动量和劳动强度、劳动熟练程度不变,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不变”,既然工人的劳动量和劳动强度、劳动熟练程度在不变的“必要劳动时间”内不变,资本家给予工人的工资,就和工人生产出几件产品没有关系!资本家只要给付了相当于工人劳动总量的工资,资本家就不存在剥削工人的情况,而资本家获得的利润,就不是剥削工人在所谓的“剩余劳动时间”内的劳动成果而无偿占有的价值,

————从资本能够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角度来考察利润的来源,是一条正确的道路。
参见拙作:【独家发布】[原创]导言:劳动价值论的核心应该是——个体劳动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 ... &from^^uid=468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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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2 12:32:43
孟子的学生 发表于 2014-7-2 09:11
 剩余价值理论再批评
  ——资本家占有工人“剩余劳动时间”内的劳动天经地义
  剩余价值理论是马克 ...
在学习的时候一直搞不懂为什么相对剩余价值也算剥削,看到此文,不论对错,也算是得到了一个解释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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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2 19:18:10
问题是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剩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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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3 00: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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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3 00: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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