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平 发表于 2017-7-14 22:09
价值论,是认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自古就有两派,即主观价值论和客观价值论。这种分歧是在认识论初期的必然 ...
当到了休谟时代,休谟把认识论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理清了认识论长期混乱的局面,指出了认识分为事实和价值两部分,事实认知就是“是什么”,价值认知则是“好或坏”,并且在《人性论》当中第一次提出了事实价值二分,也就是被后人称为“休谟法则”的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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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哲学门外汉。但是我对这段话不认可。
休谟是不可知论者,既然是不可知又怎么会做出价值判断?只能是判而不断!
所以他的“好坏”说,不是价值判断。价值的含义,是“多少”,“数量”。哲学的价值判断一定是数量化的,没有数量基础的所谓哲学价值,好坏,善恶,严格说来不能称为价值,那是“性”,不是价值。
当我们确定了“好”这个性以后,才能进一步考察这个“好”的价值。是一个“好”,两个“好”,还是多少个“好”。对“好”进行量化,才是价值判断。
简单说,好坏是性质判断,不是价值判断。价值判断必须是数量判断。
好坏,善恶,等等的认知,在哲学上应该是性质观,而不应该称为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