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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吕思勉《大中国史》至21%。
畿内的公卿大夫和封于外的诸侯,爵禄都是一样的;所争者,内官但“世禄”而不“世位”,外诸侯则可以父子相继,实际上的权力就大不相同了(《王制》:天子之县内诸侯,禄也〈《正义》:此谓畿内公卿大夫之子,父死之后,得食父之故国采邑之地,不得继父为公卿大夫也〉;外诸侯,嗣也。”诸侯之国,也是如此,所以春秋讥世卿〈见《公羊》隐三年、宣十年传〉。这是法律上的话,实际上如何,自然另是一问题)。
侯国的官,《王制》说:“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小国二卿,皆命于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春秋繁露》说:公侯伯子男之国,都是三卿,九大夫,二十七上士,八十一下士。《繁露》的大夫,就是《王制》的下大夫,其数不合。按《郑注》:“小国亦三卿,一卿命于天子,二卿命于其君;此文似误脱耳。”则《王制》此节,文有脱误,似以《繁露》为可据。
宰爵知宾客祭祀飨食牺牲之牢数,司徒知百宗城郭立器之数(百宗,百族也。立器,所立之器用也),司马知师旅甲兵乘白之数(白,谓甸徒,犹今之白丁也。或曰:白,当为百,百人也)。修宪令,审诗商(诗商,当为诛赏,字体及声之误),禁淫声,以时顺修,使夷俗邪音,不敢乱雅,太师之事也。修堤梁,通沟浍,行水潦,安水藏,以时决塞,岁虽凶败水旱,使民有所耘艾,司空之事也。相高下,视肥饶,序五种,省农功,谨蕃藏,以时顺修,使农夫朴力而寡能(禁其他能也),治田之事也。修火宪(不使非时焚山泽),养山林薮泽,草木鱼鳖百索(上所索百物也),以时禁发,使国家足用,而财物不屈,虞师之事也。顺州里,定廛宅,养六畜,闲树艺,劝教化,趋孝悌,以时顺修,使百姓顺命,安乐处乡,乡师之事也。论百工,审时事,辨功苦,尚完利,便备用,使雕琢文采,不敢专造于家,工师之事也。相阴阳,占祲兆,钻龟陈卦,主攘择五卜,知其吉凶妖祥,伛巫跛击(击读为觋,男巫也。古者以废疾之人主卜筮巫祝之事,故曰伛巫跛觋)之事也。修采清(采,谓采去其秽,清,谓使之清洁。皆谓除道路秽恶也),易道路,谨盗贼,平室律,以时顺修,使宾旅安而货财通,治市之事也。抃急禁悍,防淫除邪,戮之以五刑,使暴悍以变,奸邪不作,司寇之事也。本政教,正法则,兼听而时稽之,度其功劳,论其庆赏,以时慎修,使百吏免(与勉同)尽,而众庶不偷,冢宰之事也。
古代的教育,有“国学”和“乡学”的区别,又有“大学”和“小学”的区别。“大学”和“小学”,是以程度浅深分的;“国学”和“乡学”,一个是贵族进的,一个是平民进的。两者截然,各为系统,不可牵混。
讲古代学制的,还有一层,必须明白,便是古代有所谓“明堂的四学和太学”,这个固然是学校的起源,然而到后世,明堂和学校已经分开了,必不可混而为一。按蔡邕《明堂月令论》:“《易传 · 太初篇》曰:天子旦入东学,昼入南学,莫入西学(此处文有脱误,《玉海》卷一百十一,引作“夕入西学,暮入北学”,是);大学在中央,天子之所自学也。《礼记 · 保傅篇》曰:帝入东学,上亲而贵仁;入西学,上贤而贵德;入南学,上齿而贵信;入北学,上贵而尊爵;入大学,承师而问道;与《易传》同(《保傅篇》如今《大戴礼》里头有的,亦见《贾子》)。魏文侯《孝经传》曰:大学者,中学明堂之位也。《礼记 · 古大明堂之礼》曰:膳夫是相礼:日中出南闱……日侧出西闱……日入出北闱。”这所谓东、西、南、北四学和中央的大学,固然都在明堂内;然而后世的学校,却不是如此。这是为什么呢?这个阮元说得最漂亮。他说:初有明堂的时候,宫室制度还没有完备,天子就只有这一所屋子,所以什么事情都在里头办,住也住在这里头。到后来,社会进化了,屋子一天多一天,什么“路寝”哩,“宗庙”哩,“学校”哩,都从明堂里分了出来。然而明堂却仍旧有的,而且明堂里头还保存了许多旧制;所以已经从明堂里分出来的事情,在明堂里还是有的;不过变做有名无实罢了。这句话真是通论,把从来许多葛藤,可以一扫而空(《揅经室集 · 明堂论》)。明白这个道理,“明堂之中,既有大学和四学,明堂之外,又有大学和小学”的问题,就可以毋庸争辩了(《周礼》的师氏保氏,又另是一种机关,和明堂里头的大学四学,明堂以外的大学小学,都不能牵合。
古代贵族、平民都有学校,似乎很为文明。然而平民学校所教的,孟子说:“皆所以明人伦也;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滕文公上》)正和子游所谓“小人学道则易使也”(《论语 · 阳货篇》)一鼻孔出气。严格论起来,实在是一种“奴隶教育”。贵族的教育,也含有“宗教臭味”。
原来学校是从明堂里搬出来的。明堂本来是个“神秘之地”。所以后来学校里的教科,还以“诗书礼乐”四项为限。礼乐是举行“祭典”时用的,诗就是乐的“歌词”,书是宗教里的古典。它的起源,大概如此;后来抑或有点变化,然而总是“不离其宗”的。所以贵族虽有学校,也教育不出什么人才来。所谓专门智识,是《汉书 · 艺文志》所谓某某之学,出于某某之官(见第十章第三节)。专门的技能,则《王制》所谓“凡执技以事卜者,不二事,不移官”。都是世代相传的。世官的不能废,亦由于此。
东周以后,情形就大变了。这时候贵族政体渐次崩坏;做专官有学识的人,渐变而为平民;向来所谓某官之守,一变而为某家之学;民间才有“聚徒讲学”之事,有“负笈从师”的人;孔子弟子三千,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都是这个道理。民间有智识的人,一天天增多;贵族里头,可用的人,一天天减少。就不得不进用游士,孟尝、平原、信陵、春申的养客,也是这个道理。当时讲求学问的人,渐渐以利禄为动机。所以苏秦说:“且使我有雒阳负郭田二顷,吾岂能佩六国相印乎?”(《史记 · 苏秦列传》)可见得当时的讲求学问,大都是受生计上的压迫;所以秦散三千金而天下之士斗;可见得社会的文化和物质方面大有关系。游士的智识,固然比世卿高,然而爱国心却较薄弱。孟子对齐宣王说:“所谓故国者非谓有乔木之谓也,有世臣之谓也;王无亲臣矣。昔者所进,今日不知其亡也。”正是同这班人写照(《梁惠王下》)。“后胜相齐,多受秦间金,多使宾客入秦;秦又多予金,客皆为反间,劝王去从朝秦;不修攻战之备,不助五国攻秦。秦以故得灭五国。五国已亡,秦兵卒入临淄,民莫敢格者。王建遂降,迁于共。故齐人怨王建不蚤与诸侯合从攻秦,听奸臣宾客,以亡其国。歌之曰:松邪柏邪,住建共者客邪。疾建用客之不详也。”(《史记 · 田敬仲完世家》)可见得当时的游士,把人家的国家,来做自己“富贵的牺牲”,是不恤的。
总而言之,社会阶级制度,是要靠世卿之制维持的(因为如此,才是把一阶级的人,把持了社会上的大权,不许别一阶级的人插足)。然而如此,一、贵族所处的地位,就不能不优,所处的地位既优,就不能不骄奢淫逸,就不能不腐败;二、而且贪欲之念,是无厌的,自己有了土地,遂想侵吞别人,贵族变为平民的人就日多。贵族阶级专有的智识,就渐渐地散入平民社会。所以贵族阶级的崩坏,其原因仍在贵族社会的自身。这个很可以同马克思的历史观,互相发明。
无论什么社会,最初时代,总是“礼治主义”。因为古人知识简单,没有“抽象的观念”,一切事情,应当如何,不应当如何,只得逐条做“具体的规定”。古人有句口头话,“出于礼者入于刑”。所以“礼”就是“法 ”。既然要逐事为具体的规定,自然弄得非常麻烦。所以古代的礼是非常麻烦的;就是古代的法,也是非常麻烦的。以为治世可以没有刑罚,就可以没有法律,是大错了的。
大抵古代的人民,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两阶级。征服的人,住在中央山险之地,制驭被征服者;被征服的人,住在四围平易之地,从事于生产事业。所以所谓国中,必是山险之地;所谓野,反是平夷的地方(所以《易经》说“王公设险以守其国”。孟子也说“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章大炎《神权时代天子居山说》可以参看)。“国”既是山险的地方,土地不能平正划分,收税的只能总算耕地的面积取其几分之几,这个便是“贡法”和“彻法”(其中“校数岁之中以为常的是贡法。按年岁好坏,征收之额可以上下的是彻法。贡法既有像龙子所说的弊病,所以周人改用彻法,这也是政治进化之一端”)。“野”既是平夷的地方,土地都可以平正划分,自然可以分出公田和私田;但借百姓的力,助耕公田,而不复税其私田(马端临说:国中必是平正之地,可以划作井田,反行贡法。野是山险之地,难于划作井田,反行助法,是因为地方远,耳目难周,怕官吏作弊的缘故。有深意存焉。适得其反),所以郑玄注《周礼》,也说遂人十夫有沟,是乡遂用贡法。匠人九夫为井,是都鄙用助法。《周礼》固然不是可靠的书,然而郑玄这个说法,却可以和《孟子》互相证明(他又说“周制畿内用夏之贡法,税夫无公田。邦国用殷之助法,制公田不税夫”。则恐系揣度之词,没有什么坚证。所以下文又据孟子的话,说邦国亦异内外〈匠人注〉。依我看,乡遂用贡法,都鄙用助法,恐是通于天子诸侯的旧制。孟子只想改贡法为彻法耳)。
古代社会的经济组织,它的特质,到底在什么地方呢?就是“私有的制度”还没有起源,一个人的生产,不是为着自己而生产,都是为着全社会而生产。一个人的消费,也不必自己设法,社会上总得分配给他一份。所以当时的农工商,并不是为自己要谋生活,才去找这件事干的;是社会全体,要经营这种事业,分配到他头上;所以他们都是“世业”,并没有“择业的自由”。所以当时就是不能工作的人,分配起来,也得给他一份。
但是这种组织,到后来破坏了。为什么破坏呢?我说有两种原因:一、当时社会上,有贵族、平民两种阶级。贵族阶级侵夺平民阶级。二、因生产的方法进步了,各部落都有余财,交易之风渐盛(一个部落里,虽没有私有财产的人,然而部落的财产,却是私有的。所以部落和部落之间,仍可互相交易)。因交易之风渐盛,而生产方法格外改变。从前各个部落,都得汲汲乎谋自给自足的,到这时候却可以不必(缺乏了什么,可以仰给于其他部落)。于是个人渐可自由择业,而财产私有之风以起。总而言之:一、贵贱的阶级破,贫富的阶级起;二、共有财产的组织全坏,自由竞争的风气大开。这是春秋战国时代社会的一种大变迁,是三代以前和秦汉以后社会的一个大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