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这样一些问题:
1.长期股权投资情形下,如果支付 < 获得的(被投资方)净资产公允价值相应比例时,为什么需要用“营业外收入”去调整这个差额?
应该怎么理解,直观上要体现公司的资产变多,但不明白这个差额和收入有什么关系,我又没出售物品?无法理解“收入”在“营业外收入”中的含义
2.成本法在处理长期投资在宣告红利时的会计处理、有两种:
a)借:应收股利 XXX
贷:长期股权投资 XXX
b)借:应收股利 XXX
贷:投资收益 XXX
这两种记账方法分别在什么地方使用?另外,就我感觉:如果是“贷”,体现为“该事物的减少”,那么在有红利时还减少“投资收益”,怎么理解啊?
(长期股权投资记贷还好理解,表示其成本减少,“投资收益”就想不通了)
3.另外还有好些记账涉及的账目让我糊涂的,基本上都是相同的问题,直觉上这类资源应该是越多越好(代表了好事物),应该记借的,但正确的方法确实记贷,比如说权益法中长期投资的资产发生增值时,做账如下:
借:长期投资 XXX(为什么分红时,这个记贷,而这里又记借呢?)
贷:资本公积 XXX(想不通)
望大牛们指导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