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商品流通政策是什么_商品流通政策
什么是商品流通政策
商品流通政策是指国家为实现商品流通的稳定发展而制定的方针或原则,以及ZF对商品流通活动的干预行为,主要包括有关商品流通的法律、法规、规划、计划、对策,以及ZF对商品流通的直接指导等。
商品流通政策的相关概念
商品流通政策和几个相近概念的界定与说明:
为了进一步理解和把握商品流通政策的内涵,我们对商业政策、市场政策及流通产业政策等几个与商品流通政策相近的概念进行界定与说明。
(1)商业政策。
是针对商业的经济政策,其适用对象主体是商业。商业政策与商品流通政策的不同,首先在于商业政策是商品流通政策的一个部分,商品流通政策的对象不仅包括商业企业的活动,而且还包括生产企业的购销活动和消费者的购销活动。其次,商业政策是对经济的个别部门或行业的干预,而商品流通政策则是对构成总体经济中的流通领域的干预。第三,商业政策是针对国民经济中个别部门或行业的,它不包括对外商业(即外贸),而商品流通政策却包括国际流通。
(2)市场政策。
也是商品流通政策的一部分。市场政策是为了保证市场功能正常发挥而对市场进行的干预。狭义的市场政策的对象包括零售市场、批发市场(农贸、集贸市场)、商品及证券交易所等。
(3)流通产业政策
。流通产业政策调整和作用的对象主要是流通产业。而流通产业是指“专门以商品流通为经营内容的盈利性事业”,因此,流通产业政策调整和作用的对象是专门的或产业化的流通机构的购销活动,而不包括生产者的购销活动及消费者的购销活动。与此不同,商品流通政策的外延则要比流通产业政策宽泛,它既包括流通产业政策,又包括针对流通中的其他主体——生产者与消费者的政策。
商品流通政策的属性
根据商品流通政策的定义,可将商品流通政策的属性做如下概括:
(1)商品流通政策是社会公共机构对社会商品流通活动的一种公开介入和干预,因此,是一种公共政策而非私人政策,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
(2)商品流通政策体现的是社会公共机构的价值判断或意志。这说明商品流通政策也是“主观的”,商品流通政策是“左”还是“右”,是“多”还是“少”,完全取决于社会公共机构的价值判断。
(3)商品流通政策包含着自动变迁的机制或者说具有动态可变性。既然商品流通政策体现的是社会公共机构的意志,而不是个别商品流通部门或机构的意志,那么,就意味着现实的商品流通政策有可能与某个具体的商品流通部门或机构的意志及其行为发生冲突,而这种冲突乃是商品流通政策变迁的重要诱因。
(4)商品流通政策所指涉的对象是整个商品流通过程,因此,既有针对专业化商品流通部门的政策,也有针对非专业化流通部门,即生产者或消费者的政策;既有法律、法规等强制性政策,也有行政“指导”或“劝告”等非强制性政策,这就是说商品流通政策也是一个自成体系的系统,具有系统性。
商品流通政策的主体
作为商品流通政策主体的社会公共机构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即立法机构、司法机构与行政机构。
我们可对上述三个商品流通政策主体的关系做如下概括:
立法机构是最高层次的商品流通政策主体,其制定的政策具有最广泛的规制范围和最大的规制强度;
司法机构是政策的执行机构,而不是商品流通政策的制定者,是保证政策得以实施并发挥规制作用的"中立"机构;
行政机构既是商品流通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也是商品流通政策的规制对象。作为政策的制定者,甚至拥有实际的"立法权";作为政策的执行者,具有监督、制裁私人机构及其行为司法权";而作为商品流通政策的规制对象,又必须接受商品流通政策的规制,与私人机构同处一个层次。
当然,在现实的商品流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除ZF部门外,各种利益集团,如行业自律组织等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在西方国家,随着这些利益集团势力的不断强大,在流通政策制定方面越来越受到这些利益集团的影响和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