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obaimo 发表于 2009-10-26 19:40 
如题,谁知道怎么回事呀,thanks
资产证券化实际上市将资产的实际风险转让了,但是部分资产化产品也表现出附带的隐性求偿权,因此还不能完全脱离原始资产权益所有人。
举个简单的例子就是关于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这其中涉及到SPV也就是特殊目的载体,该机构承担着资产的购买和后续证券化资产的构建活动。一般而言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或者说标的资产直接出售给SPV认定真实出售,并同原始权益人不发生任何牵连和后续的追索,但是在出现信用增级的情况下可能使用结构化增级以及内部曾记等方式就会产生附带责任,这样就要求原始权益人在资产负债表中表示这一交易过程中的义务。按照常理资产真实出售就已经转出了权利,但是不同情况下会有不同的或有义务,这样部分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会有表外项目。
以上是针对于资产权益的原始持有人。
还涉及到表外业务的是第三方,一般为银行保险以及政府机构等,他们充当着“保人”的责任,一旦证券化资产出现问题他们就会有附带责任因此他们的资产负债表上会有表外项目以支持和体现这一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