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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08

科学发展马克思主义,揭示价值的原始规律。 我们知道:劳动者和资本家的合作生产创造了价值。这个价值又通过市场转换为价格,并同时形成企业的财富。那么,价值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呢?我们看看下面的例子。

一个在宇宙中飞行了很久的一颗陨石。有一天突然降落在地球上。地球上形成了一个陨石坑。在陨石坑的周围由于高温高压形成了一些钻石。那么,我们可以认定,钻石的形成是由于地球上的碳原子经过高温高压形成的。钻石的形成也就体现了价值的产生。可见,这个价值的产生是由于陨石撞击地球的做功行为产生的能量转换的结果。在这个新价值的产生过程中,有原始的动能和势能。在原始的动能和势能的作用下,碳原子经过化学反应(化学能)变成钻石。这里面不存在人的主观能动性。但绝对是有价值的产生。

可见,主观能动性不是创造价值的根本。由陨石的动能引发的做功行为而产生的能量转换才是创造价值的根本。 既然人的主观能动性不是创造价值的必要条件。那么,我为什么还要支持马克思的“人有主观能动性能创造价值的观点呢?其实,通过分析上面的例子我们发现。从普通的碳原子变成钻石的过程中。通过能量转换价值的确是产生了。但也有一个致命的问题:就是说这个价值到底属于谁?我们发现这个钻石是无主的。是自然界创造出来的。不属于某一个人。

主观能动性的定义还是很明确的。那就是:“人的自觉能动性,是人类特有的一种行为。”在企业里的劳资合同也是在自觉自愿的情况下签定的。也就是说:劳动者在签劳动合同的时候也就体现了劳动者自觉自愿地与资本家合作创造价值。这一点是没有疑义的。

我想,正是劳动者和资本家有主观创造价值的意愿,才使他们具有了分配价值的基本条件。

我的分析:"企业里新价值的产生是由生产资料做的功转化而来的 。做功能创造价值的观点也是符合能量守恒定率的.我们知道,做功会产生新的能量.但也一定在消耗着其他的能量.机器要消耗汽油和电力.劳动者的肉体要消耗食物和水.也可以这么认为:如果没有被消耗掉的汽油、电力,食物和水的话.创造价值就是神话.

再举个例子:一元钱的钢材,经过劳动者的劳动和替代劳动者劳动的机器共同做功.创造出价值。并拿到市场变成产品可以卖到10元钱.

那么,一元的钢材的价值其实并没有变.这个价值是转移到产品的价格中去了.那么其余的9元钱新增价值的产生是由石油、电力、食物和水等消耗品的能量通过做功的形式转换过来的.这九元钱的价值是实体价值.不是虚拟的价值.这九元钱是可以买到价值9元钱的实实在在的东西的.而这些实实在在的东西一定是由某种能量转化而来的.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而能量又是由生产资料的做功而产生的。

所以,我认为马克思的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是无法解释新增价值的能量是从何而来的。如果说,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 源泉,那么,也就无法解释为什么还要机器来参与生产的问题了。 我认为:只有做功才会产生增加值.例如:您把一吨的钢运到一公里外的地方.您得到了运费.给您运费那是因为您的做功的行为产生的.同理.这吨钢的价值也会增加.我们知道;汽车也是可以替代人或受人(程序)的支配做功.那么,如果您是开汽车搬运的,那么,在这一吨钢的增加值里就有劳动者做的功和汽车做的功.

也可是说:新增的价值里一定有劳动者做功创造的.也一定有汽车做功创造的.

总结一下:新增的价值是由被消耗掉的石油、电力、食物和水转化而来的。是几种物质(石油、电力、食物和水)通过生产资料(机器和人的肉体)的做功而转化出来的新的形式的能量。当然这里面还包括原材料在互相反应过程中产生的化学能。在这些能量转换的过程中。生产资料的做功是核心。主观创造价值的意愿是前提。

我们的学者通常把人的主观能动性看做是人有自主创造创新的能力(自主能动)。因为机器没有自主创造创新的能力(被动能动),所以机器也就没有主观能动性。其实我是这样看的:不管是自主能动也好,还是受人支配能动也好。他们的共同点是都能做功。而做功又是创造价值的根本。做功才是创造价值的关键。

我认为,人的主观能动性应该理解为“人的主观创造价值的意愿”,这很关键。不是简单的自主能动。

马克思认为:人有主观能动性,所以能创造剩余价值。按此逻辑分析得知,机器和厂房没有主观能动性。所以不能创造剩余价值。企业的利润都是由员工创造的。也应该由员工来分配。 马克思认为剩余价值本来是工人劳动的产物,所以应归工人所有。

机器和厂房真的没有主观能动性吗?的确,机器和厂房在商品阶段是没有主观能动性的。但是,资本家为什么要购买机器和厂房?难道不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吗?机器和厂房(货币资本)产生的前提是因为资本家的主观能动性在起决定的作用。才会使市场上的机器设备变为企业中的生产资料。也可以说机器和厂房的产生是资本家主观能动性加上货币资本的产物。机器成为企业生产资料的同时,就已经明确了资本家创造剩余价值的欲望。可见,代表机器和厂房创造价值主观能动性在资本家的头脑里。机器设备在商品阶段是不具主观能动性的。但在变为生产资料的同时也附含了资本家的主观让机器动起来的意愿在里面。

机器和厂房在没有成为生产资料之前是商品。商品是没有创造价值的主观意愿的。

为什么不能 说原料(金属和塑料等)和能耗(电,煤,油等)也创造了剩余价值呢?很简单,它们都不具备创造利润的自主自愿性。因为它们是商品。你买了一个录象机回家自己看录象。那么录象机就是商品。它没有附含商品主人创造利润的意愿在里面。如果,你买的录象机是用来开录象厅的。那么,录象机就成了生产资料。也同时附加了出资人的主观能动性在里面。它们和有主观能动性的资本家是公平买卖的关系。买卖的合同在钱货两清的时候已经结束。商品的制造者追求的是在商品交换过程结束后获得固定的利润。在公平的交易结束后,他们是没有权利约束消费者的后续行为的。(消费者可以把商品变成生产资料,也可以用来消费)。也就是说,商品即可以成为消费品,也可以成为生产资料。所以说商品不是天生就具有创造剩余价值的主观意愿的。而购买商品作为生产资料的人(资本家),一定是具有创造利润的主观能动性的。

生产资料是有主观能动性的资本家创造价值的工具。劳动者的肉体也是有主观创造价值意愿的劳动者的工具(生产资料)

所以说,如果商品的主人没有创造剩余价值的意愿。他是不会购买商品来投资的。商店里的商品也不会变为资本家的生产资料。

劳动者有主观能动性就能创造利润吗?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岗职工卧病在床,他有主观挣钱的意愿,他能创造利润吗?他非常想创造价值。可是,他因病不能付出劳动量。所以他不能创造价值。可见,劳动者的肉体付出的劳动量是劳动者赖以创造价值的生产资料。也就是说:“生产资料是创造剩余价值的主体。劳动者的肉体是劳动者的生产资料(创造价值的本钱)。

如果劳动者的肉体付出的劳动量是劳动者的生产资料。那么,是不是有这样生产资料的人都能创造价值呢?不是的,一个精神病人,有 健康的身体,并能付出一定的劳动量。他也不能创造价值。因为他没有创造价值的主观意愿。虽然他自主能动,能做功。但他也不能创造价值,只能由他的家人或是社会来供养。

马克思发现“人有主观能动性,能创造剩余价值”。是伟大的。但这只是个是不完整的发现。其实,他应该知道,劳动者仅仅有主观能动性是创造不了价值的。一定还有其他的什么东西在和劳动者一起创造价值。那么我认为这个东西就是劳动者肉体在单位时间内付出的劳动的总量---劳动量。是劳动者的劳动量做功而产生的能量转换,将劳动者吃进的食物和水转化为新的价值。

劳动者的构成应该是既有精神也有肉体的人。劳动者参与分配利润是因为精神上有创造利润的愿望。实际上又付出了肉体资本(生产资料)。由此得知,人即有主观能动性又有生产资料(肉体),所以,人也能单独创造价值。这也正是人力资本和货币资本的不同之处。 因此,劳动者的肉体出劳动量资本。资本家出机器和厂房等货币资本。共同合作创造剩余价值。理应共同分配才对。 假设,资本家和劳动者都有创造价值的意愿,但是资本家不付出货币资本(购买机器和厂房)。劳动者也不付出一定的劳动量。一个不出钱一个不出力,显然他们如此合作是不能创造利润的。 那么,马克思的“因为人有主观能动性,所以能创造剩余价值”这个观点到底是不是错的呢?马克思的直觉是对的,没有错。只是马克思没能将这个问题深入罢了。 那么,马克思为什么不承认机器和厂房有主观能动性呢?我想是被机器厂房的商品属性蒙蔽了他老人家的思想。马克思可能没有分清商品自然属性。即,商品的消费属性(做为消费品)和商品的资本属性(做为生产资料)资本家买来了机器和厂房又招来了工人。谁敢说机器和厂房不具有资本家的主观创造价值的意愿。谁敢说资本家买来的机器和厂房不是为了利润。

资本家的机器和劳动者的肉体是一样的。都是可以动(作功)的。只不过劳动者的肉体是由劳动者的思维意识来支配的(人的精神作用于肉体物质)。资本家的机器也是资本家的意识思维来支配的(资本家的精神作用于物质)。人的作用方式是吃饭喝水来保证有足够的能量来做功。资本家的作用方式是通过给机器购买足够的电力和石油来保证机器能够做功。资本家通过劳动者让机器动起来做功来创造价值。也同时证明了机器的做功行为是体现着资本家的主观能动性的。

马克思很清楚,人不是商品。不管是精神上的人还是肉体的人都不能成为商品。但是马克思没有将人的肉体看做劳动者付出的生产资料,这也是事实。

结论:主观能动性是劳资合作创造利润的前提。资本家的货币资本和劳动者的肉体资本是创造价值的主体。又因为,资本家的货币可以称为资本(生产资料)亦可以分配利润,所以,劳动者的肉体也可以称为资本(生产资料),也应该参与利润的分配。企业的利润是在劳动者和资本家都有主观能动性的前提下。由货币资本和劳动者的肉体资本共同创造的。共同创造的利润理应共同分配。 剩余价值的定义是;劳动者的在必要劳动外的剩余时间里创造的价值。那么劳动者已经拿了工资,获得了相对固定的报酬。拿回了由自己创造的一部分的价值。那么剩余的价值由资本家获得不是也很公平吗?其实不然。 那么,为什么说劳动者的肉体不是商品,而是创造价值的生产资料呢? 我认为,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劳动者的肉体能自愿主动做功。并能完成能量转换。其他的生产要素基本不能做功,例如:钢材在价值的产生过程中,他只不过是价值直接转移到产品中。钢材没有做功,所以他们不能创造新价值。我们知道,化学品是可以通过化学反应做功并产生能量的转换的。在化学反应的过程中可以产生新的价值。但是,我们知道化学品通过市场的商品化交易,它的所有权已经完全属于资本家了。这时候的化学品做功已经不是自然界中存在的无主的、自然的化学反应了。它的反应过程是完全按照资本家的意愿来完成的。是受资本家的思维意识所左右的。只不过资本家并不一定要自己去亲自操作(把自己的思想作用于具体操作)。通常是通过劳动者的代理操作来完成的。虽然是由劳动者代理完成的操作,但也不能抹杀资本家的意识和思维所起的作用。

一百多年前的情况我了解不多。不过我想,那时候的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他们的收入应该还是相对比较固定的。不象现在的劳动者有这么多的计划外收入。我想,主要的原因还是资本家的知识和 技能还能应付得了。资本家需要的也仅仅是代替自己完成作用于生产的任务的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家自然不愿意通过合作来与他的“劳动者工具”一起分配利润。那么,我认为一百多年前的劳资关系是“劳动者仅仅是资本家思维意识的代理人,”劳动者只是简单地代理资本家思维意识作用于机器设备。可见简单的雇佣关系在一百多年前还是有一定的社会基础的。 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今天,由于劳动者已经不是简单地象一百多年前一样缺乏知识和技能。所以,简单地雇佣工人以替代自己作用于机器设备在今天已经是行不通了。应该说在当今社会有相当部分的劳动者的劳动量是有更高级的知识的积累在里面。由于劳动者的技能不断提高。再加上生产工艺、生产方法的高标准和高复杂性。以至于资本家的思维意识和他掌握的知识,已经不能满足通过劳动者的代理作用于资本家的生产资料了。这些技能和知识的积累是资本家个人能力所无法达到的。也是资本家无法完全掌握的。所以,他就必须寻找劳动者合作。用他的资金和劳动者的体力、脑力合作。共同创造价值。劳动者也不仅仅是资本家思维意识的代理人那么简单。这样,新的劳资合作式的生产方式就有了存在的社会基础。

其实,我们当今的社会的现象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在一些大型的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和中高级技术人员,还有一些特殊岗位的操作人员。他们的收入一般都是和企业的利润挂钩的(通过各种形式,包括期股期权等等)。这也说明了:劳动者是在用他的知识和技能在和资本家合作.那么,现阶段我们社会承待解决的就是普通劳动者的合理的待遇问题了。应该说发达国家的普通劳动者由于高薪制和发达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等原因。他们的工资通常都比较高。他们的工资收入不但能满足衣食住行的基本需求(为了创造价值而支出的成本),还能有一部分剩余用来满足精神上的需要。这部分剩余其实也是他们应该享有的由他们创造的那部分利润。只不过是通过工资和各种奖励的形式拿到的。我想,这就是我要讲的劳动者参与分配企业利润的社会基础吧。我们知道,社会上存在的事物一般都有他合理的一面。马克思讲:“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那么,我认为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今天,还沿用一百多年前的生产关系是不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的。

因为,高级管理者和普通员工都是具有平等地位的人。所以,都应该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 最后一点,也是员工参与分配剩余价值最关键的一个理由。马克思认为,“劳动者通过工作必要的时间,拿回了和工资相等的由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例如:劳动者一天工作10小时,其中,4小时创造的价值劳动者通过获得的工资拿回来了。剩余的6小时创造的是剩余价值。马克思认为劳动者这6小时的工作创造了剩余价值。也就是说。劳动者用10个小时创造了全部价值。其中6小时是剩余价值(被剥削的那部分)。显然,马克思的这个结论是建立在机器和厂房不能创造剩余价值的基础上的(没有主观能动性)。也不是建立在,由生产资料做功而产生的能量转换产生价值的基础上的。

下面,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分析一下。为什么劳动者要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我们知道,劳动者不是单纯地付出体力劳动做功。他还要不同程度地付出脑力劳动。这也是劳动者区别于其他生产要素的一个最关键的因素。在企业里,一个车工在工作中,他即要付出体力劳动。也要付出脑力劳动。劳动者付出体力是要消耗食物和水的。劳动者做功是为了使使食物和水通过做功将食物和水的能量转换为企业的价值。那么,这个时候劳动者的工资起码要能满足劳动者的食物和水的需要。同理,劳动者的衣食住行都是为了保证劳动者在企业能有效地进行能量的转换。那么,是不是有了满足了劳动者的衣食住行的工资就行了呢?我想,仅仅满足劳动者的衣食住行还是不够的。工资只能代表劳动者创造价值所付出的消耗。大家不要忘了,劳动者还付出了脑力劳动。这一部分就没有能量转换那么简单了。一台设备是消耗的石油和电力。它能做功并将石油和电力转化为企业的价值。但是机器是不懂三角函数和勾股定理的。劳动者就不同了,一个普通的车工他也会把他学到的知识熟练地运用到生产当中。这种知识的熟练运用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主观能动性。可见,普通劳动者的脑力劳动收入并没有在劳动者的收入中有充分的体现。我认为,脑力劳动是人的精神消耗。脑力劳动也是能创造价值的。分配企业的利润用来满足劳动者的精神需求也是有必要的。我们知到有个成语叫欲壑难填。这个成语说明了人的精神需求是无止境的。所以说:利润的分配多少都是难以满足劳动者的精神需求的。所以说:用动态的利润分配来补偿劳动者脑力劳动的付出是有一定道理的.

可见劳动者参与分配企业的利润是可以通过多方面来证明的.

回过头来我们再看看各个生产要素分配价值的情况。我们会发现,企业的老板有企业利润收益。给企业提供可转换能量的能源(食物、水、油、电)的企业拿的是固定的利润。唯有普通劳动者拿到的是基本生活费,如果劳动者过剩的话,劳动者拿到的工资可能连基本的生活都满足不了。显然现行的分配方式是不公平的。在西方发达国家,劳动者有高薪。高到了足以支付基本生活费用,还有相对固定的剩余。那么,这个剩余就可以理解为员工从企业分配的利润。只不过是相对固定。正是由于员工有了这种相对的固定利润的收益。才使发达国家的劳动者能有机会在企业效益不好的时候能有机会也剥削资本家一下。这也是为什么发达国家的社会矛盾没有深化的原因.

还有,就是劳动者创造的价值和市场价值有差距怎么办。劳动者工作了一个月,生产了1000件产品。由于市场或设计等原因在市场上一分钱不值。这种情况下怎么办。我认为应该是谁的责任谁负责。如果是资本家决策的责任,那么就有资本家来负责。如果是设计的责任,那么就应该由设计者承担责任。当然这也少不了资本家要负的决策责任。如果是劳动者把产品全部干成废品。那么劳动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还有检查员的责任。还有领导的管理责任。我们知道“包赔制”在现代企业里并不鲜见。不过我想,真正是由劳动者把产品全部做成废品而使企业亏损倒闭的好象还没出现过。更多的是决策和设计的问题导致的企业亏损倒闭。当然还有天灾人祸导致的亏损。不过,我想企业如果能全额投保财产保险的话,那么,天灾人祸也就不能成为企业倒闭的原因了。责任的划分可以解决企业投资风险的问题.

我认为:企业的风险不应该是简单地共同承担.而应该是依责任来划分.按责任来承担.在发达国家的保险市场上,责任保险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所以说:通过责任来化解风险,可以把企业的风险降到最低.责任风险也是公平的化解风险的方试.

我们知道,生产一台大型机器可能需要半年的时间才能拿到市场换回货币。那么在这半年的生产过程中,资本家支付给工人的工资是不是白给工人的呢?是不是资本家付出的呢?用资本家的话来讲:是赚是赔还不知道呢?给工人的这个钱都是我自己腰包里的钱。其实,表面上是这样的。如果我们把问题深入下去就会发现,完全不是这么回事。用一吨钢生产出来的机器可能在市场上值三万元。而一吨钢的成本是三千元。在这个27000元的差价里面,是劳动者的肉体和资本家的机器通过做功把食物、水、电、油转化为企业的新增价值(27000元)。如果资本家不给工人支付买食物和水的钱,或是不支付油和电的钱。是不会有企业的新的价值出现的。也就是说:没有能量的消耗就不会有能量的产生。商品的生产也是无法完成的。因为只做功是创造不了价值的。做功是为了把一种能量转化为价值。我认为:“在企业里新价值是能量的体现”。我们知道自然界中的能量是守恒的。那么我们可以想象,劳动者的工资和机器消耗的油和电一样。是必不可少的。因为没有消耗就不可能有产出。除非资本家并不想生产新的机器。如果说这个大型机器真的在市场上不值一分钱。那么,也并不一定是劳动者生产的原因造成的。或者说由劳动者生产造成的原因的概率是极小的。如果真的是劳动者生产出来的是废品。那么,劳动者是应该承担这个责任的。也应该包赔由资本家先行支付的那一部分损失的。反之,如果是资本家决策的原因造成的,那么,这个责任就应该由资本家来承担。这也是真正提体现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如果是设计者的责任,那么这个损失就应该由设计者来承担。如果这个产品卖得很好。那么劳动者的工资就是劳动者体力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市场体现。我们知道,价值不等于财富,也不等于货币。价值只有经过市场的交换才会变为货币变为财富。如果劳动者在生产机器的半年里,资本家能够提供给动者衣服、食物、水、住房、交通工具、必要的抚养费、和医疗保证等等。那么,不给员工开工资也是合理的。如果有利润。那么劳动者参与分配。如果没有利润,那么,劳动者也拿回了由劳动者为了创造企业新的价值而付出的消耗。这也是公平的。但是,劳动者工作了,资本家却不支付这些消耗的费用,或是以亏损等理由做借口,少支付劳动者的这一部分消耗品。那是没有道理的。因为这些消耗品最终是要通过劳动者做功转化为企业新价值的。虽然这个新价值不一定能通过市场换回财富。

也就是说:劳动者创造的是新价值.劳动者的衣食住行是劳动者为了创造新价值而必须消耗的物质原料.和石油和电力一样.是为力量产生新价值而消耗的原始价值.

前面,我们已经证明了---机器和厂房是资本家主观能动性的产物,是生产资料,而不是普通的商品。也能够创造价值。那么,我们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劳动者的肉体和资本家的机器在10小时的时间里创造的价值是他们共同创造的。而不是象马克思所想的那样:10小时创造的价值是由有主观能动性的劳动者创造的。”

共同创造的价值就应该共同参与分配。现在的工资分配的方式合理吗?不合理。大家知道,资本家的资本可以在几年之内,几千几万倍地增加。劳动者的收入是不是也一样增加了?没有。这也是劳动者要参与分配剩余价值的基本理由之一。

资本家的机器(生产资料)有小修,大修的经费。劳动者的肉体(生产资料)就不能有维修(看病)的经费吗?劳动者付出劳动的同时,也在呼吸着毒气和粉尘。也要吃饭穿衣。也要有住房和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劳动者在创造剩余价值的时候不支出以上的这些成本吗?普通劳动者支出的这些成本仅靠那点工资就能满足的吗? 我认为,工资是商品价值中的成本的一部分。也应该象资本家的机器厂房一样。享有和机器厂房一样的待遇。即,有看病的钱,有吃饭的钱,有穿衣的钱,有住房的钱。有使用交通工具的钱。 再回过头来看看我们资本家的资本(机器、厂房)是享受什么样的待遇吧!有润滑保养的费用。有大修小修的费用。有折旧费(20年后还买新的)。还有保险费。就是真的一把火烧了也有保险公司来负责。还有机器用的电费、油费、气费。还有给机器做保养的人工费等等。员工是用肉体来参与创造剩余价值。资本家是用机器来参与创造剩余价值。机器能有那么多的维修保养的费用。劳动者的肉体就不需要保养和维修(看病)吗?使机器运转要有电力和油料(计入生产成本)。使人来干活就不需要给劳动者肉体吃饭吗?真的把劳动者的吃饭钱计入成本了吗?如果劳动者的衣食住行也计入生产成本。那么劳动者的收入能够支出这些成本吗?就算劳动者的收入能够支付这些成本。那么劳动者的劳动量资本(肉体生产资料)创造的利润哪去了。

劳动者的肉体和资本家的机器都是生产资料。都是劳资双方主观能动性的产物。为什么资本家的机器有维修的经费,有折旧费,有保险费,还住在厂房里。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劳动者不能享有这些基本的待遇。资本家的机器工作需要喝油,用电。劳动者的肉体不吃饱饭能工作吗?这些的费用和企业的利润有任何的关系吗?为什么劳动者拿回了工资(为工作支出的成本)就结束了呢?

利润呢?由劳动者肉体生产资料创造的利润呢?

劳动者获得的工资如果能刚好支付劳动者为了劳动而付出的成本。那么,劳动者创造的利润就都被资本家无情地剥削了。普通劳动者的工资有时候和他们支出的成本相比,连一半都拿不回来。这也能说公平吗? 劳动者工作了一生,最终他有可能是借钱买房。没钱治病。他们的收入保障不了正常的生活。他们工作一生可能收入40万元。可他们一生却可能支出80万元用来吃饭买房治病。最后是负债而亡。即便没有负债,也是因为借不到钱看病,该花的钱没能花到,从而抱病而亡。

资本家能把机器厂房所消耗的费用一分不少地计入成本,也应当把劳动者的肉体生产资料所消耗的费用一分不少地计入成本。并优先支出。因为劳动者的肉体具有不可再生的特性。也是维持肉体主人生存的物质要素。所以,人的肉体有优先于机器获得成本的支付的权利。

通过我的分析,大家这回应该知道资本家是怎么剥削和压榨工人的了吧!他们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等于劳动者为工作所付出的成本,那么,他们剥削的是劳动者创造的那一部分利润。如果他们支付的工资少于劳动者为了工作而付出的成本。就好比工人付出10元的成本(衣食住行,养儿敬老)而资本家却只给5元的工资。这才是最最赤裸裸的剥削。劳动者和资本家合作连生活保障都没有(成本都拿不回来)。这是多么可怕的现象。难到这种现象很少见吗?

可见,资本家并不单纯剥削劳动者的利润。还剥削劳动者的成本支出。连劳动者的为工作而付出的成本也要咬一口。普通劳动者的生活能好吗?如果劳动者不参与分配利润。如果不能合理计算出劳动者为工作付出的成本。普通劳动者就是几十年不停地工作也不可能有翻身的时候。但是例外的情况也不是没有。如果劳动者的工资高到了可以应付必要的开支。如果还可以有剩余的话。并且劳动者的剩余也随着资本家的资本按科学的比例膨胀的话。那么可以说劳动者没有受到剥削。 可见,劳动者获得的工资应该是等于劳动者为工作而支出的成本。劳动者还应当和资本家共同按比例分享利润。这才是公平的分配方式。 劳动者的工资是劳动者为了创造价值而作功所付出的成本.这个成本不是劳动者的资本收益.劳动者的资本收益是应分配的利润.两个企业可能是工资水平相同.但由于效益不同.那么两个企业员工的资本收益也不会相同.员工的收入不是劳动力市场能决定的.因为劳动力市场决定不了企业的价值收益.那么劳动力市场也就决定不了劳动者的资本收益.

劳动者的肉体附含主观能动性。资本家的机器也附含主观能动性。共同创造的剩余价值为什么由货币资本独得?

劳动者的工资是由资本家支付的吗?你们谁见过上班第一天还没工作就发薪水的事。我们知道,价值是由劳动者的生产资料,和资本家的生产资料共同创造的。可见,劳动者的工资不是资本家支付的。而是在劳资共同创造的价值中支出的。劳动者创造的是价值。劳动者工作就会产生价值。不管是这种价值是不是最终会通过市场来变为货币。同理,机器创造价值所消耗的能源也是必须无条件先行支付的。

先行支付的基础是能创造价值。并能使之流通于市场。并有可能通过市场的交换产生财富。

如果说资本家承担了价值转换不了财富的风险。那么,我说劳动者也承担了这种风险。劳资合作创造了一个月的价值,到了市场一分钱也没换回来。资本家用什么给劳动者发薪水?这样的情况不是没有。由于决策失误引起的亏损和劳动者有什么关系。

未完待续。。

作者:刘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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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10 11:10:2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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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10 11:23:00

通常,资本家是在产品还没有上市的时候先行支付给劳动者工资.因为资本家很清楚:劳动者是无产阶级.没有资本的原始积累.也没有能力进行先期的投入.

其实,资本家也很清楚:劳动者生产的产品虽然还没能在市场上换来财富(货币).但也不能抹杀劳动者创造价值的事实.劳动者工作是能创造价值的.即便是劳动者创造的这部分价值得不到市场的认可.劳动者创造价值也是不能否认的.

现在的分配方式的确是资本家在承担大部分的风险.但是我想,如果换成利润分配的方式的话.那么,资本家承担的风险将会大幅度地减少.

这种分配方式也更能体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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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10 12:18:00

呵呵~我不知道哪个公司或企业是按你说法"在产品还没有上市的时候先行支付给劳动者工资."的,一个企业或行业的生产都是再生产的过程,该企业在生产产品的同时,也在销售产品,如果销售不畅,导致资金流通困难,这会第一时间影响工人的工资.并且,在现实中,工人也是在工作一定期限后,比如月底,才拿到工资,在这一个月中,工人实际上为资本家提供信贷,因为工人无法确定,资本家在月底有足够的资金发放工资.工人也在承担风险,你说资本家承担了大部分风险,是以什么为标准的?工人白干了一个月,拿不到工资,就关系到一家几口人的死活,你说这风险大不大?正如你说的,工人没有资本,所以,工人是承担生死的代价为资本家提供信贷.

呵呵~我同意,工人生产的价值即使没实现,但并不能否认工人生产了价值,实际上,在排除大规模生产过剩的情况下,价值从生产率较低的企业或行业向生产率高的企业或行业转移,你说的"劳动者生产的产品虽然还没能在市场上换来财富(货币).",那只是说单个资本生产的产品的价值没有全额实现,但由于生产率较高的企业或行业获得了超过其产品价值的货币,所以,就整个社会而言,价值还是等于价格的,即工人创造的价值都得到了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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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10 16:12:00

呵呵~我不知道哪个公司或企业是按你说法"在产品还没有上市的时候先行支付给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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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指我在文章中举的例子:一个企业生产一台设备(比如火箭).生产周期是半年.(一个比较特殊的例子) 我也一直认为,现在的分配方式导致在企业中劳动者的风险比资本家的风险大得多.在我以前的文章中有关于这方面的论述.

您说:"就整个社会而言,价值还是等于价格的,即工人创造的价值都得到了实现."我是完全赞同的.

谢谢您的关注,谢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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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11 20:10:00
你写的有一定的思想,但是又有一定的形而上学性,把人类社会和机械唯物论联系到了一起,不太好。可以更加创新一下儿,再深入思考一下儿。或许你能有和我一样的答案。等到时再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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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11 20:20:00
以下是引用万岁大中华在2005-12-11 20:10:03的发言: 你写的有一定的思想,但是又有一定的形而上学性,把人类社会和机械唯物论联系到了一起,不太好。可以更加创新一下儿,再深入思考一下儿。或许你能有和我一样的答案。等到时再交流。

不知你的答案是什么样的,能否介绍一下.贴过来也行,发网址也行.

任何理论都是一点一点成熟起来的.我相信,我们能在交流中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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