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m303 发表于 2009-11-2 16:32 
那好,我也阐明我的观点。我把这称为物理属性或化学属性。你认为这是自然属性也无可厚非,那是你的观点。
我为什么不说这是自然属性呢?诗客兄可能没注意我那个回答的前提,我说的很清楚,我对自然属性的规定是在政治经济学的范围内,而不是在别的范围。在政治经济学的范围内,任何规定都不会离开人,离开了人,就脱离了政治经济学的范围。你是否想在马经板块和我讨论物理和化学问题?
不是政治经济学是不是要讨论自然属性的问题,而是政治经济学所要讨论的东西是不是要涉及到这些自然属性的问题,难道人的劳动不是利用了物的自然属性吗?尤其是,如果人们把自然属性与其他的政治经济学要讨论的东西混为一谈的话,那么我们就必须首先要澄清这些混淆的东西,然后才能继续进行讨论.
在某些时候,事物的名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要把握不同事物之间的关系及其区别.那么我们现在来看看,你所说的这些物理的,化学的属性,马克思怎么称呼之:
"各种商品的交换价值也同样要化成一种共同东西,各自代表这种共同东西的多量或少量。
"这种共同东西不可能是商品的几何的、物理的、化学的或其他的天然属性。商品的物体属性只是就它们使商品有用,从而使商品成为使用价值来说,才加以考虑。"
请看,这里的天然属性,就是我所说的自然属性,一字之差而已.即使我们就认可这种天然属性的名词也无所谓.总之,我们知道这处名词指的是什么并且能够和其他所指区别开来从而为人们所了解就行了.
进一步地,我们要看一下,人的劳动,显然要通过对物的自然属性的认识而进行.那么劳动与自然属性的关系从而对这种自然属性的利用而生产出来的产品的属性.我们是不是应当给它起可名称?而这种产品与劳动者的关系显然与这种产品与消费者的关系是不同的,那么这种产品与消费者的关系使之所具有的属性我们不是不是也要以一个称呼来区别开来?
现在你看一下,现在有三种事物,一个是物的物理的,化学的,几何的,一个是物与劳动者的,再一个是物与劳动者的关系的结果即产品与消费者的.三者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你说,政治经济学应当无视其中的哪一个呢?
当然,政治经济学不是要研究这些自然(天然)属性,而是要知道这些属性是指什么,从而与其他属性区别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