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这部分我们可以分两步理解
1.投资方出售给被投资方并确认收益
2.被投资方最终出售确认净利润,投资方确认投资收益。
假设被投资企业花了1000万买了价值600万的投资企业商品。投资方占被投资方30%。其中50%已经对外出售。出售的部分无论是损还是益都回直接反映在利润表中。但没有出售的50%如果在净损益中不作调整,不会影响被投资单位个别报表。但投资方确认投资收益会虚增收益。投资方销售时已经确认了销售收益1000-600=400万。50%出售400万中的200实质才被确认。而尚未出售的50%实质上是投资方自己跟自己交易获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整体来讲是未实现的。我理解之所以扣除400*50%*30%=60而不是400*50%=200是因为该部分货物已经转移给被投资方。在该商品对第三方出售前,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减少了400万,这400万的“损失”是所有投资者都应该分担的,故投资企业甲应该承担400*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