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18 17:31 
我要的是比例,大量太模糊。什么叫大量?学术不能玩模糊。英国当时多少儿童?多少沦为童工?
资本家当 ...
要数据你可以到图书馆去查资料,我这里可以先给你提供几个数据:
1816年,英国棉纺织业年龄在13岁以下的童工大约占全部工人的20%左右,1851年英国全部童工的总数为55万人。1842年英国的总人口不过1500万,当时童工的人数绝对超过总人口的2以上,在同龄儿童中的比重绝对超过5%,甚至可能超过10%。
凡不该发生的事情、可耻的事情,再少也是多的,何况是几十万的童工,在儿童中那么大的比例,那还不算大量吗?
连英国著名历史学家E.P. 汤普逊都说,“对儿童如此规模和如此程度的剥削是我们历史上最可耻的事情之一。”而在你眼里,如此规模实在是太少了,还应该更多更多,是不是?
另外,你在主贴中说“大多数国家均承认”“所有权孳息归所有权人所有”这个大前提。那么请问,大多数国家到底是多少?请你把具体数据、包括在全世界所有国家中所占的比例,以及它们是如何承认这个大前提的拿出来。拿不出来那你就太不学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