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22 22:05 
认怂了吧?小儿科您也弄不出来。我就知道您白费,回答不出。还自吹懂逻辑呢?
您这种人,也就那样了。
...
你这不知羞耻的东西,不仅无知,而且还无耻。
在逻辑上,从字面解释,事实判断就是“对于事实的判断”,而不是“符合事实的判断”。后者在逻辑上就属于真实(的事实)判断。
而你根本就不懂事实判断与真实判断的区别,把不是真实判断的都排除在事实判断之外,都当做了价值判断或应然判断,这就是你在逻辑上的无知!难道你能说“太阳围绕地球旋转”不是事实判断,而是价值判断或应然判断吗?
其次,按照逻辑,用一种价值判断是无法证明另一种价值判断不成立的。因此,即便你把“所有权孳息归所有权人所有”解释成纯粹法律规定的价值判断,由此推出的“剩余价值归资本家所有”也是价值判断,那么你用它们只能证明“剩余价值归应当工人所有”与你的价值判断相悖,或证明与法律规定相悖,而根本无法证明后者不成立。类似的,你能用奴隶制的法律规定“奴隶属于奴隶主所有”来证明“奴隶应当具有人身自由”不成立吗?
所以,你在主贴中用你的价值判断来证明“剩余价值归应当工人所有”不成立,同样是你在逻辑上的无知!
第三,事实判断与应然判断在表达形式上是完全不同的,后者是必须添加“应当”等词汇的。例如,“你应当学经济理论”就是应然判断,去掉“应当”变成“你学经济理论”就是事实判断。
而你竟然把没有“应当”字样的“所有权孳息归所有权人所有”和“剩余价值归资本家所有”说成是应然判断,说明你根本就不懂事实判断与应然判断的区别,说明你在逻辑上的无知!
第四,在从法律规定来看,不加“应当”的判断绝不能随意解释为应然判断。例如“凡具有本国国籍的人都是本国公民”,这一规定绝不是说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应当”是本国公民,而是说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就”是本国公民。因此,这个判断就是一个事实判断,是对“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具有“本国公民”法律属性的断定。
同理,“所有权孳息归所有权人所有”作为法律规定,绝不是说所有权孳息“应当”归所有权人所有,而是说所有权孳息“就”归所有权人所有,即所有权孳息本身就具有归所有权人所有的法律属性,即便所有权人在事实上并没有占有它、支配它,它的法律属性依然是归所有权人所有。所以,在法律上,“所有权孳息归所有权人所有”就是个事实判断,是对所有权孳息的法律属性的断定,而绝不是价值判断。
你把无论在形式还是在实质上都是事实判断的法律规定解释成应然判断,不仅证明了你对逻辑的无知,也证明了你对法律的无知!
上面这些就是奖赏你的四个耳光!好好享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