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强烈反对用静态博弈模型来分析得益 即使用静态分析也没有考虑到先动后动次序问题 这是关键点 ;此外,我认为家长付钱的最终目的是:让付钱孩子得救的概率>不付钱孩子被杀的概率 而里面两种极端情况的歹徒类型根本不用考虑 事先如果已经知道歹徒类型 家长稍微明智点就能轻易做出最好选择 ,可是他们的付钱策略是建立在歹徒类型不明确 尤其是针对那种确实存在的拿钱放人 不给钱杀人的歹徒 这不但是安慰家长的道德心理 而且是特别针对此模型的博弈结论 而且是正确的选择 当然是建立在无POLICE前提下。。。大家有什么观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