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清史:与沈卫荣先生的文本对话(二)
我们还可以从历史的溯源方向看满族与汉族的关系,这种追溯很容易被戴上所谓汉化的学术帽子,但真的没有办法,当我们利用满文或诸如藏文、蒙文去追溯这些族群的历史时,总会遇到不可克服的文本甚至文化的上限,能满足这种追溯的只有汉文本及汉文化记载。比如史记中有关于汉地理、政治、族群、文化等范畴的准确记录,相当于满清族群的地理族群范畴在汉文献中有“肃慎”;相当于藏族地理族群范畴的有“西羌”;相当于漠南漠北及至所谓“内亚”以北的有匈奴族群;相当于回族地理范畴的有车渠等诸多小国和部落——-这些汉文献记载的族群会有历史流动性,但究竟谁在某个地理范畴有与生俱来的正当性,恐怕“新清史”学者说了不算。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一直到晚清,与中原发生政治交割的都是历史上就存在的相邻族群、或者至少是游动迁徙于这个区域、邻域的族群,这与美洲或美国全然不同,后者是从遥远的欧洲以殖民方式,在文明程度、力量对比完全失衡的状态下,用几乎切割的方式占取了原本既不属于、也无任何交集的地理、文化、族群范畴下的土地。所以,“新清史”学者在这一客观性角度而言,根本不具备理解和读取广义或狭义中国历史所需要的语境。这并非否定“新清史”学者的历史研究价值,但这些学者应该知道自己在“旁观者清”之外的局限性,以及自己所持的立场性。
费正清之后的新清史学者有意通过一个“内亚的”和一个“中国的”帝国的清朝,制造出清帝国的历史、地理、族群、文化上的二元性。这两个伪概念不过说明了清王朝统治疆域在所谓内亚的扩张,因此有了藏、蒙等新族群的融入。却难以解释“一个中国的”清帝国是什么?自己制造的混乱,却无法用历史来清场,这些学者似乎陷入了羊不是羊的悖论。
在这一问题上,我并不十分赞同沈先生的结论“在挑战汉化、汉族中心主义和朝贡体系模式等概念的同时,“新清史”家们重新发现了同时作为“一个内亚的”和“一个中国的”帝国的清朝。虽然,对此迄今还没有得到像对满族身份认同问题一样的持续的研究,但它对于改正我们对清代之重要性的理解十分关键。此外,有鉴于中国民[国]族愿景[理想]在延伸到西藏、新疆,甚至到内蒙古的蒙古人中间时,正面临着持久的困难,这个在内亚的新的、更大的中华帝国实际上是一个大清的创造(the new, greater Chinese empire in Inner Asia is a Qing creation)这一事实于今天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沈先生是边疆史大家,应该知道历史上任何帝国的疆域都是有伸有缩的。就中国历史而言,不仅有外族入主中原,也有汉民族的对外征服(如禹定三苗);不仅有诸如汉匈奴左贤王的举族入迁,也有中原汉人的向外迁居。这样的政治疆域在历朝历代都有“创造”,不限于清。单就时代关系和清以来的历史而言,这个结论未尝不可。但若以此推及当下中国政治疆域与民族关系的历史正当性、这种正当性需要满清王朝的一种历史支撑,或正如“新清史”学者闪烁其词的当下性指向,沈先生恐怕有失于时代性片面,而丢了大历史的胸廓。由此,沈先生在此部分最后一段话就显得意义不大。新清史的问题不在于清王朝与同期王朝的比较,而在于文明的独立性和文化属性上。无论放在中国史的纵向范畴、还是放在世界史的横向范畴,清王朝都不过是一个“王朝”,除此而外,似乎并不具备更多的、更新鲜的特殊性。“新清史”问题在西方学者中的提出,不是为了讨论清王朝作为“帝国”的伟大或封建愚昧,针对的是清王朝政治疆域与统治族群的关系、对这种关系后历史承袭的正当性上。
二,“新清史”学者主将:米华健
沈先生通过米华健,给出“新清史”的研究对象极其研究的价值范畴。前者分地理范畴与族群范畴,即“中国的”和“内亚的”,“更加推崇对清代之非汉人团体,特别是蒙古、西藏和突厥系[新疆]穆斯林族群之历史的研究。”;后者则在于““新清史”对传统清史研究的最重要的修正就是,将其视角从传统中国历史书写范式对“汉化”和“朝贡体系”的专注中转移出来,进而把它放在一个更加广阔的视野中”。最终的目标是“强调满族统治者与这些内亚民族、地区之互动的历史对于理解整个清帝国历史的重要意义。”
这里面存在几个问题:其一,“汉化”和“朝贡体系”是否就代表了中国历史的书写范式?或中国史者的历史认知范式?其二,“中国的”和“内亚的”划分,以及在清代发生的“中国研究之族群转向”,有什么样的特殊价值?是否可谓“一个更加广阔的视野”、“对传统清史的最重要修正”?换言之,米华健之类的研究是否被一种新的特定的历史认知价值方式或美其名曰“学术方式”给限定了,并成为这种新研究的更加“广阔的视野”或“重要的修正”。这里同样要认清的是,由时代强者决定的学术范式或学术逻辑与中国史者的历史研究范式、认知逻辑之间的关系。这一认知很重要,即能拓展认知角度和视野,也能认清研究立场和局限。只有如此才可谓有“广阔的视野”,和有真正理性、博大心胸的“修正”。
“显而易见,“新清史”是在全球史观影响下对清帝国的一种新书写”。沈先生这句话说的很具“现代感”。“全球史观”是美国人优先于“新清史”的大发明,“新清史”恐怕就是在这种“新全球史观”的具体产物。那么,什么是“全球史观”呢?简单而言,“全球史”与“世界史”最大的差别是,后者不过是不同历史阶段的局部性、区域性认知。因为地理大发现及19世纪以前,还没有出现“全球性”的地理范畴(譬如中国的九州及九州之外有更大的九州是比兴化认知、希罗多德的“世界”也只是地中海世界);十九世纪后则开始了诸如不列颠王国的全球性征服;包括逐渐随全球化而出现的“普世准则”。“全球史概念”或认知在于二十世纪以来美国历史学者对所谓“帝国”的探讨,即在美国之前,所有的“帝国”都不是真正的帝国,因为这些“帝国”实现或完成的不过是局部性、阶段性统治(譬如清);只有二战以后,美国人用他们的“普世准则”实现了“全球性帝国”的可能乃至必然的统治。
“全球史”的第一层是“美帝国”和“普世主义”的新世界史重构,第二层便是解构,即对历史上存在的所谓“帝国”(诸如清、不列颠等)进行解构。这些解构主要由一系列“新历史”诠释来完成。如新清史、新不列颠史、新阿拉伯史、新土耳其史等等“帝国史”的解构。除了为说明这些帝国不算真正的“全球性帝国”、因而也就不可称之为“帝国”之外,另一种指向便是其后继承这些帝国的民族和国家或民族国家,不具有地理和族群范畴的历史继承的正当性、有效性,是一种“历史错误”。由此解构进入到当下,由历史认知上完成“美帝国”的正当性、合理性建构,及其对全球支配的必然。在这种历史认知的指示下,“新清史”研究者先是认为满清王朝不算全球性帝国,其次是不属于汉文化范畴,再次认为诸如继承清王朝的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具有在地理和族群范畴统治的正当性、合理性。
美国学者用历史玩的这种学术手段,替代了先前以“普世价值”进行的赤裸裸的“和平演变”,转而以“学术范式”来接力完成对其他民族国家的内部挑拨。由此可知,“新全球史”不过“进化论”和美国中心论的体现,“新清史”是在这样语境下生发的学术“创造”。至于是否是阴谋论倒也未必:在一个语境中做学术的学者,不知道这种语境背后的语义时,只是被动和无意、或主动而迷失的走到这种时代性的价值暗流中。但有一点值得怀疑,力推新清史的欧立德先生的学生所写的新清史相关文章,获得过美国历史学会具有一定官方性质的大奖。(关于全球史,美国人斯提芬著《新全球史》;坦诚地说,这是本很通俗、很粗糙的著作,却极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