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j 发表于 2018-12-3 09:56 
呵呵,我讲的已经是高深的耗费补偿链条看来你不懂了。即一个耗费取了补偿,又再产生另一个耗费及其补偿, ...
你有保持思维同一性的能力吗?
我们现在讨论的是废品的补偿问题,也就是讨论的是链条中某一个环节(好比你小命的第二天)的补偿问题,而不是链条本身。
你的第一个观点是,“如果卖出的产品的价格不能高点,那么,那些不能卖出的产品的成本就不能分摊补偿了。”这就是说,你如果第二天不吃饭,那么你第二天小命的耗费就无法得到补偿。
你的第二个观点是,过去的积累就是对现在投资的补偿。那就意味着,即便你第二天不吃饭,你第一天吃的饭也已经对你第二天小命的耗费进行补偿了。
现在请问,你第二天不吃饭,你第二天小命的耗费到底是已经补偿了,还是无法补偿?
如果是已经补偿了,那么你就用你的第二个观点砸了你第一个观点的脚。
如果是无法补偿,那么你就用你的第一个观点砸了你第二个观点的脚。
请问,你到底想砸哪只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