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听说过郎旋风,然而直到读了这详细的对话,才能领略其风采一二,才能明白国内为什么这么多人恨之入骨。
不少国内名家批评郎只会提出问题,试问:连问题都不能提或不愿提或故意遮掩的你,说话不脸红吗?
鼓掌叫好!无私才能无畏
再看29日“朗赵之战”评论:
赵勇PK郎咸平:不可轻下定言2005年12月29日 10:35
赵勇终于忍不住了。自从当上长虹集团的掌舵人,他在一年半时间里频频遭到郎咸平的“大炮”攻击。上周末,赵勇首次回应郎咸平的质疑,并宣称“郎咸平攻击我搞MBO,我不怕”。12月27日,赵勇更是自己买票亲临郎咸平在成都的演讲会场,两人展开当面对话。
郎咸平到底有什么“证据”一再咬定长虹少帅存有MBO的不良企图呢?我们又如何看待这场当事人面对面的“巅峰对决”呢?
“成功的”MBO不仅是管理者持股,关键还在于管理层控股。目前的长虹和赵勇显然不符合这个标准。但是,撇开郎咸平对长虹前任老总倪瑞峰的耿耿于怀不论,以下一连串事件在郎咸平看来赵勇是在“继续未竞”的MBO事业。
其一,赵勇共计提了37亿元的坏账准备,被认为是在甩包袱。其二,长虹与朝华科技合作成立的长虹朝华信息公司,赵勇将出任合资公司董事长,而这暴露了赵勇MBO的“目的”。这两件事情早已引起郎咸平的强烈质疑。不过赵勇当时并没有对郎咸平的质疑作出公开回应,相反在今年5月,赵勇再施产权改革的大手笔,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绵阳宣布成立,试水员工持股。该公司将拿出每年的部分盈利,用于管理层和骨干员工购买公司股份,最终使这部分人在5年内持有公司20%的股份。此外,长虹财务和股价的大起大落也是引起郎咸平关注的理由。
这样看来,郎咸平的质疑似乎并非空穴来风。我们知道,国有企业的领导者单凭自己的工资积累去收购总资产上千万甚至十几亿的国有资产,是根本不可能的。企业原有领导者必然会通过各种手段为自己未来的收购积累资金,靠山吃山是唯一可行的路径。如先把企业做烂,让价值10亿的企业亏损成几百万,这样买的时候就便宜了许多。另外,通过对外投资,与合作伙伴合谋拖欠企业货款等办法,把本属于企业的资金转到自己的腰包,最后用来支付收购的费用。这几乎是不二法门。
然而,虽然表面上看,赵勇掌控下的长虹与上述MBO特征有几分神似,但就此下肯定判断还为时尚早。一个不可忽视的可能是,赵勇的做法只是无心之过,却刚好和这些法门“撞车”,才引起郎咸平的质疑。以尚未发生的推断指认一个人即将犯罪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同样,对郎咸平的质疑我们还需谨慎处之。
另外,我们也不能以郎咸平在某个“个案”上的成功而对他产生某种信任依赖。在此之前,郎咸平去年“三叩TCL”、“四问海尔”、“七敲格林柯尔”,一路杀到长虹,“郎监管”着实赢得了不少掌声。特别是顾雏军的倒下,显然更加丰富了郎咸平的形象。可是,他的种种论断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得到了证实?这确实是个谜。其实,把“矛头”对准这些我们寄予厚望的民族企业,对它们的成长并不是绝对有利的事。
总之,最好还是把与两人恩怨以及与之相伴随的国企改革路径的是是非非交由时间和实践做出恰当的裁决吧。
监管吧,继续监管吧.这里这么多聪明人都发现了长虹的问题,但唯独四川省政府却搞不清楚,真是聪明到了极点啊.总之,岳飞的死单纯是秦桧的错,至于皇帝,只要他加强监管,自然就不会让悲剧重演.
郎教授还需要更多证据证明赵勇的MBO企图。坏账将近24个亿是前任的问题,2004年亏损37亿也是会计核算的结果,是按企业会计制度执行的结果,不是赵想怎样就能怎样的。其实,增强长虹公信力很简单,一是选择在中国最有信用度的会计公司,必要是请朗教授参与验证。其次是对公司是否执行MBO进行独立调查。当然要请具有声誉的公司。
大家应该有很多是学经济类的,都知道经济学相关的科目,无论是管理还是金融财务的研究的前提是人的自利性,所以不谈人的道德(如果大家都是利他的,就不用经济学了),只谈制度,无论MBO如何邪恶,从经济学上说,在当前的制度下,当事人的行为是合理的,就是长虹事件就是一个典型事件,“倪规赵随”,只要有人坐这个位置,就会如此行为。
郎咸平只反复强调法制化,加强监管,如果这有用的话,老毛体制下也已经很严格了,甚至严格到管理者不敢作决策,结果呢。作为一个很有成就的金融财务学者,专家的,他不可能不知道问题的实质和根源,但是他的文章、言论有一个字是谈这些的。
郎咸平只选用对他有利的数据,误导群众,他说,韦尔奇了不起,因为从300亿到发展5000亿。那也就不到17倍嘛,那倪润峰1985年接手长虹国营机器厂时,长虹的总资产只有三四千万元,2005长虹已拥有214亿元的总资产。(郎咸平的原话:长虹是“一五”期间的156项重点工程之一,净资产从3950万元迅猛扩张到133亿元,是“中国彩电大王”,他的股价曾达到66元,是上海A股市场的“龙头”,长虹老总是倪润峰,这说明国企一样可以做得很好。)这是多少倍,20年300倍强。李东生从1994年接手TCL的注册资本为5731万元到2003年总资本为53.35亿元,这是多少倍,10年近100倍,他们就不了不起了吗。
这就是郎咸平的讲话。
看看他的原话: 中国的制造业的利润率平均只有5%,所以只要升值5%,跟我们出口有关的厂商们利润全部被吃光,贬值5%呢,跟进口有关的公司呢全部被吃光。所有老美阿,只要能够在金融政策方面呢左摇右摆东晃西晃呢,中国制造业呢可以说利润完全看不到。 这让人想到一个故事,一位老人有两个儿子,一个儿子卖伞,另一个儿子卖帽子。下雨天老人发愁,怕卖帽子的儿子生意不好;晴天他也发愁,怕卖伞的儿子伞卖不出去。有人就劝他,为什么不这样想呢:雨天,卖伞的儿子生意一定好做,而晴天卖帽子的儿子帽子也会卖得多。这样,不管雨天还是晴天,你不就都有高兴的事了吗? 再看他的原话: 资本主义不是你所想的,《走向共和》是最能说明我的观点。我们对西方资本主义的认识是肤浅的。我对国企老总是这样说的:“你们国企老总自己认为哪一个人比通用电气韦尔奇伟大的请举手。”我告诉你,我不用看没有一个敢举手的。通用韦尔奇1981年接任通用,当时的市值是300亿美金,20年后变成了5000亿美金,是中国GNP的三分之一,富可敌国的一个大公司,他走的时候他不过带走他的薪水以及退休金1亿美金而已,而我们国企老总MBO后可以拿到12亿的钱,请问国企老总,你凭什么拿那么多走?山东某企业,要不是这个老总做的好,会有这个国际品牌?难道他不该拿?我的答案就是他不应该拿,因为他做好是应该的。美国克莱斯汽车,就在那个时代破产,他们首席执行官觉得愧对股民,他拿1块美金1年,连拿两年。等他把公司重组好了以后,重新上市,他才拿了几千万走人。通用电气和克莱斯勒是谁的?还是中小股民的,你知道为什么吗?这就是资本主义的精神,是对中小股民的信托责任,做好是应该的。 他举通用电气的例子根本说明不了什么问题。美国的产权制度十分严谨,整个通用公司全属于私人所有,股东和雇员的责权利明确,有合同的约定。 中国的公有企业谁有这些,说是国有企业说是全民所有,你我这样的小民是股东吗?有投票权吗?能卖出所有权吗?当然还是可以用“脚”投票的,就是出国,还要有国家收留。 事实上他说的问题大家都知道,所以特别能击激起共鸣,但是大家不知道的是如何合理的解决,狼也没说出有意义的方法,什么加强监控,强化国家管理,什么大政府,这些都是什么东西,如果可以这样,还要改革做什么,直接延用老毛时代的经济体制就行了,没有比那更大的政府了,没有比那更严格的管理了。 又有谁去制约政府呢?靠“狼监管”吗? 笑话。
人家是站在商学院的角度分析了,观点明确,可以好好讨论
商学院的人就可以不知道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了吗?
事实上,当作为学者的他,看到的问题越大,越严重,他应该越矛盾,而不是这样信口开河。
作为一个专业的经济学论坛,成员多是大学生,居然有这多人认同他,还有人赞赏他,甚至还有人崇拜他,我实在是无言以对。
郎教授的第一个大声指出MBO的弊端,引起中央相关部门对这个问题的关注,从这一点来看,郎,牛!
但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势在必行,产权改革不解决,关于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不明确,国有企业的问题会越拖越坏。
两大利益集团之争,对老百姓有什么好处?两个虚伪的男人!
还不如人家世行来得干脆!
世行指点国资变局 中国可以借鉴国际经验 |
http://www.nen.com.cn 2003-04-04 14:03:35 南方周末 |
政府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对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在中国已经求解了10年,我们不妨在国际经验中学些东西 在国有资产体制改革的过程之中,一直都有一个影子隐现于后,那就是世界银行。这是一个特殊的角色:在对国资管理模式的设计上,政府的决策参考来自于三个方面———国务院体改办课题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与世界银行,其中只有世界银行说不上是“自家人”。 旁观者清。今年年初,世界银行一份题目为《在国有企业集团中行使所有权:中国可以从国际经验中学到什么》的3万字长文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之手送达高层。没过两个月,国资委行将成立的消息就传出了;而国资委逐渐清晰的轮廓表明,世行报告的确为构建国资委提供了重要蓝本。 世行报告作者之一、国企问题专家张春霖认为,世行报告最有价值之处是基于国际经验提出的对中国未来国资体制的结论性意见。 从另一个角度来观察我们自身,现在也许正是时候。 政府管什么 政府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对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的求解在中国已经持续了10年,曾经最著名的说法叫“抓大放小”———似乎与世行报告“集中关注大型国有企业”的建议如出一辙。 但是,就算只是大型国有企业,中国就有9283家。“世界最成功的国有企业管理政体仅负责数量相当少的国有企业。”这是张春霖和他的同事高伟彦在报告中提出的第一条建议。对中国政府把注意力集中到这9000家大型国企上,他们没有异议,但同时委婉地对其可行性表示了怀疑:“要成功地管理价值如此庞大的国有企业资产,其本身就是巨大的挑战。” 他们开出的药方是:对于某些不成功的大型国企,通过出售或清算“放”掉也是合理的;“抓”住的那些战略性企业,政府也可以在其中持有少数股份,让私人持有多数股份———只要国家股股东能够依靠“有否决权的少数股份”预先阻止大股东严重的破坏性行为。报告建议全国人大审议现行的《公司法》,为“有否决权的少数股份”方案提供相应支持。 在韩国,根据《证券与交易法》,只要国家保有至少15%的股份,财政与经济部有权指定任何从事“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的产业”的公司为“公共性质公司”,从而避免恶意接管。 对国资管理体系结构进行收缩后,“抓”的目标就会集中于约2000家企业。处于结构第一层的国家所有权机构,也就是国资委,数目也可以大为减少,张春霖在报告中感慨道:“50个这样的机构可能足矣。” 一切为了资本回报最大化 50个国资委成立后,“政资分离”的实现也并非水到渠成。在行使所有权时,政府仍然可能会以追求政治和社会目标为最大关注点,而过多地强调社会目标,如挽救困境中的公司或落后地区开发,可能会毁掉国家股东的价值,这正是世行报告所担忧的。 意大利原国家控股公司(IRI)正是这样的一个公司。1933年IRI成立的初衷是接管在所有部门债台高筑的公司;1960年代和1970年代,IRI被委派了两项非商业性任务:挽救境况不佳的公司,拿出40%的投资开发意大利贫困的南部地区。这使得IRI的统一债务到1992年时增加到583亿美元。 实际上,追求资本回报最大化符合国资的最终所有者中国公民的根本利益,也为国企全面商业化和提高竞争力铺平了道路。以资本回报为目标,才能使国企回复为真正意义上的企业。 当然,报告承认“期望国有企业实现其他目标也是完全合理的”,尤其在中国,这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事。重要的是,这些目标必须与企业的商业本质不产生矛盾,并且界定明确。类似的例子是新西兰,国企除了要像一般企业那样拼命赚钱外,还得留神当地社区的需求和利益——用新西兰政府的话说,“表现出社会责任感”。新西兰政府甚至把这些大大小小的目标都写在了一年一度的《企业目标报告》上,分发到每个企业。 在衡量成本的基础上,政府甚至可以向有关国企提供适当的补偿———谁都知道,为偏远地区的穷困农民提供电话服务是亏本的买卖。“补偿并不会减少国家的总财富,”报告认为这样的做法利大于弊,“但它会促使国有企业实现完全的商业化运作,帮助国有企业在与私营同行展开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更好的位置。” 国资委怎么管 当国资委渐行渐近呈现在人们眼前时,人们发现原来世行报告早已对其进行了一番大致的勾勒,只不过这个机构被叫作“专门行使国家所有权权力的单一政府机构”。在报告中,张春霖和他的同事提出需要从6方面对国资管理机构作出设定: 在机构性质上,报告认为如果将国资管理机构设立为事业单位,商业化和专业化的运作模式就易于建立; 在资产组合上,把非盈利机构、政府部门的国资和事业单位排除在管理范围之外,会避免管理对象过于庞大导致的管理者顾之不暇。金融类国企也应归属于另一个国资管理机构,否则会产生要求定向放贷的压力或者回避企业改革。 在工作范围上,对国有股既要管理,在适宜的情况下也要出售。大型战略性国企归中央级国资管理机构管或卖,其他的中小型国企就应该归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处理了。 在手段上,通过年度股东大会和任命国企董事会行使作为国家股股东的权益。 在权力上,国资管理机构拥有管理与出售股权、在年度股东会议上进行表决以及任命国企董事的专有权。 在财务管理上,应当具有高透明度与最低风险。例如禁止国资管理机构向第二层股东或第三层国企提供担保与管理债务融资。 这些设定的目的都是为了将国家所有权权利集中于一个独立的“第一层次”机构中。而在实际操作中,国资委即是“第一层次”机构。可以肯定的是新设置的国资委并非行政部门,但也没有如世行报告建议的那样成为事业单位,而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特设机构”———这一首次使用的称谓既保证了国资委的强势地位,也避免了变成“婆婆加老板”;在其余各方面,国资委的实际情况大致与世行报告的建议相同。 职能的分离 在中国以往的改革实践中,这种“国资管理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国有企业”的三层模式曾经一度被决策者所认可。这一模式的特点是两个分离:国家的所有权职能与其他职能分离,所有权职能与国有资产的日常经营分离。由于种种原因,建立第一层次机构的计划在中央政府从未得到实施。 但应该看到的是,在地方政府,即使建立起了第一层次机构———在深圳与上海,这个机构的名称叫“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也会逐渐失去它所应有的活力。原因很简单:委员会成员依然由党政现职领导担任,所有权职能依然没有与国家其他职能实现分离。第一层次改革的失败自然导致第二层次商业化的失败,这正是人们把第二层次机构称作“二传手”、“准政府”的根本原因。 在新加坡,“第一层次”政府机构是财政部,而财政部是通过其完全控股的淡马锡金融控股公司实现对国有股的管理的。最重要的是,除了任命董事会、审阅财务报告和召集会议之外,财政部几乎不参与淡马锡的经营活动。 而对瑞典来说,改革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所作出的最重要的政治决策,就是在瑞典工业部内设立一个专门行使所有者职能的国有企业局,从而基本上实现了政府的所有者职能与社会管理职能的分离。 “经营良好的国有企业的体制框架一般都明确区分政府监管经济活动和控制国有资本配置的权力与责任。”在对国际经验进行研究后,报告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而这正是中国国有资产改革的肯綮之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