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xg 发表于 2018-4-30 06:12
林兄好。
欢迎参与讨论。
我的主贴并没有否定剩余价值,也没有否定资本家剥削。
gXg兄,你的说法有一定道理,我以前也做过一些这方面的逻辑,下面其中一篇贴有较详细分析
《我发现并区分了劳动力价值和劳动力价格以及劳动价值》
楼主 林汉扬 2017-11-30 642 11
社会劳动力使用价值的价值(简称“社会劳动价值”)是指耗费劳动力过程中实际产生的社会贡献价值,它是以劳动力的使用时其具体的劳动能力或给社会带来多少有用性或满足社会需求的具体劳动者体力脑力产生的使用价值量,通过社会同类商品生产平均水平的折算得出的社会价值量[公式L=(个别劳动生产力f/F社会生均生产力)xv'(社会平均劳动力价值)=],其实,也是个别劳动生产力价值,我用“L”表示,相对于劳动者的角度,“L”(劳动价值)与v(劳动力价格)以及m(剩余价值)之间的关系公式是:m=L-v,m有三种状态,m>0,m=0,m<0状态,我五年前《劳动力使用价值的价值的提出》写的这个贴中是把资本家付出的预付资本(C=c+v)中的v看作劳动力价值,马克思认为:“劳动力价值(取英文“value of labour power”第一个字母“v”)是指维持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包括维持劳动者本人及其家属生活、学习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现在看来实际v只是资本家雇佣工人时预付的劳动力商品的价格,是资本家给雇佣劳动者的预付的劳动价格评估,并非劳动力价值,而v与劳动力价值v'(最近为了与v区分提出的),所以,这是三个不同概念,有①L>v,②L=v,③L>v之分,①有利润,③亏损,②持平,这是相对于资本家角度,他用资本雇佣(购买)与劳动者的劳动力使用权的交换过程中,包含在商品价值w中的劳动价值L与价格v的波动。而相对于劳动者用劳动力使用权(出售)给拥有资本的资本家时,则以①v-v'>0,或②v-v'=0,还是③v-v'<0中,以①为目标,这样就有两个角度,雇佣劳动者的目的是实现:v-v'>0,底线v=v',即个人绝对剩余价值为0,这个剩余价值是个体的个别剩余价值与作为专业商人的资本家追求的社会剩余价值m有所不同,这个我将在其他文章中说明;而资本家的目的是实现L>v,即L-v=m>0,使利润或社会剩余价值为正为盈余,底线是L=v,即L-v=m=0,这就是说两者的交换只要符合L>v∩v>v'这个区域,就是说资本家与雇佣工人的交换最佳区域,起码也得是:L≥v∩v≥v',否则,双方在一个劳动生产周期(一般为一个月)的合作之后,双方就会使生产力系统分道扬镳另寻合作对象。这个发现是我的首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