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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4 09:55:28
这就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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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4 09:58:29
悲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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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4 10:07:36
这个太可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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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4 10:07:43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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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4 10:10:35
只有民权强大起来,才能制约现在一支独大的X权,才可能有平衡的社会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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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4 10:12:25
无论如何,生命是无法替代的,生命的权利是第一位的。
财产所有权也是基本的权利,也要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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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4 10:19:22

RE: 成都拆迁户自焚事件的疑惑?

ranyeah 发表于 2009-12-3 10:59
问题还是部分人据国家公器为私有,

资本主义,强调私有

社会主义,强调公有,却无奈行使权力的人往往将公有之物据为己有,理想虽好,实则为更严重之私有。
一针见血!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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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4 10:19:33
兴,百姓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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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4 10:25:11
执法局长被撤销了,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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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4 10:28:01
大家有钱还是去国外买房子吧,产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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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4 10:36:36
谈社会主义:[img][/img]我认为首先我们要了解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不是国家主义,所谓社会主义是各种阶级力量力量保持始终并财富向人民方向转移,实现内容是大部分民从趋向富裕程度,何为共产主义其实质是财富均衡发展,人们法律基本保持平等,几乎所有人都能够通过工作得到舒服的生活环境和自然环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现在中央把国家主义当成社会主义,把垄断方式当成实现社会主义的外衣,这是对马克思思想误解,是对马克思主义误读,从现在的角度看只有美国可以开始进入社会主义,但是那只是开始,因为作为全球社会,世界依然因为不均恒,而使社会存在资本主义,你看一下奴隶制度和封建制度,少者五六百年多者二三千年,你说社会主义要多少,所以我一直坚持以全球均衡看待制度发展,他不是封建主义,奴隶主义是封闭的,资本主义是开放的,全球不均衡,(大家不要理解为美国均衡论,他的均衡有其封闭性,固弊性,是维护美国价值的言论),资本主义就不会消失,这一点要知道,社会主义也就也不可能达到,中央垄断主义,国家主义,去代替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就是用鸭血,当做凤血,可笑之极。所以我希望国家不要像汉武帝一样,假儒,真法,其实就是前苏联另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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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4 10:44:39
谈社会主义:[img][/img]我认为首先我们要了解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不是国家主义,所谓社会主义是各种阶级力量力量保持始终并财富向人民方向转移,实现内容是大部分民从趋向富裕程度,法律面前基本平等,何为共产主义其实质是财富均衡发展,,几乎所有人都能够通过工作得到舒服的生活环境和自然环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现在中央把国家主义当成社会主义,把垄断方式当成实现社会主义的外衣,这是对马克思思想误解,是对马克思主义误读,从现在的角度看只有美国可以开始进入社会主义,但是那只是开始,因为作为全球社会,世界依然因为不均恒,而使社会存在资本主义,你看一下奴隶制度和封建制度,少者五六百年多者二三千年,你说社会主义要多少,所以我一直坚持以全球均衡看待制度发展,他不是封建主义,奴隶主义是封闭的,资本主义是开放的,全球不均衡,(大家不要理解为美国均衡论,他的均衡有其封闭性,固弊性,是维护美国价值的言论),资本主义就不会消失,这一点要知道,社会主义也就也不可能达到,中央垄断主义,国家主义,去代替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就是用鸭血,当做凤血,可笑之极。所以我希望国家不要像汉武帝一样,假儒,真法,其实就是前苏联另版本。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amp;from^^uid=1004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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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4 10:47:48
elearner 发表于 2009-12-4 10:25
执法局长被撤销了,活该!!!
过不了几天又会被重新启用,或许这次“被撤”帮助某些权利更大的人背了黑锅,所以重新启用后的官阶权力将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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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4 11:14:51
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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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4 11:26:12
不要和某些流氓机构斗,都不过又何必自戕,来世不要生在这片土地上,流氓蛀虫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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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4 11:35:51
本来出个物权法,避免10年前那种强制拆迁,不给赔偿的,保护弱势群体;
可是现在很多的钉子户,我个人感觉早期的钉子户,比如重庆那个钉子户,是有进步意义的,至少唤醒了大众;但是许多其他的钉子户,很有点无理取闹的,赔偿总是达不到他们的要求,于是就会出现:长沙十字路口的破房子,丑陋的钉在路中央;日本成田机场的钉子户,就因为他一家,把整个机场的建设成本提高了很多,也给许多人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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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4 11:40:59
ranyeah 发表于 2009-12-3 10:59
问题还是部分人据国家公器为私有,

资本主义,强调私有

社会主义,强调公有,却无奈行使权力的人往往将公有之物据为己有,理想虽好,实则为更严重之私有。
物权虚置,什么都是咱的,什么都是为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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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4 11:41:50
这世界就是这样,公器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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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4 11:42:51
45# nongda
说得好,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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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4 11:48:18
如果楼主所述果然如实,那么拆迁户应该后果自负。本身就是违法,财产权是不受保护的。执法人员执法,理所当然。有些人说暴力执法不好、不对,那么还要警察军队干嘛?只是一般情况下不会动用,但在必要的时候,暴力执法也很正常。
如果每个拆迁户都这样用生命来威胁,而执法人员每次都妥协,那么就必然拆迁不下去了。只要双方都有诚意,就坐下来谈判,总会有个结果的。
拆迁户无非是想多拿些补偿费,就是谈妥一个数额的问题。如果打定主意死也不拆迁,恐怕后果还是拆迁户自己吃亏。国家、政府的意志,很少会以个人为转移的,尤其是社会地位最底层的拆迁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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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4 11:54:49
中国政府部门的权利过于强大。。。皇权影响社会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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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4 11: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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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4 12:02:23
这个太杯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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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4 12:04:03
很奇怪,为了房子命都不要,感觉跟唐伯虎点秋香里的那个和华安竞争的伙计。当时只是认为是个笑话,没想到还真他妈有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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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4 12:08:22
党委工作部 发表于 2009-12-4 08:55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不要被表象所蒙蔽。
狗一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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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4 12:17:03
物权法对私有财产怎么定义的啊?文章说人家的房子是违章建筑,都这么多年了,怎么没有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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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4 12:20:02
什么不合法 只是有两个license没有办理 但实际上该建筑违章也好没有违章也罢 已经参与经营很久了 说得不好听些 看看这家私营业主的会计报表 估计还是property里的一项 也就是说实际上该建筑的价值已经得到体现 甚至反映在国家的税收收入中 当然这户人家的抗法手段极端了些 但是面对的是同时是参与者与竞争者的政府 不得已啊 我有段时间在湖南调研休闲农业 除了城市外围由国有资产投资建设的高档度假村外 近郊则是农民们把自由的土地在没有变更性质情况下 转向经营农家乐 度假村等休闲农业项目 同时向工商部门报备登记 不过工商部门只管从中收取5-10%的商业性所得税 而不负责土地性质变更 那么当省政府决定要征用土地时 矛盾就来了 农民们在自有土地上的投资由谁来补偿 有些甚至是农民伯伯辛苦30年的积蓄 就因为一个征地的批准而化为尘土 我的建议是要么当时就不应该收税 要么就应该补偿 否则等于一个变相寻租 或者说隐形资源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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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4 12:21:41
一团糟啊!一团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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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4 12:32:43
法律意识单薄,不管是公务员还是普通公民都没有按章程办事!才造成现在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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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4 12:35:31
MD,我只是路过,不敢说话,怕被跨省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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