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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18-5-4 15:28:53
weibo 发表于 2018-5-4 15:17
确实,太缺乏基本的学术素养了,需要别人像教小学生一样从最基本的讲起才听得懂,可是又一点都不谦虚,听 ...
你有素养,就是在这里跟着别人瞎起哄?!懂不懂该怎样和别人交流?知不知道怎样是和别人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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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4 15:31:44
weibo 发表于 2018-5-4 15:24
在这里留言确实是浪费生命,就此告别!拜拜!
从头到尾没见到你有什么可以值得看一下的东西!不只浪费你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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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4 15:54:18
clm0600 发表于 2018-5-4 15:49
和达成协议进行武力竞争相比,不是次优吗?结果相同,心理上也没有什么亏欠。
-----------
武力解决,我 ...
不害怕吗?你可以随意杀人,就意味着你随时都在面临可能被杀的风险。

我是说协议武力和直接武力的结果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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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4 16:00:13
clm0600 发表于 2018-5-4 15:50
那样,即使死,也还能留下点精神。
看来,精神对你来说是毫无意义的。
---------
这你就是抬杠了。死了,别人记着你的好。和死了,别人还得骂你。效果是一样的吗?

一点也不虚伪,人也是有感情的,舍生取义的事情也多的是。客观的认识才符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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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4 16:03:10
clm0600 发表于 2018-5-4 15:51
告你说,选择公平竞争这其实只是一种情况。如果是在朋友或亲人或同等之间,很可能会是有人主动选择牺*牲。 ...
一个母亲和孩子面临生存绝境会如何选择?一个老人和儿子会面临怎样选择?都会是你那样不顾一切保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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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4 16:04:22
weibo 发表于 2018-5-4 15:17
确实,太缺乏基本的学术素养了,需要别人像教小学生一样从最基本的讲起才听得懂,可是又一点都不谦虚,听 ...
到时还说你是在向他学习呢!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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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4 16:06:07
weibo 发表于 2018-5-4 15:21
凭什么要拿给你学习?你怎么这么好笑罗!想要笑死我啊!
看看,别上他的当,学习后就是他的没有你什么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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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4 16:12:48
clm0600 发表于 2018-5-4 16:04
不害怕吗?你可以随意杀人,就意味着你随时都在面临可能被杀的风险。
-----------
我害怕呀,但怕有什么 ...
如达成了协议,那就不用那么怕了呀。

你看看,决斗的事情,你应该听说过吧?那就是有协议的。你还是好好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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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4 16:18:41
clm0600 发表于 2018-5-4 16:13
这你就是抬杠了。死了,别人记着你的好。和死了,别人还得骂你。效果是一样的吗?
-----------
对不起, ...
第一条,没看明白!

舍生取义,那得有义在里面。和你辩论是纠正你的错误认识,坚持到底才是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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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4 16:36:51
clm0600 发表于 2018-5-4 16:19
对不起,我们要讨论一般情况,不要扯这种其他附加因素。

你不是我儿子,所以我还是要你去死!
这不包含在一般情况中?你的理论不解决这种情况?

如果是我,我当然会根据自己的情况做选择,但绝不是保命第一!

我就是你父亲,你也不能直接让我去死呀!(注意:是你先出恶语的啊!)

我现在就是在牺=牲我的时间来纠正一些长期形成的错误认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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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4 19:28:42
clm0600 发表于 2018-5-4 18:37
如达成了协议,那就不用那么怕了呀。
---------
你还是太天真了嘛,签了协议就不用怕了?
有毁约的,但是多数吗?而且,他毁约,你打他就更有道理了。

你不明白决斗后,别人不会追究责任吗?这个道理不明白?杀人后,没人找你报仇?没人追究你的责任?哪里虚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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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4 19:44:06
clm0600 发表于 2018-5-4 18:41
舍生取义,那得有义在里面。
----------------
牺牲精神不就是你所谓的义吗?
我这里的义可不是利他。

你这就是在捣乱了。对等的情况,就公平竞争,其他的情况,该牺牲时,则需要牺牲。如我提到的那些特殊情况。你搞不懂我的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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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4 19:54:52
clm0600 发表于 2018-5-4 18:49
这不包含在一般情况中?你的理论不解决这种情况?
------------
一般情况当然不包括特殊因素。
一般也要蕴含在特殊之中呀。否则,就不是一般了。我的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但都符合利人类的要求。你是怎么处理这种特殊情况的?

不是保命第一,就非要死吗?

你觉得不算恶语,我无所谓!

生命也是一样,该竞争时候竞争,该牺=牲的时候就牺=牲。不是只有一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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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4 20:05:48
clm0600 发表于 2018-5-4 19:35
有毁约的,但是多数吗?而且,他毁约,你打他就更有道理了。
----------
你本来就想要他死,他也本来就 ...
人不受大脑指挥吗?没有精神吗?你的行为没有你的原则吗?怎么会虚伪呢?另外注意,不是都想要对方死,而是客观条件不允许都活着。其实,这只是人们设计出来的伪问题!人与人在本质上就不是这种零和关系。

我说不利己了吗?我说的是不损人!我说的是该竞争就竞争,该牺=牲就牺=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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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4 20:13:27
clm0600 发表于 2018-5-4 19:55
我这里的义可不是利他。、
----------
我也没说利他呀,我说的是你鼓吹的牺*牲精神。
谁鼓吹了,那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的一种选择!

又回到以前的问题了!

自己的儿子是己吗?利己=利自己的儿子吗?利自己的儿子从形式上就是利他了,最终只能用利人类来解释。这就是你的利己的逻辑漏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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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4 23:34:57
clm0600 发表于 2018-5-4 21:35
一般也要蕴含在特殊之中呀。否则,就不是一般了。我的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但都符合利人类的要求。你是怎么 ...
公平竞争呀。没有和你说过吗?

胡说!你这逻辑说不通吧?利人类包含着任何人的基本权利在里面。所以,任何人都没有权力要求别人牺=牲自己的利益,去保障他人的利益。当然,有人自愿的话,除外。我觉得你不值得我为你牺=牲,我不愿意,所以在你这里我的保命也是第一位的。只能通过竞争来决定。

你感觉不出来,就算了!减少这种无关话题。

本身是假定的话题,还把亲近关系去掉,我只是提醒你你所假定的情况其实是特殊情况而已。怎么难以为继了?公平竞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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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4 23:38:10
clm0600 发表于 2018-5-4 21:37
自己的儿子是己吗?利己=利自己的儿子吗?利自己的儿子从形式上就是利他了,最终只能用利人类来解释。这就 ...
儿子是自己吗?如果不是,那就不能利儿子属于利己。只能是利儿子,也利己,是利他、利己,只能用利人类来解释。否则,自相矛盾,逻辑冲突。这是你理论的硬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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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4 23:48:50
clm0600 发表于 2018-5-4 21:44
人不受大脑指挥吗?没有精神吗?你的行为没有你的原则吗?怎么会虚伪呢?
-------------
我的行为当然有 ...
利人类就是利己不损人,以及必要的时候舍己为人。只是你没理解而已。一点都不虚伪。注意,这里的损人不是损他人,而是损人类。为人也是为人类。必须跳出利己、利他的思想牢笼,才好理解。

我那是根据你的思路说的。

我回避这种情况了吗?

好好理解一下利他与利人类的区别,以及损他与损人类的区别吧。这是问题的关键!如果还想不通,明天我再给你专门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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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5 09:52:52
clm0600 发表于 2018-5-5 09:41
公平竞争呀。没有和你说过吗?
--------
所谓公平竞争,就是双方损人利己的机会比较均等而已,还是损人 ...
先说下你是否能理解了“利他与利人类的区别,以及损他与损人类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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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5 09:54:41
clm0600 发表于 2018-5-5 09:52
儿子是自己吗?如果不是,那就不能利儿子属于利己。只能是利儿子,也利己,是利他、利己,只能用利人类来 ...
利己,就不能出现利他,否则就有逻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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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5 10:09:02
clm0600 发表于 2018-5-5 10:07
有啥问题?那是你的脑子出了问题!
要不,你分别定义一下利己和利他。咱们推敲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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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5 10:12:47
clm0600 发表于 2018-5-5 10:10
利己我已经说过了呀,就是满足自己的需求和欲*望。
利他,就把自己换成他人就行了。
那你看看利儿子是不是既符合利己,又符合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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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5 10:18:53
clm0600 发表于 2018-5-5 10:13
倒是你呀,怎么定义利人类?损人类?
是不是,只要利了一个人就是利人类,无论损了谁都不是损人类?
那倒不是,咱们先把你的问题搞清楚。随后再专门说我的问题。我现在重点处理一下林汉扬制造的垃圾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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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5 10:20:40
clm0600 发表于 2018-5-5 10:18
有所进步,看出利己和利他不矛盾了,希望再进一步,看出来谁是基本出发点。
那可不是简单的不矛盾,而是概念交叉或者说重叠。属于逻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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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5 10:21:54
clm0600 发表于 2018-5-5 10:17
但从我来讲,我的基本出发点是利己,利他是副产品,搭便车,
能搭上就搭,搭不上我也不会特意去利他,如 ...
这是基本的逻辑问题,不是利己与利他不矛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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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5 10:28:13
clm0600 发表于 2018-5-5 10:20
你不用说了,哈哈,你承认必要时损他人,这就够了,其他的我没兴趣。
必要时,还要损自己呢,损他人也没什么不可的,关键是为什么要损!和他人竞争,他人的直接利益当然要受损,但人类利益是发展。

所以说,关键是人类利益,讲利己和利他没有什么实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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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5 12:20:43
clm0600 发表于 2018-5-5 11:53
那只能说明你逻辑不及格。

一种行为,既利于自己,又有利于他人,这就是概念重叠了?
我说的是利己与利他概念重叠了。没有说一个行为不可以利己又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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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5 12:22:09
clm0600 发表于 2018-5-5 11:55
你既然如此明确地承认可以损他人,那就没啥可讨论的了,其他的我没兴趣,
你说你为了自己能活而把张三弄 ...
你能否定了竞争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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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5 18:34:36
关于损人利己的问题,传统认识就是通过损他人来利自己。但这一认识其实也是稀里糊涂的。因为,损他人也要看是损他人的什么利益,如果是他人的正当的、合法的权益,当然不行。但如果损害的是他人的不正当或非法利益,或本不该得的利益呢?当我们看到通缉犯后举报获得奖励,是不是也算是损害了通缉犯的利益?法院没收了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是不是也损害了犯罪分子的利益?体育比赛中,我们努力争夺第一,是不是也损害了其他选手夺第一的利益?

显然,按照传统的损人利己的定义,这些都能被解释为损人利己。但这符合我们对损人利己这个概念的常规认识吗?显然是不符合的。因为,我们通常都是用损人利己来谴责一个人的不好行为的。

所以,损人利己这个概念中的人,不是指他人,而是指人类。只有人类利益或者说具体的社会整体利益才能成为我们的道德标准和依据。

显然,用利己、利他的思路是无法认识和解决人性和道德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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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5 18:36:04
关于损人利己的问题,传统认识就是通过损他人来利自己。但这一认识其实也是稀里糊涂的。因为,损他人也要看是损他人的什么利益,如果是他人的正当的、合法的权益,当然不行。但如果损害的是他人的不正当或非法利益,或本不该得的利益呢?当我们看到通=缉=犯后举报获得奖励,是不是也算是损害了通=缉=犯的利益?法院没收了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是不是也损害了犯=罪分子的利益?体育比赛中,我们努力争夺第一,是不是也损害了其他选手夺第一的利益?

显然,按照传统的损人利己的定义,这些都能被解释为损人利己。但这符合我们对损人利己这个概念的常规认识吗?显然是不符合的。因为,我们通常都是用损人利己来谴责一个人的不好行为的。

所以,损人利己这个概念中的人,不是指他人,而是指人类。只有人类利益或者说具体的社会整体利益才能成为我们的道德标准和依据。

显然,用利己、利他的思路是无法认识和解决人性和道德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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