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观点:看到这种报道,我觉得产生这种新闻有三种可能性:1.记者曲解误报,在这种情况下会有后续的“澄清”;2.某“学者”哗众取宠,没办法,不走极端哪算新闻;3.某学者无知,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http://finance.ifeng.com/money/wealth/consume/20091204/1541527.shtml
东方早报记者 罗晟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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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既然要促进消费,就没有必要对很多人征税。我们主张起征点一次性提高到8000元到1万元。”昨日,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主任王健在北京对早报记者表示,国民收入分配改革的推进应在二次分配领域减少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王健分析说,目前个人所得税的减少对于对政府税收收入影响并不大,而个税的减少将对促进消费产生很大的杠杆作用和心理作用。消费上去了,财政从消费扩大中得到的税收收入将远远大于个税收入。若财政在个税征收上放掉一些‘小钱’,在其他环节可以得到更多‘大钱’。由于减少个税征收的连锁效应,消费的增加讲意味企业生产的提高,吸收就业的企业增多。财政也将从企业生产中征收更多的增值税,在流通领域征收更多的营业税。
王健认为,近年来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的份额下降,其原因主要是在经济增长过程中,资本的积累和集聚能力越强,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便会减少,出现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赶不上GDP的增长,也赶不上企业效益的增长的情况。
王健强调,国民收入分配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他持乐观态度,但不能操作过急。早在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中期,国有和集体企业在经济发展占有主导地位,初次分配虽然是受市场调节,但是国家还能发挥一些作用。自从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非公企业的增加,国家在初次分配中发挥的作用就越来越小,这使得收入分配改革比较难。现在对国有企业而言,也是强调效益优先,兼顾社会公平。
王健预计,在“十二五”期间肯定还是能推动国民收入分配的一些改革。比如在初次分配方面建立一些在企业当中提高劳动收入的集体议价机制;在目前“民工荒”存在的情况下,《劳动法》的执行将有利于提高工资收入;各地方政府继续完善最低标准也能提高工资收入。
王健还认为,目前尚不合适通过征收房地产税来对二次分配进行调整,因为房地产税收比较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不易操作。而对于通过国有资源收入的再分配来进行二次分配调整的提议,具体应由哪个政府部门来操作,仍存较大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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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广:收入分配体制已经改不动了
东方早报记者 罗晟 发自北京
“我不认为能改得动。”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王小广昨日在北京对早报记者表示。国民收入分配问题主要问题在于初次分配的结构难以调整。只要经济增长依赖于投资驱动,政府的权力过大,企业的增长不跟就业挂钩,收入分配问题就没法调整。
王小广介绍说,初次分配包括资本所得、政府所得和劳动所得等三个部分。在当前政府主导的经济增长过程中,较强的政府控制力需要政府税收比的高比重;而当前企业的高利润是源于很多企业的垄断利润,而目前市场结构面临难以调整的困境。若企业的增长不是以就业最大化为目标,则会出现就业的相对不足,工资收入的增长不足,劳动收入占比也没法调高。
根据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代表劳动者所得的劳动者报酬占GDP50%以上,2001年后这个比重不断下降,到2007年已降至39.7%。而代表政府所得的生产税净额和代表企业所得的固定资产折旧及营业盈余占GDP比重则分别由1990年的11.7%和34.9%上升到2007年的14.2%和46.1%。
央行在11月11日公布的《2009年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表示,我国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失衡以及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现象一直比较突出,严重制约了居民整体消费能力和意愿的提升。报告建议,要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运行机制,为居民提供更多的财产性收入渠道,如发展多种形式的员工持股、股权激励制度,以及划拨国有股做实个人养老金账户等方式提高居民参与资本分配的程度,使社会各阶层能更加均衡地享受企业利润增长的收益和经济发展的成果。
王小广还指出,二次分配中税制不完善,也使得国民收入难以调整。目前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偏低,整体税率偏高。这种结构恰恰导致了富人逃税,逃不掉的是工薪收入阶层。若考虑通过征收不动产税、房地产税,其征收遇到的阻力将会很大。
王小广认为,在边际上对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进行改革是没有意义的,解决不了收入分配的问题。如果真的要改革,就必须在完善税制、垄断行业、实现国有企业的全民所有和分享上取得一些突破。
王小广说,“国民收入分配的改革必须要有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即经济增长更加重视消费、自主创新和就业。如果投资驱动的模式不变,国民收入分配的问题就很难改变,其他都是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