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是“公有制崇拜”吗?
宗 寒
《红旗文稿》第14期刊出李长征同志的《私有制一定高效率、公有制一定低效率吗?》一文,随即受到崔伟华的置疑,说李文“有让人回归‘公有制崇拜’的味道”,提出,“我们吃‘制度崇拜’的苦已经很多很长时间了”,“不能再神化公有制”,要反对“公有制崇拜”。(《客观分析所有制的优势》,《红旗文稿》第22期)崔文除了重复一些人否定公有制主体地位的老调子,如“产权虚置、无人负责”等外,还提出了一些值得商榷的见解。这里略作剖析。 一、社会主义制度能否只靠收税 崔文反对“公有制崇拜”主要提出了三条理由:一日“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过于勉强”;二日“主体无法从公有制中直接受益”;三日“资本获利的关键不在资本而在于经营”。 崔文说:“一般认为,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根本保证。我认为这种说法虽有一定的道理,但过于勉强。”他提出,“国家引导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应靠税收、财政和金融等手段”,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是不可能、不应该由一种所有制来保证的”。他所说的一种所有制是指社会主义公有制。这就从根本上把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否定了,也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理论经济基础和生产关系前提否定了。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基本制度是我国广大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长期实践的摸索,总结正反两方面教训的结晶。历史和实践告诉我们一条真理: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任何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问题。一个社会的所有制、所有制结构及相关的生产关系,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而是由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及其发展的要求决定的。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相当程度,旧的生产关系已不符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时候,就必须改变旧的生产关系,建立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新的生产关系,否则就会阻碍生产力和社会发展,使广大人民遭受苦难。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正是我国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结果,反映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这一客观要求。旧中国是私有制为基础的国家。“三座大山”压得中国人民抬不起头来,终生遭受剥削和压迫。劳动者要摆脱这种被剥削和奴役的悲惨地位,掌握自己的命运,就必须取得政权,掌握国家经济命脉,把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掌握在自己手中,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公有制为主体,实际上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为主体,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这些劳动者为主体。所有制的性质决定分配性质。公有制占主体,按劳分配原则才能占主体,共同富裕才能得到根本保证。公有制失去了主体地位,国家政权的性质和上层建筑必将跟着改变,劳动人民就不可能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 由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生产力总体水平低,我们必须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同时,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也体现着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它能够调动各个方面发展生产力的积极性,扩大资金来源,技术来源,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就业渠道,扩大积累,最大限度地促进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共同构成我国社会基本经济制度,这两者相互促进,缺一不可。所以,我们必须像党中央一再强调的那样,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地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毫不动摇地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国家“引导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当然要运用税收、财政和金融手段,但这是任何社会制度在发展经济过程中都会采取的措施。如果我们仅仅运用税收、财政和金融手段来调节经济,那么我们的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还有什么区别?还能有社会主义制度吗? 崔文否定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因为他不相信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越性,不了解公有制在我国建立和发展的必然性,不懂得我国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他把公有制为主体与“一大二公”相混淆,把公有制说成是“命令经济、官僚经济”,说公有制“异化为官僚所有制而成为专制政治的生存条件和土壤”。“专制政治”、“官僚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对立面,这种帽子不能戴到社会主义制度头上。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劳动人民共同所有制。生产资料公有制,直接地看是指生产资料的归属,但不仅仅如此,更加重要的是在这种归属背后所表现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性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国有,即生产资料归国家所代表的全国人民和全体劳动者共同所有,或者像恩格斯所说的那样,是“归那些真正使用生产资料和真正生产这些产品的人占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21页)社会主义国家代表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掌握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标志着从根本上结束了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分离的状态,劳动者由生产资料的奴隶变为生产资料的主人。在国有经济内部,劳动者之间是联合劳动、分工合作、按劳分配、共同富裕的关系。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生产资料为劳动者集体共同所有,也体现着集体范围内联合劳动、分工合作。按劳分配、共同富裕的关系。社会主义公有制毕竟发展时间还短,在管理体制上还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需要改革和完善,但其生产关系的这种内涵是确定的,先进的,是符合广大劳动人民根本利益、共同愿望和要求的,因而具有其他所有制所不具有的巨大优势和优越性。 二、所谓公有制缺乏效率和劳动者不能受益 崔文反对“公有制崇拜”的另一个理由是,公有制“缺乏效率”,“主体无法从公有制中直接受益”。缺乏效率是一些人早已安在公有制头上的一大罪状,尽管实践早已证明这种说法是不能成立的,但崔文仍在重复这一滥调。 不错,从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不同企业看,或者从公有制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时期看,公有制企业的效率的确是不一样的,有的高些,有的低些,甚至有些地区、有些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有相当大的亏损。然而,不应以偏概全,以局部代替全部。从总体看从长时期看,公有制经济的整体效益远远高于其他所有制经济,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客观事实。国有经济的利税率一直高于其他所有制;建国以来,国有经济上交的利税一直占国家财政收人的80%以上,目前仍占50%以上,这一点,李长征同志的文章已经说过了。需要补充的是,利税率仅仅是衡量经济效益的一项指标,国有经济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除利税外,包含更多方面的内容。我国国有经济掌握经济命脉,不仅奠定了社会主义制度的生产关系基础,使大多数劳动者从根本上改变了旧制度下为人当牛作马的悲惨命运,而且国有经济在整个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起了巨大的主导作用。 1、建国以来,由于我们坚持发展国有经济,建立和发展一批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奠定了社会主义建设的物质技术基础,改变了我国社会经济的落后面貌。国有经济一直肩负着为国民经济提供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关键技术和重要消费品的重大任务,为保证国家现代化建设,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起了重大作用,作出了巨大贡献。直至今天,我国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如石油、电力、钢铁、煤炭、大型专用机械设备等,80%以上都是由国有企业提供的。纺织品、化肥、农药、大型农业机械,也主要是由国有企业提供的。建国50多年以来,国有经济提供的实物产量增长了千百倍,产值平均增长速度高于10%。国有经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的基础、支柱和巨大促进作用,是难以用几个数字来表达和衡量的。 2、科学技术的贡献。相对其他所有制经济而言,我国国有经济设备比较先进,技术研究和开发力量集中,对我国高新技术的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现代化建设中的所有大工程大项目,包括重大科研项目,几乎都是靠集中国有经济的力量完成的。“六五”、“七五”期间,国家重点安排了3000多个技术改造项目;“八五”、“九五”中,重点抓了几百个专项,“十五”中抓更多重点建设工程,都以国有经济为主体。两弹一星、正负电子对撞机、5兆瓦低温核供热反应堆。每秒1100亿次运算的计算机、曙光超级服务器、生物基因图谱、神舟5号6号上天等,都是主要集中国有经济的力量建成的。现在我国自己培训的科技人员有328万人,其中科学家、工程师达225万人,大中型企业的科技人员有100多万人,每年有1000多万高等学校毕业生,他们都是各行业的骨干。这是谁造就培养的?是国家造就培养的,国有经济或国有经济拿钱造就培养的。其作用和贡献是否应算在“效益”之内? 3、提供重要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建设。包括铁路、公路、桥梁建设,大中型水力电力生产供应、大江大河的治理、森林防护、荒漠治理、大规模的土地改造、自然资源保护,以及基础科学研究、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都由国家投资,而这些投资的资金主要来自国有企业,建设主体也是国有企业。其中相当多的项目是企业不盈利的,受益者是广大群众,或者短期内不见效益,长期才能见到效益。 总之,公有制经济的贡献是多方面的,全面的,不仅仅表现在每年提供多少税利上,而且表现在许多关系国家长远全面发展的重点建设上。这些,都直接关系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现代化建设的长远发展,广大劳动者,包括大量非公有制企业,都从中直接或间接受益。说公有制“效率低”,“主体无法从公有制中直接受益”,并不符合事实。的确,在一段时间内,我国国有企业盈利率降低,亏损面增大。但即使在其盈利率最低的几年,也高于发达国家企业的平均盈利率。(见宗寒:《国有经济读本》第427页)一些企业产生亏损,是由于管理不善,产业结构不合理;但相当多企业产生亏损,并不是由于企业经营不好,主要是由于拨改贷,贷款利率高,使利润大量转移。另外还有大量政策性亏损,后来政策作了调整,亏损面迅即减少了。不分析亏损的原因,把亏损与国有企业划等号,是不公平的。 三、岂能以经营取代所有制 崔文还以模糊所有制内含,以“经营”取代所有的办法来贬低公有制。 崔文说:“所有制形式应分为私有制、共有制和公有制”。认为“私有制即个人(体)所有制”,说“这种所有制形式不论在历史上还是在现在,都是微不足道的”。又说:“家有制”就是“共有制”。这完全违背了政治经济学常识。个体所有制与资本主义所有制有根本区别。个体所有制在我国又称个体劳动者所有制,其特征是个人及其家庭仅占有少量生产资料,主要依靠自己的劳动进行生产经营,规模不大,生产经营的目的是维持自己的生活。个体所有制与在资本主义社会、封建社会、奴隶社会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有着本质的区别。资本主义所有制则是“以两个社会阶级的存在为前提,一方面是资本家阶级,他们占有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另一方面是无产阶级,他们没有这一切而仅有一种商品即劳动力可以出卖。”(《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124页)凭借私人占有和集中的生产资料来榨取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所有制的本质特征。封建主占有的生产资料主要是土地,同时也占有其他生产资料。奴隶主除占有生产资料外,还占有奴隶。他们占有的目的都是进行剥削,无偿占有奴隶、农民或工人的剩余劳动。怎么能把私有制说成是“个人(体)所有制”,并认为是“微不足道”呢? 把“家有制”说成“共有制”,乃一大发明。“家有”要看什么“家”所有和所有的内容。“家有”有劳动者家庭所有,奴隶主家庭所有,封建主家庭所有,资产阶级家庭所有。劳动者家庭所有的主要是生活资料,比如房屋、家具,为家庭成员所有,我国民法称作“财产共有”,故可以称为“共有制”。但奴隶主、封建主、资产阶级家庭所有的就不仅仅是生活资料,而主要是生产资料,这是真正的奴隶主、封建主或资本主义所有制,怎么能说成“已经不是私有制了,只能是一种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共有制”呢?崔文完全不顾占有生产资料背后生产关系的本质区别,一会儿把“家有制”说成是“共有制”,一会儿把“家有制”说成是“公有制”,把“股份制也说成是共有制”,说共有制“能够承担不同的风险和受益比例”,“各主体所有的部分能够或者可以分清”,把“共有制”看作为最优越的所有制。以此来否定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提倡“共有制”、“家有制”,实际上是仅仅提倡发展私有制。 崔文以“经营”来混淆所有制的区别,说“资本的目的虽然是获利,但获利的关键不在资本,而是在于经营”。一种经济体经营得如何,能获得多少利润,当然与经营管理水平有关,但是,光说“经营”,不谈是谁在“经营”,为什么“经营”,为谁“经营”,就看不到“经营”背后的生产关系,就无法研究资本获利的真正来源,“兼顾公平”、“共同富裕”也会成为一句空话,其实质就是认为没有必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