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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7
曼昆的书上讲,说对于自己住的住房,每年按照自己租给自己的方式来计算到GDP中,我的问题是,一个新的住房在刚刚买的时候,买房子的而这个价钱是否算在GDP中呢?因为书上讲的购买住房算在投资之中,那么应该算作是GDP=C+I+G+NX的I中的一部分,然而为什么像住房这样大的耐用品要如此重复计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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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7 23:10:59
flyfanta 发表于 2009-12-7 21:32
曼昆的书上讲,说对于自己住的住房,每年按照自己租给自己的方式来计算到GDP中,我的问题是,一个新的住房在刚刚买的时候,买房子的而这个价钱是否算在GDP中呢?因为书上讲的购买住房算在投资之中,那么应该算作是GDP=C+I+G+NX的I中的一部分,然而为什么像住房这样大的耐用品要如此重复计算呢?
其实是各种不同计算GDP 的方法中,各加总一次

收入法,开发上的房子卖出去了,价值得到了实现,那么生产这种商品的人,这个产业链上的人都会得到相应的收入,他们的总和就是消费者买房的价钱。

增加值法,房子卖了多少减去开发商的成本是开发省所创造的增加值。

支出法,买房的人支付被看做一种支出而不是消费,原因就像上面各位说的那样。房子不单纯包含了消费。


所以开发商和购房者,两者的收入和支付是在两个不通体系里分别计算的,不会重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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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8 04:11:30
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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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8 08:22:10
2# sunrukun

厉害,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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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8 17:31:31
关于这部分参考一下钱伯海教授主编的的国民经济统计学和企业经济统计学,里边讲的比较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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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8 21:06:56
看得晕晕乎乎,看来还是基础知识不够啊,继续发奋学习, 非常感谢你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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