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18-6-21 09:20 
单位劳动的购买力,也是不确定的!更不要说,市场上,单位劳动的购买力本身,就是由货币来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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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说明一下:斯密的商品真实价值由购买到的劳动量来表现,100劳动量的商品,如何购买到140劳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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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去雇佣劳动啊,你这个都理解不了吗?还要我说多少次?
假设100劳动能生产1000斤粮食,
地主家收了1000斤粮食的地租,他用这个粮食就能雇佣雇农给他140个劳动,生产1400斤粮食啊!
——这种说法,在逻辑上是错误的。我前面已经指出这种解释不正确!
第一,1000斤粮食只有100个劳动,不可能与140劳动相交换,除非交换的东西不是“劳动”!即只有当1000斤粮食拥有的分配权力是140个劳动时,才能交换。
第二,如果说:“地主家收了1000斤粮食的地租,他用这个粮食就能雇佣雇农给他140个劳动,生产1400斤粮食啊!”,也就产生了400斤粮食的地租,140劳动的工资只有1000斤粮食,这正是劳动价值论的内容!
只有明确:100劳动+土地的生产力,共生产1000斤粮食!从生产力角度考察,必须考察土地的生产力才能解释地租的本质。
第三,斯密的解释,是认为利润产生于商品交换!而不是产生于生产!而你却想从生产中获得利润的源泉,行不通!当然,斯密并没有解释商品交换中如何获得利润!实际上也不能解释。利润是社会产品分配的结果,是生产关系的产物,商品交换并不能产生利润。只有从生产关系考察,才能解释利润的产生。
第四,市场上,100劳动,有时交换140劳动,有时交换120劳动,有时又交换150劳动,商品的真实价值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