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某高校周姓教师,编写《医学心理学》他参加并提供了8.9万字原稿。这8.9万安原稿,被该书主编打乱、重新编排,并“使用了”我主编《医学心理学》共约18.6万字。已经签定调解书,承认剽窃并赔款数万。
而周姓教师在本侵权书中有4 章署名,约有近5万多字的抄袭剽窃事实。举报周姓教师是否存在侵权抄袭剽窃问题。
但校学术委经过调查后说:这位教师对署名不知情、未参与。就不构成侵权。而对署名章中出现的抄袭剽窃内容,是否应当承担违法责任,无态度。
请问,这种情况,如何认定性质和处理。周姓教师署名的4章中抄袭剽窃事实存在,难道没有责任。
谢谢!懂法律的同仁指导!
东北某高校mwymwymwy
291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