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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19-1-11 07:00:17
hhj 发表于 2019-1-10 18:37
“理论化地在一个价值论里,引进这种最大最小化的思想”。边际是在价值(效用价值论?或费用价值论?)里 ...
那是因为你对马克思的极端无知。
看看恩格斯对《资本论》的评价吧:“在决定生产问题时,上述的对效用和劳动花费的衡量,正是政治经济学的价值概念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所能余留的全部东西,这一点我在1844年已经说过了(《德法年鉴》第95页)。但是,可以看到,这一见解的科学论证,只是由于马克思的《资本论》才成为可能。”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卷,第335页)

这就是说,恩格斯清楚地知道,马克思早已对效用与花费的关系进行了“科学论证”。只是因为你永远只能生活在只有井口大小的天底下,从而永远都看不到马克思那井口之外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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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 07:40:58
hhj 发表于 2019-1-10 19:09
问你一个问题:作为效用价值论者的戈森是如何整合效用价值论与耗费价值论的?
你能不能不要卖弄你的无知?

我们来看看戈森在第二章中对价值所作的进一步的分析——

IMG_9474.JPG

看清楚了,戈森自己说了,你所引的第一章的价值概念,只对“自然界无需我们费力提供的”“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有效,而“所有其他”“都需要人类在某种程度上费大力气去创造”的部分,其享受的“价值”则会因所费力气“造成人类的巨大痛苦”“比例而减少”!

因此,按照戈森对价值的定义,人们就必须“尽可能增加他们可能取得的享受的数量和享受的绝对量”,同时“尽可能地减少为充分满足享受所需要的劳动”。
这里的第一个“尽可能”当然就是“享受的最大化”,第二个“尽可能”当然就是“耗费的最小化”。
这就证明,戈森早在近200年前就“理论化地在一个价值论里”提出了“这种最大最小化的思想”,而你竟然还恬不知耻说是只有你才是这样做的。真是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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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 10:15:16
hhj 发表于 2019-1-10 18:38
所以你讲的这个人的东西里面,怎么整合出一个价值论?看你如何讲法。
一般的价值有效用价值论与劳动价值 ...
戈森的价值理论本来是一个完整的整体,你竟然只能看见其中的一小部分,这再次自证了你永远只能生活在井口大小的天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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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 10:59:12
wzwswswz 发表于 2019-1-11 07:00
那是因为你对马克思的极端无知。
看看恩格斯对《资本论》的评价吧:“在决定生产问题时,上述的对效用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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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讲马克思资本论的论证呢?还是我的耗费补偿价值论对这个的论证呢?恩格斯想资本论是这样,等于资本论就是这样吗?看过资本论的人应该都知道,资本论是把使用价值(效用)看作一个既定的前提,而去探讨这个前提下的劳动耗费的演进问题。我说得不对吗?
至于共产主义,现在谁还有兴趣提起它?因为这根本是个错误,因为它自以为,全部人民都可以以生产方的身份获益。这明显是不可能的事。人民主要以消费者的身份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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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 11:16:27
wzwswswz 发表于 2019-1-11 07:40
你能不能不要卖弄你的无知?

我们来看看戈森在第二章中对价值所作的进一步的分析——
人要吃饭,这是谁都懂的,人要获得享受就要减小获得享受所付出的耗费,这应该也不难明白。因此在这比较表象的方面我们可以讲是一致的。
不过,我所讲的耗费最小化还包含一个现实机制,即通过竞争而实现的耗费最小化。这个不知你是否看到戈森的说法?
通过竞争而实现的耗费最小化,涉及到的社会各方的利益就非常的复杂。比如,你在企业里面随便加人是不可以的,因为竞争不容许增加成本。又如,不能产生额外费用比如各种好处费,但是,这种费在现实中却养活着无数的人(对腐败现象的经济解释)。对此,戈森怎么的说法?
因此,我的耗费最小化并不是一句表象的话就完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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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 11:21:10
wzwswswz 发表于 2019-1-11 07:40
你能不能不要卖弄你的无知?

我们来看看戈森在第二章中对价值所作的进一步的分析——
物品的个别耗费与社会耗费
前面多次说过,物品所凝结的代价耗费越小越好,因此不应将物品的那些可有可无的成本耗费都加到一个物品身上,使其“不胜负担”。在某个国家或某个地方,附加在任何一个产品身上的各种费用往往很多,除了正常的税收,还有各种费用,比如,附加在购买汽车或房产行为上的各种费用就相当多,从而抑制了人们的购买热情。许多学者认为,价值不单只是负担劳动耗费的成本,而且还要负担诸如地租、资本、管理、运输等等耗费所构成的成本,以之说明这些因素也是“创造新价值”的。但是,这样的做法必定会将相应产品的价格抛高;问题是,这种高价格能够得到市场的承认吗?比如我们很想把某个商品的价格从10元抛高到50元,以使之(通过它)能够养活更多的特殊人群,但市场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接受这样的价格?这就涉及到物品的个别耗费与社会耗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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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 11:23:02
所以一个商品的个别耗费不能大于其社会耗费;由此而引伸出:对于任何商品,不能随便增加其耗费负担,要增加就要公平增加,不能厚此薄彼。如果一个生产者的产品并未包含地租,而另一个生产者的产品却包含许多地租,那么,在其它条件一致之下,后一个生产者的产品就不能与前一个生产者的产品相竞争。 所以,象某些学者所主张的“资本、土地地租等生产要素也形成新价值,也加入到成本构成中去”的想法是行不通的,它们不能给相应产品增加成本上的新负担,只能将自己本身原先具有的成本额(价值量)转化到产品上。如果要使用更大的资本、更昂贵的机器设备,就必须要获得更大的生产率,从而以更大的产出率来补偿因更大的资本投入所形成的更大耗费。所以前面多次说到,资本的作用不是提高单位产量的价值量,相反,是减少这个价值量,从而获得更大利润。对这一观点具有各种糊涂的认识,那是因为对价值概念没有明确的认识与介定,没有明确认识到,价值就是代价耗费,无论它是个别性的代价耗费还是社会性的代价耗费;代价耗费,越小越好。马克思喜欢说“社会性的代价耗费”,在他看来,耗费人人有份,人人承担,因此耗费也就具有更大的“交换价值”了。人们通常所说的“创造更大价值”,实质上是要使自己的成本耗费降低到比别人更低的程度,从而使自己所获利益建立在别人更大的成本耗费上。如果别人的成本耗费也相应降低下来,那这个“更大价值”就无法“创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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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 11:35:04
hhj 发表于 2019-1-11 10:59
你是讲马克思资本论的论证呢?还是我的耗费补偿价值论对这个的论证呢?恩格斯想资本论是这样,等于资本论 ...
恩格斯的话讲得很清楚,资本论对效用与花费关系进行了科学论证。你没有能力看到这一点,那是因为你只能生活在井口大小的天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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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 11:48:47
hhj 发表于 2019-1-11 11:16
人要吃饭,这是谁都懂的,人要获得享受就要减小获得享受所付出的耗费,这应该也不难明白。因此在这比较表 ...
第一,我所引的戈森的话充分证明,戈森早在近200年前就“理论化地在一个价值论里”提出了“最大最小化的思想”。所以你所谓的只有你才是这样做的就是无知和不要脸!

第二,关于耗费最小化的实现,戈森是否提到了竞争,你可以去看戈森自己的著作。不要总是凭着自己的无知来断言别人不可能发现你自称为你所发现的东西。

第三,你的耗费最小化的最核心的东西前人已经提出来了,你的东西即便比别人更多一些,那也充其量只能说你发展了别人的耗费最小化思想,而不能说你发明了耗费最小化的思想,不能说只有你才提出了耗费最小化思想。否则,你就是抄袭,就是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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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 15:40:49
wzwswswz 发表于 2019-1-11 11:48
第一,我所引的戈森的话充分证明,戈森早在近200年前就“理论化地在一个价值论里”提出了“最大最小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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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没看见,你看见了吗?在市场化及社会化的整个系统里面,的最小化及其所出来的各种复杂的经济政治关系,包括国家之间的竞争的各种复杂关系,这个在他里面到底怎么说,你看见了吗?
所以,我的最小化还是包含不同的系统化的意义的,而不是单单讲一句“人要吃饭”就完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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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 15:43:05
wzwswswz 发表于 2019-1-11 11:48
第一,我所引的戈森的话充分证明,戈森早在近200年前就“理论化地在一个价值论里”提出了“最大最小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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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发明了我的耗费最小化的思想系统,就像瓦特发明了他的蒸汽机一样,马克思发明了他的剩余价值一样,呀。懂这个道理吗?
至于抄袭,你比我更要抄袭,因为你所讲的,几乎都是别人的东西而不是自己的东西,因此看看谁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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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 15:47:01
wzwswswz 发表于 2019-1-11 11:35
恩格斯的话讲得很清楚,资本论对效用与花费关系进行了科学论证。你没有能力看到这一点,那是因为你只能 ...
呵呵,资本论里面有什么?难道没有人知道吗?我讲过资本论是:把使用价值(效用)看作一个既定的前提而去探讨它耗费方面的有关问题。
至于讲到谁对资本论有没有能力,要看谁能够拿得出手相关资料了。我敢断定你拿不出手类似的资料。
http://www.doc88.com/p-896548733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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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 15:48:50
wzwswswz 发表于 2019-1-11 11:48
第一,我所引的戈森的话充分证明,戈森早在近200年前就“理论化地在一个价值论里”提出了“最大最小化的 ...
物品的个别耗费与社会耗费
前面多次说过,物品所凝结的代价耗费越小越好,因此不应将物品的那些可有可无的成本耗费都加到一个物品身上,使其“不胜负担”。在某个国家或某个地方,附加在任何一个产品身上的各种费用往往很多,除了正常的税收,还有各种费用,比如,附加在购买汽车或房产行为上的各种费用就相当多,从而抑制了人们的购买热情。许多学者认为,价值不单只是负担劳动耗费的成本,而且还要负担诸如地租、资本、管理、运输等耗费所构成的成本,以之说明这些因素也是“创造新价值”的。但是,这样的做法必定会将相应产品的价格抛高;问题是,这种高价格能够得到市场的承认吗?比如我们很想把某个商品的价格从10元抛高到50元,以使之(通过它)能够养活更多的特殊人群,但市场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接受这样的价格?这就涉及到物品的个别耗费与社会耗费了。
所谓“个别耗费”就是一个物品在具体生产它时,在它身上所实际物化、凝结着的所有代价耗费的总和。在此,作为与这个物品有经济关系的人,你尽管把一切性质的代价耗费都往这个物品身上加,无论它有多大,都算是这个物品的“个别耗费”。比如一个物品作为产品其实际的具体生产成本只有10元,但你加来加去,最后将其成本加到50元,这也算是这个物品的个别耗费。当然,如果10元以后不再有其它费用加上去,那么这个10元生产成本也是它的个别耗费。而物品的“社会耗费”就是同一类物品在社会、在其他人那里的代价耗费的总和。比如,同是相同的一种物品A,它在你这里所具有的代价耗费是10元,而在别人、在社会上所具有的代价耗费是11元,那么对于你来说,物品A的个别耗费就是10元,而其社会耗费则是11元。
为什么要作这样的考虑呢?目的就是要看物品身上的成本耗费能否实现,能否得到市场认可,能够认可到何种程度。因此这是很有意义的。---马克思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界定物品的价值,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即考虑一个物品所凝结着的代价耗费能否得到市场与社会的承认,是否实现应有的补偿;在他看来,如果物品的个别耗费等于或小于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规定的社会耗费,那么这个物品所凝结着的这一耗费就可以实现完全甚至超额的补偿。
像上面的例子,物品A在你这里的个别耗费只有10元,而它的社会耗费则是11元,那么物品A在你这里的所有耗费都可得到社会、市场的承认,市场接受其10元价格,而不管这10元里包含着什么性质的费用(那怕完全没有劳动费用而只有资本与地租及其它不必要的费用)。相反,如果物品A在你这里的个别耗费是12元,而它的社会耗费仍是11元,那么物品A的这些个别耗费就不能得到社会与市场的完全承认,市场不接受这12元价格。于是你就要把物品A中包含的最不必要的耗费减去,比如要减去无偿给予别人的好处费,或者请客送礼费等,使其个别耗费与其社会耗费相适应。这样我们应该得出一个规律性的东西:物品的个别耗费必须与其社会耗费相适应,要少于或等于其社会耗费,不能大于社会耗费,否则对于其所有者来说就是亏损的。
市场竞争,很大程度是这个意义上的竞争。 因为如果相同物品,在你这里负担着更大的耗费,而在别人那里只负担更小的耗费,那你就没有办法在价格上与别人竞争。比如,在国际市场上,西方国家的劳动工资大大高于中国,这样西方商品所凝结着的耗费(从这个方面看)就比中国大得多,因此如果他们没有生产率上的更大提高,通过减少其它方面的耗费(比如因生产率与资源利用率的提高而减少在这方面的耗费)来补偿工资上的更大耗费,那么西方商品在价格上就难与中国同类商品相竞争。各国为了要提高自己商品的竞争力,经常向自己的出口商提供各种补贴,使其能够平抑与补偿商品成本耗费过大而形成的过高价格。但这种做法常常遭到竞争对手的反对,说是不正当竞争。在一个国家内部,如果行政部门在同一个行业内实行不平等做法,对生产经营者P多收税而对生产经营者Q少收税,那么,P的产品竞争力就比Q弱。
所以一个商品的个别耗费不能大于其社会耗费;由此而引申出:对于任何商品,不能随便增加其耗费负担,要增加就要公平增加,不能厚此薄彼。如果一个生产者的产品并未包含地租,而另一个生产者的产品却包含许多地租,那么,在其它条件一致之下,后一个生产者的产品就不能与前一个生产者的产品相竞争。 所以,像某些学者所主张的“资本、土地地租等生产要素也形成新价值,也加入到成本构成中去”的想法是行不通的,它们不能给相应产品增加成本上的新负担,只能将自己本身原先具有的成本额(价值量)转化到产品上。如果要使用更大的资本、更昂贵的机器设备,就必须要获得更大的生产率,从而以更大的产出率来补偿因更大的资本投入所形成的更大耗费。所以前面多次说到,资本的作用不是提高单位产量的价值量,相反,是减少这个价值量,从而获得更大利润。对这一观点具有各种糊涂的认识,那是因为对价值概念没有明确的认识与界定,没有明确认识到,价值就是代价耗费,无论它是个别性的代价耗费还是社会性的代价耗费;代价耗费,越小越好。马克思喜欢说“社会性的代价耗费”,在他看来,耗费人人有份,人人承担,因此耗费也就具有更大的“交换价值”了。人们通常所说的“创造更大价值”,实质上是要使自己的成本耗费降低到比别人更低的程度,从而使自己所获利益建立在别人更大的成本耗费上。如果别人的成本耗费也相应降低下来,那这个“更大价值”就无法“创造”了。
在此想说说一个最新的国际经济纠纷的事例。2002年3月6日,美国通过其总统布什向全世界宣布:美国将对板坯、板材、长材等进口的主要钢铁品种实施为期三年的关税配额限制或加征高达百分之三十的关税,其中涉及到的有日本、欧盟、韩国、中国、俄罗斯、乌克兰、巴西等国钢铁产品的对美出口。美国为什么要冒国际社会的强烈抗议而执意这样做呢?据香港凤凰卫视资讯台有关专家分析,那是因为美国钢铁业工会势力强大,其从业人员(包括已经退休的原钢铁业从业人员)的福利待遇过高,造成其钢铁产品成本价格过高,竞争力受到削弱,其中许多大的钢铁公司已因此倒闭。可见,问题并不在于美国进口其它国家的钢铁太多,而是美国钢铁行业自身的缺陷与问题造成了它今天这个样子。现在美国ZF却要把它们这个缺陷所造成的包袱转嫁到其它国家身上, 通过提高进口关税而维持弊病丛生的美国钢铁业的生存。这一点对我们考虑经济学问题具有很好的启发意义。因为,前面已经多次说过,让一种产品承担太多的成本(比如这里的事例:美国钢铁产品就承担太多的美国钢铁工人过高的福利费用,为此,它必须卖得非常贵),迫使其价格过高,这是制约这种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关键因素,是制约这个行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所以,不可能什么生产要素都要纳入到其成本构成中来,纳入到其价值形成中来,你的产品的成本负担不能超过别人。如美国钢铁产品的成本负担不能超过世界平均成本水平,否则你只有破产倒闭,或者像美国ZF那样,通过ZF的行政干预而造成一种市场垄断局面,来使你这样的高成本经济状况能够继续生存下去。
实际上,围绕关税问题所引起的多方利益冲突,在美国可谓历史悠久,它甚至是引发美国南北战争的重大历史问题之一。在1860年代的美国,制造业正在北方兴起,它们需要高关税来维护其工业品的价格;而南方仍然处于完全的农业状态,它们需要出口农产品并进口工业品。这样,北方与南方之间作为工业品的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利益关系,通过ZF的关税政策,变成了引发美国南北战争的重大因素之一。“关税就是双方的观点尖锐分歧的例证。北部制造业主要求提高关税税率,以遏制外国竞争性商品的流入;而大多数南部人反对提高关税,因为他们要自由地向英国销售棉花,并购买廉价的英国工业品,而不愿意美国关税提高商品的国内价格。” 由此也使我们认识到,以“行业分工”---即以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统一的角度来观察、解释现实问题,比以“雇佣劳动与资本”的矛盾区分,具有更好的解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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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 16:14:56
请问:戈森有这么系统而现实的耗费最小化的思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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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 16:16:32
wzwswswz 发表于 2019-1-11 07:40
你能不能不要卖弄你的无知?

我们来看看戈森在第二章中对价值所作的进一步的分析——
第六章        代价耗费的最小化与获得效用的最大化
一 物品价值的最小化与劳动力价值的最小化
物品价值作为代价耗费越来越小,这在前面已经作了许多阐述。劳动力作为一种商品,一种“物品”,也不可避免具有价值最小化的趋势。在我们利用一定的劳动力来做任何工作的时候,没有理由为劳动力花费过大的成本,耗费不该耗费的财力。因此,尽管人类经济是为了人类生存发展与富裕而活动的,但人类自身的劳动力作为众多生产要素之一,也需要节约而有效率的利用。我们从经济活动中看到,人们使用自己劳动力资源也像使用任何其它物质化的资源那样,能节约就节约,能够1个人做的事情不会2个人、3个人做。就算同一个家庭情况也是一样,一个人能够做出来的事情,家庭成员不会让多个人去做,好让其他人去做其它工作,以获得更大收益。因此,物品作为一种制造出来的产品,能够使其所凝结着的代价耗费最小化,不仅是因为其它生产要素的耗费减小,而且也必然包含人类活劳动耗费的减小,这样才有整个物品的代价耗费的减小。
但是在物品内部的成本结构中,劳动耗费与其它生产要素的耗费之间仍然存在着“你高我低”或“我高你低”的相对关系。我们假设一个物品的代价耗费被容许在一定程度,比如是10个单位,体现为得到市场承认的货币值为10元,这样这个物品在市场上最多只能卖出10元价格。那么在这个物品的各种耗费因素中,活劳动因素与其它非活劳动因素,如果前者小则后者可以大,前者大后者必须小。这两种因素在马克思那里就是所谓“可变资本”与“不变资本”,其中可变资本体现为劳动力的工资。于是,如果一个物品可以出售的价格固定,那么,1.所耗费的可变资本越大,其中所耗费的不变资本就必定要小,相反,2.所耗费的不变资本越大,其中所耗费的可变资本就必定更小。情况1,是使一个物品内的不变资本耗费尽可能小,从而使可变资本得以更大,使工资更高些,劳动力得益。情况2则相反,如果一个物品内不变资本耗费过多,那么在这个物品内所包含的可变资本就必然变小,于是劳动力工资减低。
于是我们看到,在任何一个社会里,劳动者要想获得更多的工资,就必须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以减少凝结在每一个物品中的各种不变资本因素的耗费,使体现为工资的可变资本耗费可以更大些。比如在不发达国家其职员的工资一般都比发达国家的职员工资低得多,那是因为一个产品里的各种不变资本的耗费与浪费太大,挤掉了职员工资所占的份额。比如过去曾有西方人这样比较中国与西方的经济活动:中国人在生活上非常节俭,可在生产上相当浪费,西方人则相反,在生活上相当大方,但在生产上却相当节俭,什么纸张、铅笔等,用到难以再用仍然在用。为什么?因为他们生活在发达的市场经济社会,清楚地知道,在生产上节俭得越大,自己在生活上就可以享受得更多。而中国以前的分配制度却相当僵硬,无论你如何生产,如何干活,分配所得大体是固定不变的。当然这几年来情况已有很大改变,因为中国已经渐渐以市场经济的惯例进行各种经济活动。
要获得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就要更大的投资,以改进生产方式,增进效率。因此,对于许多现代企业,不变资本必然在总量上比可变资本大得多,它表现为马克思所说的“资本有机构成提高”(主流经济学则称为“资本深化”)。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必须能够相应提高产品的生产率,使提高生产率所获利益大于在不变资本投资上的更大耗费,从而使其中每一个产品所包含的代价耗费更少。在此同时,可变资本对劳动力的吸纳又产生了优化,它把那些不再适应新生产方式的劳动者淘汰下来,只采用人数较少而专业程度较高的劳动者做为新生产方式下的职员。这样,这些人数较少的新生产方式下的职员工资就相当高,但资本投资者(资本家)为此花费的总工资额并不比过去更大,因为领工资的职员人数更少了。这符合投资者“节约包括劳动在内的一切资源”的设想。
所以整个经济活动总处于某种矛盾之中。一方面要节约每个物品内所凝结着的不变资本含量,使可变资本(劳动力工资)尽可能大;另一方面,为了节约每个物品内凝结着的这些不变资本含量,就需要更多投资,改进与提高生产方式,这就增大了不变资本的总量,从而加重每个物品中不变资本的含量。因此,如果没有达到“获得理想生产率”的目的,那么这样的投资不仅没有减小每个物品中所凝结着的不变资本含量,反而有可能升高这一含量,从而挤掉其中可变资本的含量,使相应的劳动工资减少。当然,更多投资生产原来的产品,目的就是要通过更高的生产率来获得更大的利润,如果这个目的没有达到,那就等于这笔投资的失败,投资者亏损,附属在这笔投资上的所有劳动也都不再必要了。
劳动力与任何其它生产要素一样,其价值最小化,从而减小劳动需求的代价耗费。那么如何在整个经济运行中达到这一目的呢?马克思曾强调劳动力所需生活资料费用的降低是劳动力价值得以降低的条件,因此要想获得价值低廉的劳动力,就必须提高生活资料部门的生产率,使其能够提供价值低廉的可供劳动力消费的生活资料。他说:“要降低劳动力的价值,就必须要提高这样一些产业部门的生产率,这些部门的产品决定劳动力的价值,就是说,这些部门提供的或者是维持工人生活所必要的商品,或者是这些商品的生产资料。生产率的提高会降低所有这些商品的价格,同时会降低劳动力的价值。相反,在那些既不提供生活资料也不提供生活资料的物质要素的产业部门里,生产率的提高丝毫也不会影响劳动力的价值”。 这一点应该成为任何一个国家发展经济的基本指导思想,因为,如果国家将人们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部门搞好了,使之能够向广大劳动者提供价格低廉 的生活资料,那么整个国家的经济就会因获得价值低廉的劳动力而受惠无穷,因为它会使整个国家经济所具有的代价耗费减小,使国家的其它方面的产品价值降低,竞争力增强。
劳动力价值下降意味着劳动力交换其它物品的能力减弱了,那么,随着社会生产率的提高,代表劳动力的广大劳动者其生活水平能够得到提高吗?即是说:在劳动力价值与其它物品价值都在同时下降的过程中,是哪一个价值下降得更快?是劳动力价值下降得更快呢?还是其它物品的价值下降得更快?如果是劳动力价值下降得更快,那么随着社会生产率的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有可能比过去更低,相反,如果其它商品的价值下降得更快,那么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就可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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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 16:17:25
wzwswswz 发表于 2019-1-11 11:48
第一,我所引的戈森的话充分证明,戈森早在近200年前就“理论化地在一个价值论里”提出了“最大最小化的 ...
劳动生产率提高下劳动者的获得如何增长
假设某资本家所雇佣的劳动为他每日生产了10件产品,其中8件作为劳动的必要产品拿来补偿所雇劳动的工资及其它资本支出,剩下2件作为劳动的剩余产品归他自己所有。现在,如果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产量每日从10件提高到了15件,那么,是他自己作为资本家独吞这生产率提高后的5件产品(在此他共得到了7件剩余产品)呢?还是让一点给他所雇佣的劳动者,使他们也能得到多一点的实惠?比如给劳动者2件或1件剩余产品以作劳动生产率提高后的更大报酬及劳动激励手段?总体上,劳动者在自己的劳动生产率提高后是会比过去得到更多实惠的,当然也不排除特殊情况下个别例外现象。因此此例中,在劳动生产率提高到日产量15件的情况下,劳动者会得到比原先的8件更多一点的报酬,比如10件或者9件,生产者自己则得到5件或6件,比原来的2件剩余产品多几件。前面已经说过,作为具有长远打算的资本家,他会想方设法提高他雇佣的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因此,随着劳动效率的提高劳动者会得到更大的收益,这对资本家也是有利的。 总体来看,任何国家的民众作为劳动者,总能随着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经济状况的好转而获得更大利益,并没有出现越来越贫困的现象。
而从劳动者所获利益的价值构成上看,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情况下,劳动者所获得的这些更大的利益,其所包含的价值却是更小了。比如上例,因为劳动生产率提高,产量从10件提高到15件,但这15件产品与这10件产品所具有的价值量是相等的(当然它可能具有暂时的更大交换价值,这一点前面已经说过),它表现为包含着相同的成本耗费。这样,原先劳动者所获得的8件产品所包含的价值量就比他们现在所获得的10件或9件更大,即他们现在获得的更大财富含量中,所包含的价值量却是更小了。通过计算我们知道,在劳动生产率未提高以前(此时总产量是10件)劳动者所获得的这8件产品与总产量(10件)相比,所具有的价值比例是8÷10=0.8,但在劳动生产率提高后(此时总产量是15件)劳动者所获得的这9件或10件产品所具有的价值比例是9÷15=0.6和10÷15=0.666。如果劳动者在劳动生产率提高后要获得与以前相同的价值额,那么他们必须要得到12件产品的分配量,因为12÷15=0.8,与提高以前的价值比例相同。
可见,劳动生产率提高后,劳动者所得产品的使用价值量增大了,但这些产品的总价值却减小了。这就说明,虽然劳动力价值与产品价值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情况下都同时下降,但产品的价值下降得更快,劳动力价值下降得较慢。 因为,劳动者能够拥有比原来更大的使用价值量,虽然它所含价值下降了,但却减缓了劳动力价值下降的速度。这种情况在日常社会生活中体现为:生产者(老板们)更容易雇请到劳动力(人力资源)了,因为劳动力的价值降低了(在社会货币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它体现为劳动力货币价格下降);但劳动者们的生活水平却得到了提高,吃、穿、住、行、玩,都比以前更好了。这看起来似乎显得矛盾,如果劳动力价值下降,那么劳动者所具有的购买力应该减弱,为什么劳动者的生活水平还能得到提高呢?这是因为,劳动者所需要的各种物品的价值比劳动力价值降得更快。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现在各个阶层的人们,无论是城市人还是农村人,闲暇时光更多了,但仍然生活得比过去好。
马克思对劳动者实际工资(---与货币工资相对应)的定义是“已经完成的一定量劳动使资本家花去的费用”。 同时他评论说:“从这个观点看来,劳动在富国几乎总是比在贫国便宜”。 这是一个很明智的工资定义,因为它把工资花费看作是“完成一定量劳动而花去的费用”,这个费用通常与劳动者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水平具有密切联系;同时也表明:尽管资本家可能为劳动者支付更高的报酬,但劳动者所完成的劳动量却可能更大。 我们设想,如果某个国家民众生活所需要的全部生活资料其价值已等于零(一般情况下它体现为价格等于零),那么,任何一个生产者在雇佣任何劳动力、雇佣任何职员时,都将不费分毫,他可以以实物的形式无偿获得他们的生活所需并无偿供给他们使用。从另外的角度来看,如果生产者包养、包用劳动力的一切实物性的生活资料,而不发给一点生活所需的货币,那也未尝不可,只要是社会生活水平所需要的物品,都以实物的形式供给他们,这样劳动者也不会有任何抱怨。 可见,雇佣劳动力所花费的实际工资的代价显然等于这些生活资料所实际花费的代价,如果这些代价耗费大,则生产者为雇佣劳动力所支付的实际工资就高,相反,如果这些代价耗费小,则生产者为雇佣劳动力所支付的实际工资就低---这样可绕过表现情况复杂的货币体系而直接达到事情的实质。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经济的进步,人们所用的物品丰富多样了。这样,人的“社会生活水平”就必然会提高。这对劳动者所获报酬的性质与数量具有重要的决定性。因为,一定的“社会生活水平”决定着每个人的具体“生活需求”。比如几十年前,人们结婚必需的是收音机、缝纫机、大衣柜,然后再到电视机、电冰箱,现在则到手机、电脑、汽车、理想的住房等;这些物品作为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已经影响到劳动力的报酬性质与水平。比如,一个人在应聘一个工作岗位时会考虑工资等收入是否能够维持现在的“社会生活水平”。人们现在的工作收益并不单满足于只能够使自己的生命维持下去,只能有一点吃的穿的,他们已经把吃好、穿好、玩好等享受性的消费作为生活上的必需。社会已经能够从价格与品种上提供这样的生活水平,于是劳动者就会在自己的工作中要求所得报酬能够基本享受到这样的生活水平。所以平时我们看到一个人嫌自己的报酬太低时,他会说:这点钱还不够我抽烟、喝酒、打电话用呢?在此他显然已将抽烟、喝酒、打手机作为必需的生活水平的体现,自己出卖劳动力必须能够实现这样的生活水平,具有这样的消费条件。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剥削把劳动者的消费水平压缩到最低程度,以获得最大利润,在他看来,劳动者的最低消费水平就是维持与再生相应的劳动力,甚至只能“活命”。实际情况是这样吗?不是,因为实际情况是: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社会生活水平”,劳动者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获得当前社会的正常生活水平是理所当然的。当然在原始资本主义时期整个社会的生活水平可能只够维持在“活命”程度,那是因为人类生产率还不高,获得生活资料所需付出的代价还很大。但现在已经不同了,现在的社会生活水平已经包括各种各样的享受,而不单纯维持自己生命的存在。因此,现在的劳动力报酬,必须能体现出这样的生活水平。这是人类社会进步的经济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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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 16:18:33
物品价值最小化与购买力最大化
物品价值最小化意味着得到物品所需耗费代价的最小化,这是从价值的代价耗费属性所必然得出的推论。人类经济活动的目的,不过在于此,即在于以最小的代价耗费而获得最大、最满足的效用。对于人类及地球上所有的生命来说,价值等于或近似于零的几种物品的存在,从古至今以至将来,仍然是人类及地球上所有生命得以生存、发展的最大经济基础。这些物品中首先是自然空气,由于它包含有氧气,所以是人类及地球上绝大多数生命所分秒必需的最重要的物品,而这个自然空气在任何时候都是没有价值的,任何人、任何生命体对它的呼吸使用都不需要耗费任何代价。 当然,由于现在自然空气遭受越来越严重的污染,所以要重建一个清洁的自然空气,需要耗费巨大的金钱,巨大的物力,但这不过是以巨大的投资耗费来保证人类及一切需要空气的生命体能够自由无偿地呼吸到较为清新的自然空气的权利。 但无论如何,空气是好还是坏,人们及所有需要自然空气的生命体总要自由地呼吸到自然空气,以维持自身生命的存在。反过来,如果某人、某集团能够垄断自然空气的所有权与使用权,使它具有价值,人及各种动、植物在呼吸时都要付出一定的代价,需要一定的金钱来购买,那么,这会对这些生命体的生存造成巨大抑制,对人类经济发展造成巨大障碍!因为每个人的劳作所得,都必须首先要用来支付空气的使用,就像现在购买其它生存必需品那样,否则,断气1分钟就无法生存。这样就形成了对经济资源的根本垄断局面,从而对经济活动产生致命的抑制作用。 有位日本人最近指出了日本今天经济陷入严重衰退的一个根源,他认为:“在日本国内,主要原材料的流通渠道由少数几家大型制造商或商社所把持。即使想使用韩国的钢板及中国台湾的树脂等国际价格低廉的材料,在日本也无法实现自由调拨。其他的成本方面,税金、电费、水费、房租及物流费没有一样不高得令人难以忍受的。也就是说,议论人力费用是别的国家的多少倍、日元汇率高了或者低了等,都显得无足轻重。只要日本构造性的高成本体制不能根除,制造业衰退的趋势就永远无法扼制。而政府的出面保护最多只能延缓衰亡,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这说明,某人、某集团对社会上某关键物质的垄断会对其经济发展造成极大的障碍与伤害,所以如果对自然空气也产生所有权甚至垄断现象,那么对人的生存会构成严峻威胁,更不用说经济发展了。
所以,极少数基础物品的价值等于零,使人类及其它生命得以无偿利用,是他(它)们的生命存在的前提,也是人类经济得以发展进步的受惠无穷的基础。在这些基础物品中,除了自然空气以外,还有自然水、阳光、自然的空间与时间(失去自由的人身也就相当于失去自然的空间与时间)等,它们的无偿利用是人类得以生存、经济得以成长发展的基础。人类经济,就是要努力创造更多让人得以无偿利用的没有价值的物品,使人生存更好,更发展。比如如果有朝一日能够以非常低廉的成本,使海水通过核聚变释放出无穷能量,那么人类使用电力就可能像现在用水那样,以近乎免费无偿的代价而得到,这样,对人类经济就具有巨大的积极作用。据过去的一条消息:“有关科学已经证明,利用激光技术,通过核聚变的方式,一升海水(它里面含有氢元素的几种同位素)能够释放出相当于300升石油的能量”。 可见,人类还是有可能获得像水那样“无价”的能源的。
可能有人认为,由于目前地球可用资源日益减少,所以这些资源是有价值的,必须有偿使用它们。花更多的钱使用自然资源,就说明这些资源对我们更重要,也更短缺。但是我们必须懂得,这并不意味着有偿使用这些资源对我们的生存来说是件好事,它只是表明我们为获得更好的生活而不得不付出更大的代价,就像环保产业的存在只是表明我们的社会对生态环境的危害,而不表明环保产业的存在一定是件好事一样。如果我们不须付出这样的代价就可过着更好的生活,岂不更好吗?因此,有偿使用自然资源只是一种手段,千万不要变成一种目的,而成为某些人、某些社会集团滥收社会资财的借口。我们的目标,永远是要寻找可以廉价甚至无偿无限利用的资源。
人类经济发展就是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它体现为物品价值的最小化,体现为人们更容易得到自己所需要的物品。在经济现实中,物品价值最小化与人们手中所具有的购买力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呢?显然,物品价值最小化,则人们手中所拥有的购买力就相应最大化,这样才体现出获得物品的更大“容易性”。现代经济中,表征人们购买力的是货币购买力,是货币价值与物品价值的对比度。货币价值与物品价值的对比度越大(货币价值越大而物品价值越小),则货币的购买力也就越大。但是货币作为一种商品,作为一种“物品”,它自己也与其它物品一样,价值趋于最小化,它体现为人们更容易获得货币,即更容易“有钱”,也体现为“钱不值钱”的悖论。这样的话,如何在物品价值最小化时得到货币购买力的最大化?这个问题也就是:物品价值最小化是如何转化为人们货币购买力的最大化呢?
在这里,货币购买力一个是体现在单个货币的更大购买力上,第二是体现在多个货币的购买力上(此时单个货币的购买力保持不变)。前者,是单个货币币值的更加坚挺,那是因为物品生产量增大而货币发行量不变的结果,这同时也使物品价格下降。后者,是物品生产量增大的同时货币发行量也同步增大,此时物品价格可保持不变,但人们更容易得到货币,从而更容易得到物品。当然,还有货币发行量超过物品生产量水平的情况,此时物品价格反而上涨,但货币却更容易获得了,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体现出对物品的容易获得。可见,无论物品价格是下降还是上涨,在生产率提高的情况下都能够使人更易于获得物品。当然,从一般经验来看,人们对物品获得的难易程度主要体现为物品价格的下降,同等货币量能够购买到更大(更多)的物品。另外,由于生产率迅速提高,在物品价格下降的同时,人们所获得的货币收入也有所增加;这样,人们就更易于获得自己所需要的物品了,对自己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更加感到满意。但最理想的情况应该是:在保持价格稳定的基础上,通过收入提高而获得更大的物品效用,因为这样可以避免物价下跌的通货紧缩(当然,稳定价格也可以起到防止通货膨胀的作用)。这是以更容易获得货币的方式来间接获得物品;如果货币短缺,那么人们对物品的获得容易程度也会降低。因此货币供应量就要随着物品数量的增多而适当增加。
按理,物品价值与货币价值是保持一定平行关系的,有多少物品价值才需要多少货币量。而在生产率提高时,虽然总产量在增大,但其总价值是不变的,并没有随着增大。这样的话,我们似乎没有理由使货币量增大。马克思说:“在一定时期内执行流通手段职能的货币的总量,一方面取决于一切流通商品的价格总额,另一方面取决于商品形态变化的相对速度”。 在此,马克思认为货币发行量一方面取决于一切流通商品的价格总额,另一方面取决于商品流通的速度。因此如果商品的价格总额不变(在生产率提高时数量更大的商品其总价格保持不变),按理我们就不应加大货币发行量,这样的话在生产率提高时物价会下降。有什么道理能够说明:在生产率提高、产量增加,但商品总价格仍然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增大货币发行量,从而实现上述“以更容易获得货币的方式来获得物品”?实际上道理就出自于马克思上述理论的第二个方面:“商品形态变化的相对速度”即“商品流通速度”(商品流通必然伴随着商品形态的变化)上。在同等商品总价格的情况下,商品流通速度越快,所需货币量就越小,相反,商品流通速度越慢,所需货币量就越大。生产率提高使商品总量增加,但在原来的货币总量不变的情况下这些增加了的商品量必定使其流通速度变慢。 这是显而易见的,如果市场上商品多了,在许多情况下其销售速度必定下降,市场上商品越多,其销售、流通速度就越滞慢。比如,正常情况下某市场一天可销售10吨小麦,如果市场一下子拥入20吨小麦, 那么只好需要2天的时间才能将其销售完毕。这反映了“商品多流通速度慢”的经验规律。可见,商品多就需要增加货币供应量,以提高数量增加了的商品的流通速度。
因此我们可以说明,在生产率提高的情况下货币供应量需要加大,以保证商品流通的需要。商品流通速度加快,对经济运行有积极意义,因为这样可防止因通货紧缩、商品滞销而陷入市场疲软甚至衰退的境地,可以保持商品价格的稳定而有利于商品内在价值的实现,使其所包含的成本要素得以补偿。同时,人们也会因货币供应量加大而更易于获得货币,并通过货币更容易获得自己所需要的物品效用。
总之,生产率提高能够使物品价值最小化,同时,通过货币使人们更容易获得自己所需要的物品效用。
但人们在平常总乐于将自己手中的货币购买力贮藏起来,没有积极购买物品,这样便干扰了规律的正常作用,使增加的货币量没能促使物品的更快流通,这样,通货紧缩依然存在。这是为什么?是因为物品对人的满意与满足程度,使人有时候更乐于贮藏自己手中的货币购买力;并且越是通货紧缩,人们就越乐意贮藏货币,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货币的交换价值比所能购买物品的交换价值更大。这样就引起“通货紧缩---贮藏货币---更通货紧缩”的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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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 16:18:50
hhj 发表于 2019-1-11 15:40
我还没看见,你看见了吗?在市场化及社会化的整个系统里面,的最小化及其所出来的各种复杂的经济政治关系 ...
我所引用的戈森的观点已经证明了,他早在近200年前就“理论化地在一个价值论里”提出了“最大最小化的思想”,从而证明了你的“唯有我理论化地在一个价值论里,引进这种最大最小化的思想。”就是你对前人思想的剽窃。
至于你在最小化以外加进去的各种东西,不过就是掩盖你剽窃的狗尾续貂、画蛇添足的垃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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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 16:19:26
消费品满足人的需要的两种方式。人对消费品的满足程度
人类经济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人的物质与精神上的需求,而这种需求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时代,由于具有不同“社会生活水平”而显得相当不同。根据物品对人的需求的满足性,我们可以把物品分为“必需物品”与“享受物品”(其中更高级的享受物品则称为“奢侈物品”)。必需物品是人生活所必需的物品,是维持人正常水平的生活所必需的,如粮食、水等。而享受物品则是标志生活质量在正常生活水平上得到提高的物品,比如各种家用电器、通信设备、电脑、交通工具等。
  对于必需物品,有许多是人每天都需要使用的,因此人们每天都需要在这方面花钱,比如城市居民每天都需要买自己认为必需的菜、米、油、盐、水、汽等。一个人有一定的收入,就必定首先满足这方面的消费;因此如果他的收入不算大,那么他除了耗费在这方面以外,也就没有什么有经济意义的购买力贮藏了。除此而外,如果人们手中还余有一定购买力,则他要么寻找机会购买一些他认为值得购买的享受性物品,要么将这些购买力贮藏起来,从而形成经济意义上的购买力贮藏,并对价值规律产生干扰作用。众所周知,一个社会的经济越发达,人们手中的购买力花在必需物品上的比例就越小,花在享受物品上的比例就越大。比如,以前人们花在必需的吃穿住上的费用占其总收入的80%以上,随着经济发展,获得物品越来越容易,于是人们花费在这些物品上的购买力比例下降到了60%、50%甚至30%。国际上所谓“恩格尔系数”就是指人们食用支出数在日常生活中所占的比例,其公式为:恩格尔系数=食用支出数÷生活费用支出数×100%。如果城乡居民在食用方面的支出较大,恩格尔系数就高,表明人们的生活水平低;反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在食用方面的支出少,恩格尔系数就小。 按国际通行的评估标准,恩格尔系数在40%至50%为小康水平,30%至40%%为富裕水平,30%以下为最富裕。那么,人们富裕了,余下大量金钱拿来干什么呢?从消费方面来说,即拿来消费享受性物品(及享受性服务)。什么是人们需要的享受性物品与服务呢?人们所需要的享受性物品及服务的程度有多大呢?所有经济学家和实业家都想得出一个明确的答案,以让经济活动与资本投资有相应的针对性。但从来没有人能完全做到这一点,因为这是一个非常不确定的事情。比如手机、移动通信,(目前看来)是人们的享受性消费,但社会究竟需要多少手机?需要什么样的手机?需要什么价位的手机?没有人能得出一个确切的答案。人们能够得出的是一些经济规律,比如,物品品质好、品种新、价格低,就能够引诱人的消费。在手机作为物质效用对人的需求的满足性上,人们也懂得“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作用,即任何物品,特别是享受性物品,人们对它的消费总有一种边际效用递减性,即拥有及使用得越多,它对人的满足程度也就越小。一个人刚有手机的时候,那怕只是一个老旧的模拟手机,也会使他很高兴,心满意足,就像中国清朝皇帝当年在得到一辆自行车后那个高兴的心情一样。这样,谁又能预测出某种物品作为一种享受性物品所具有的“命运”呢?对于这种发展,罗伯特•福格尔 曾这样说:“由于科技的大规模发展,过去被视为奢侈品的商品,或者是想象中的乃至科幻小说中出现的商品,经过20世纪前三分之一时间,现在甚至连穷人都可以买得起。一个世纪以前,一个典型一家之主必须劳作1800个小时来获取全家一年的食品供给,但是现在仅仅需要260个小时。总而言之,过去那些价值达到家计总消费80%的商品现在可以被更加充裕的获得,而无论是在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还是在家庭劳动,支出却少于过去的三分之一。”
当然,必需物品也存在“边际效用递减”性质。比如一个人吃饭,吃饱时饭的效用就递减到最低程度。但是这种必需物品也会很快使自己的效用递增起来,因为过不了半天,人又得吃饭了。所以如果要说物品的效用是边际递减还是边际递增,我们还需要有一个时间上的设定。任何物品,在它使用的过程中必定是边际效用递减的,无论是使用毒品(瘾性极大)还是听音乐,在享用到一定程度后就感到满足,在满足后如果还不停止享用,则享用就会变成厌恶的事。但当停止享用一段时间后人的生理和心理(精神)对它又产生了需要,因此物品在未享用以前边际效用是递增的。所以,以人对物品开始使用的一瞬间为界,物品对人由边际效用递增转化为边际效用递减,以人对物品使用满足后停止的瞬间为界,物品对人则由边际效用递减转化为边际效用递增。
所以想用这种效用在人那里的满足性来预测物品的市场经济运行规律,似乎很难得到满意结果。当然我们可以知道哪些物品其边际效用递增最快速,程度最高,比如海洛因等毒品,它的边际效用递增最快、程度最高,如果在一定时间内得不到满足,则整个人都会崩溃。而那些首饰品及其它贵重物,它们的边际效用递增速度便很慢,一个人可能几年都难以决定是否花钱购买。容易满足的物品其满足程度也容易消去,难以满足的物品其满足程度也难以消去。
从边际效用变化的速度来看,必需物品的变化速度比享受物品的变化速度要快得多。比如吃饭,它每天都有几个轮回的边际效用递增与递减的更替,而如果你去享受一次远方旅游,那这个边际效用递增与递减的轮回就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当然这完全是因人而异的事情。总之,所谓边际效用,是物品对人的满足性及程度,而从物品本身的效用性来说,则是它的效用功能的发挥及其程度;如果物品效用在某人那里效用不大,那不过是物品在此人那里所发挥出来的功能不合适或者程度不大,因而用处不大,并非表明这个物品没有效用,没有用途与用处。既然它对此人用处不大,那么他肯定不会再在市场上购买类似的物品,除非他要买来送给别人。 但这并不能说明另外一个人的情况,也许在另外一个人那里这个物品可以发挥很大的效用。所以虽然效用作为物品使用价值具有客观性,但它能够发挥出来的方式与程度,完全是因人而异的,具有主观性。
  “边际效用”是物品主观效用的边际性,是物品消费者在消费物品时所感受到的(最后)一个单位物品的效用程度。对于这个概念,我们可以构思出另外一个概念与之对应,这个概念称为“效用率”,即一个单位的物品量在消费它的某个人那里所产生的实际效用程度,也就是单位物品量在某个人那里所产生的理化性质与功能对人的实际客观满足程度。虽然同是“一个单位物品量”,“边际效用”是主观性的东西,“效用率”则是客观性的东西。比如,在各种相同条件下,一个人需要300毫升水就可以解渴,另外一个人则需要400毫升水才解渴。这说明水在前者那里比在后者那里具有更大的效用率,只需较少量就可以产生较大实际效用程度,从而满足相应需要。边际效用与效用率之间具有特别有意思的关系:如果一个物品在某个人那里的效用率高,则由于物品容易使人满足,所以其边际效用反而低;相反,如果效用率低,则其边际效用则高。比如,如果某种药品对患者病情敏感,则只使用一点药就可满足需要,此时,少量药品在患者那里有较低的边际效用;相反,如果药品的效用率低,需要使用较大剂量才起作用,于是药品的边际效用较高。因此,同等量的物品,如果效用率高其边际效用则低,相反,如果效用率低则边际效用就高。通俗地说就是:越“无用”之物所感到需要的程度就越大,越“有用”之物所感到需要的程度反而越小。这实际上是对“边际效用”太过强调主观性的一种反论。
享受物品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水平上会转化为必需物品,这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与体现,也是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一个基本依靠。在物质匮乏时代,人们的必需物品只限于基本粮食和其它最低级的物品,而在今天,人们的必需物品已经包括可口的食物、高档的衣着、装修良好的住房、各种家用电器、各种交通与通信工具等,这些从前成为享受品甚至奢侈品的东西,现在已经渐渐成为人们日常的必需品了。这是前面所说的“社会生活水平”提高的体现,在这个“社会生活水平”里,人们劳动所得收益必须能够基本满足这个生活水平的需要,而不单只维持一个人生命与繁衍后代的需要。
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就是通过原先的“享受物品”不断转化为今天的“必需物品”而实现的,享受物品每一次转化为必需物品,就使社会生活水平提高一步。而享受物品之所以能够转化为必需物品,那是因为经济发展,社会生产率得到提高,使物品所具有的价值(代价耗费)大大减小。从前花10元钱可以购买到从前的必需物品,而现在花10元甚至更少的钱也可以购买到现在的必需物品,但现在的必需物品却是从前的享受物品。比如电视机,过去花近1000元只能买到14英寸的低档彩电,而现在呢,花同样多的钱就可以买到21英寸甚至更大、功能更先进的彩电。所以社会生产率提高,是社会生活水平提高的关键,是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的关键,没有社会生产率,物品的内在价值就不可能降下来,物品价格就总是那么昂贵,总是那么稀缺与“值钱”。今天,手机已经流行,而过去曾经是高档品的BP机已经被人淘汰,这说明,随着新物品的社会生产率的提高,旧物品淘汰了,建立在旧物品上面的人的生活水平也被新的更高生活水平所代替,新的必需物品已经成为支持新的更高生活水平的基础。
那么,新产品的价值一定比旧产品价值更大吗?这对于价值论来说是最具争议的问题。按劳动价值论与价值规律,无论产品是新还是旧,无论其使用价值更大或者更小,其价值都取决于在它身上所耗费的代价,其中最基底的代价是人类劳动。但反对这一理论的人则认为,产品使用价值越大,其价值显然就越大。晏智杰在《劳动价值学说新探》中就抱这样的观点,他说:“在劳动价值论与财富理论的关系上,我们看到的是使用价值的要素多元论与商品价值论的要素一元论的对照和反差”, “我们的分析实际上就是主张研究商品价值时应当将商品作为使用价值来看待,从而将价值同使用价值统一起来,而不是将它们截然分开,以至于把使用价值从一开始就逐出价值分析,或者仅仅承认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拒绝承认使用价值的各种要素都参与了商品交换价值的创造和形成”, “依据劳动价值论,商品的价值只是劳动创造的”。 确实,使用价值是应该统一到价值的内在概念上来的,就像本书前面多次强调的价值本质“价值是付出最小的代价而获得最大的效用”那样。实际上,最合理的统一应该是这里所指出的观点,即“价值是付出最小的代价而获得最大的效用”,或者简单地说:“效用及获得效用的难易程度”。在此,效用与获得这一效用的“难易程度”无法割裂地有机联系在一起。实际上,“价值同使用价值统一起来”这句话是有问题的,因为“价值”这个概念本身已经包含了“使用价值”的意义,也就是效用的意义。因此说“价值同使用价值统一起来”实际上包含着“使用价值同使用价值统一起来”的意思。当然价值这个概念除了包含“使用价值”意义以外,还包含“获得使用价值的难易程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劳动耗费”。因此,“价值同使用价值统一起来”这句话应该改为“劳动耗费与使用价值统一起来”,而这个统一就是“价值”的完满意义。
对于劳动价值论与价值规律来说,价值意义的侧重点是它的“代价耗费”属性,即最小化的“代价付出”,由于这种代价耗费必然趋向最小化,所以代价耗费最终归结为必要的人类劳动的代价耗费,这是劳动价值论得以成立的基本论证。 而对于使用价值价值论---效用价值论来说,其价值意义则侧重于价值的“使用价值”属性,即最大化的“人类生存”的条件。这样,当我们以“代价耗费”的意义来论说价值时,劳动价值论是完全成立和完全必要的,在此同时也包含着人类“劳动价值”的最小化(反映在“价值本质规律”里),因为它表征了人类谋求生存与发展的进步。
以这样的观点观察新产品是否一定会比旧产品具有更大的价值,就具有一种全新的思考角度。从使用价值来说,新产品自然要比旧产品有更大价值,但从代价耗费来说,新产品就不一定会比旧产品耗费更大,虽然通常新产品价格总要比旧产品更高。这取决于新旧产品的生产方式是否耗费更大或更小的成本,是否更难或更易生产出来。实际上,人们在选择生产一种新物品时,不但考虑到物品功能上的新颖性,而且考虑到物品生产上的成本费用,人们会选择成本费用尽可能低的物品和方式来生产。科学的发现能帮助人们找到更低耗费的生产途径,制造费用更低的物品,就像科学能够找到某种更廉价的能源或新型材料一样。当然,价格更低的新物品会立即将造价较高的同类旧物品清除出市场,使我们难再看到它们,或者迫使它们低于其成本价打折出售,使我们只能在旧货市场中看到它们;当然如果它原先的成本(与新品对比)并不太高的话,它还不至于被立即清除出市场。
价值作为代价耗费,它在市场中表现为“成本”或生产费用,以成本的形态对一切经济行为施加其价值规律的作用。在谈到价值规律的作用时恩格斯曾这样说:“…每个人必须大体收回成本这一点又总是会帮助找出正确的方向”。 马克思、恩格斯总是将“成本规律”---即“必须收回成本”---看作是劳动价值论与价值规律对现实经济产生作用的关键环节。因此,在经济现实中肯定了成本规律,就是肯定了劳动价值论与价值规律的存在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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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 16:21:42
以上这些,都是同一个章节里面的内部
2019-01-11_16204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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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 16:24:15
wzwswswz 发表于 2019-1-11 16:18
我所引用的戈森的观点已经证明了,他早在近200年前就“理论化地在一个价值论里”提出了“最大最小化的思想 ...
那你看呀,是不是?他有这一系列的想法与观点吗?
不要老整些重复的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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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 16:26:23
hhj 发表于 2019-1-11 15:43
呵呵,我发明了我的耗费最小化的思想系统,就像瓦特发明了他的蒸汽机一样,马克思发明了他的剩余价值一样 ...
我的观点就是,前人早已提出了最大最小化的思想,你的最大最小化就是对前人的剽窃。这个观点就是我独创的,除了我以外,还有谁提出来过?
而在证明的过程中,自然要引用前人的观点作为证据。如果你把引用别人的观点就叫做抄袭,那么你引用戈森的观点来证明你的观点与他的不一样,那就是抄袭!

对了,你爹妈教你叫他们爹妈,你怎么不重新定义你的爹妈,不发明你自己的东西,而要抄袭你爹妈教你的东西呢?
所以,你就是你自己所说的不要脸的抄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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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 16:28:19
hhj 发表于 2019-1-11 15:47
呵呵,资本论里面有什么?难道没有人知道吗?我讲过资本论是:把使用价值(效用)看作一个既定的前提而去 ...
再说一遍,恩格斯的话讲得很清楚,资本论对效用与花费的关系进行了科学论证。你没有能力看到这一点,那是因为你只能生活在井口大小的天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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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 16:36:14
hhj 发表于 2019-1-11 16:14
请问:戈森有这么系统而现实的耗费最小化的思想吗?
有和没有是质的区别,有多有少是量的区别。多也未必代表新,代表质量高。
所以,戈森只要在他的价值理论中阐述了最大最小的思想,那他就是有这个思想,就证明你的“唯有我理论化地在一个价值论里,引进这种最大最小化的思想。”就是你对前人思想的剽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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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 09:07:16
wzwswswz 发表于 2019-1-11 16:36
有和没有是质的区别,有多有少是量的区别。多也未必代表新,代表质量高。
所以,戈森只要在他的价值理论 ...
你看不到我贴上去的卓越文章吗?你看不懂吗?你的戈森怎么能够相提并论呢?真是瞎了眼。
耗费最小化的社会与市场化体系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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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 09:10:24
wzwswswz 发表于 2019-1-11 16:28
再说一遍,恩格斯的话讲得很清楚,资本论对效用与花费的关系进行了科学论证。你没有能力看到这一点,那是 ...
呵呵,这只能对一个资本论的外行人的说法,而已。
再说一遍:资本论是把效用看作一个既定前提而探讨其中的耗费演化的问题。你看得懂这句话吧?因此并不是讲资本论没讲到效用,但在它那里效用只是一个既定的静止的设定。我的这个判断好象你没违反恩格斯的说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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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 09:15:59
wzwswswz 发表于 2019-1-11 16:26
我的观点就是,前人早已提出了最大最小化的思想,你的最大最小化就是对前人的剽窃。这个观点就是我独创的 ...
你的观点是建立在根本不懂我的体系之下的东西。你好好看看我的体系呀,我的耗费最小化理论哪里与你的戈森一样呢?他的耗费最小化的市场与社会化的体系在哪里?比如,他的竞争在哪里呢?而如果没有竞争,去哪里有什么耗费最小化?
至于抄袭,你才是个彻头彻尾的抄袭者,因为你通盘的话,没有那句是属于你自己的全部是抄别人的。这个还不算经典的抄袭吗?而我的东西无论对错,都是我自己的东西。哪怕这里所讲的耗费最小化,也是我自己的,因为你的戈森并没有我那样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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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 09:17:08
wzwswswz 发表于 2019-1-11 16:26
我的观点就是,前人早已提出了最大最小化的思想,你的最大最小化就是对前人的剽窃。这个观点就是我独创的 ...
2019-01-12_09163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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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 09:36:02
hhj 发表于 2019-1-12 09:07
你看不到我贴上去的卓越文章吗?你看不懂吗?你的戈森怎么能够相提并论呢?真是瞎了眼。
耗费最小化的社 ...
戈森的著作中就讲了耗费最小化是如何实现的,你要是有眼珠的话,你会看不见?

最关键的是,戈森早在近200年前就“理论化地在一个价值论里”提出了“最大最小化的思想”,
你根本无法否认!
所以,你的“唯有我理论化地在一个价值论里,引进这种最大最小化的思想。”就是你对前人思想的剽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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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 09:40:03
hhj 发表于 2019-1-12 09:10
呵呵,这只能对一个资本论的外行人的说法,而已。
再说一遍:资本论是把效用看作一个既定前提而探讨其中 ...
恩格斯的话讲得很清楚,资本论对效用与花费的关系进行了科学论证
因此,你说这个话就证明你根本就没有读懂《资本论》,因为你只能生活在井口大小的天底下,所以你根本就理解不了恩格斯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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