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二手房营业税恢复到普通商品房满五年免征政策之后,有消息说,建设部正讨论完善房产税,未出租房产也将征税。据悉,完善房产税,可以起到一定的物业税的效果,而相对更容易操作。“因为物业税要通过全国人大,而房产税一直就有,只是在于一直并没有成为重头。”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由于投机者往往拥有多套房产,在几次讨论中,有专家建议缩小房产税减免范围,对个人多于一套的房产,哪怕它并没有出租,也要征收一定比例的房产税。如果能如此实施,房产税就能起到和物业税一样的针对保有环节征税的目的。
一提到打压房价,有关部门首先想到的就是扬汤止沸地试图在房产的交易、保有环节多征税。但事实早已证明,这多半只是有关部门多征税的一个借口,在卖方市场下,不论是保有环节还是交易环节增税,都丝毫无助于打压房价,反而会将这些保有和交易过程中增加的税费成本一古脑儿的转嫁到买方头上,事实上抬高房屋价格。
2006年6月1日前,我们实行的是二手房满两年即免征营业税的管理办法,但是从2002年到2007年初,全国房价都只是持续、稳定地小幅上涨。然而,2006年6月1日以后,二手房营业税免征的年限由2年变成了5年,二手房交易环节的税收大大增加了,但随之而来的却是2007年的房价大涨!交易环节增税不是房价大涨的罪魁祸首,但指望通过增税打压房价无疑是痴人说梦。
而住房的每一次交易,都要将各种税费打入购房成本,平均每次税费达到百分之十以上,意味着每次交易都将使房价上涨百分之十以上!没有人会做亏本生意,就像进口车价格远高于在国外一样。有消息说,中美车商运营利润率之比30%:5%,购置环节税费之比50%:5%。这些费用最终毫无例外地都将打入车价房价!
釜底抽薪地解决高房价问题,办法只有两条:一是打破土地垄断供应模式,形成土地的竞争式供应;二是信贷政策把住投机性、投资性尤其是投机性购房的“进口”和“出口”关。有时投机者财大气粗,无需银行贷款即可如入无人之境地自由进入楼市,这时候把住投机者的“出口关”就变得非常重要。然而时至今日,对于投机性购房“出口”的把关政策付之阙如。
增税除了在效果上达不到预期目的,而且在合法性上也存在问题。一是征税必须经过全国人大,是否税务部门可以自行随意调整?其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个人拥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如果房子尚未出租,不管个人拥有多少,都难以认定其“营业性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