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重复众所周知的观点,也应如实划为宣传作品”——即科普文章,所谓转述及原创。是应该划分清楚的时候了!在此提点浅见,如果学术文章应当要以原创为前提,那么那些引用他人观点的“论文”,就不应当作为科研评价中的理论成果,除非对原研究确有改进或补充。对于仍要引用他人观点的文章,必须要联系实际作为应用性研究,如此方能作为科研成果认定,否则不予认定科研成果。
如果实行这样的科研成果审核机制至少有两个好处:
一是鼓励大家努力原创,做真正的理论研究,推进各项研究在前人基础上的不断深入,而不是像现有这样的绝大多数文章,无论其发在何等权威刊物上,通篇基本上是转述他人观点,而自己并未在此基础上从理论层面做出实质性的提高,此是为“重复建设”;
二是有利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即能促进科研与经济生活和生产实践、与教学的真正结合,医治科研脱离教学与社会实践的“独立化”之弊病。
按照上述方法,能搞理论研究的老师的成果能够更快脱颖而出,引起学术界关注;而能够“转述”的老师通过读懂他人的理论研究,并将其与自己的专业教学、社会实践相结合而做应用性研究,大家都能找准合适的位置,分工合作,从而真正繁荣我国的学术事业,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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