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价值论应回归并与时俱进(续8)——我的观点概要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商品价值,劳动,表现
八、我的观点概要
1、劳动价值论源远流长。我认为劳动价值论原意是说明劳动与商品价值关系的理论,是用劳动来表现衡量商品价值的理论,它初心不是“劳动价值”或“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历史上劳动价值论是分支发展着的。在配第、斯密那里把劳动只是作为衡量商品价值的尺度是正确的!马克思把李嘉图错误的观点在歧途上变异为劳动创造商品价值是一种不足与失误。当然,不能否认马克思有过两种说法——“劳动创造价值”和“劳动表现为价值”。是主流马派进一步把马克思的“劳动创造价值”的说法演变成脱离市场交换的在生产领域中的单方面创造与被创造的关系,因而马派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还是有鱼目混珠之嫌!要加以辨析!我致力于发掘马克思的“劳动表现为价值”以及关注市场交换的正确观点。详见《劳动价值论应回归并与时俱进(续1)——劳动价值论是分支发展着的》及其他相关帖子。
2、为什么只用劳动这个单一因素而不是用多因素或其它因素来表现商品价值?我认为“劳动表现为商品价值”有一定的天然的合理性;劳动交换是社会形成与和谐的纽带;用劳动评价个人对社会的贡献是合理的,各种其他因素都可以归结到“劳动”上。详见《劳动价值论应回归并与时俱进(续2)——(续4)》及其他相关帖子。
3、我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有真理、不足和失误,并非如马派那样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普适的,否认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有两个重要的前提,有适用的经济发展阶段——大体上只适用于初期的简单商品经济的简单劳动和简单商品交换阶段。马派的鱼目混珠应予纠正。详见《马克思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续8)——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有其适用的经济发展阶段》及其他相关帖子。
4、我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下述关键观点应当肯定(不一一列举其它正确的观点),而鱼目混珠的马派大多却无视或……:
(1)、商品交换可以用劳动交换来表现。“产品作为商品的交换,是劳动的交换以及每个人的劳动对其他人的劳动的依存性的一定形式,是社会劳动或者说社会生产的一定方式。” [26(Ⅲ),139]
(2)、“商品价值”只是交换领域中的概念——“劳动产品只是在它们的交换中,才取得一种社会等同的价值对象性”。[23,90]。马克思的有关论述见:《马克思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商品价值”是交换领域中的概念》及其他相关帖子。
(3)、“商品价值”是社会关系范畴——“实际上价值只不过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社会关系在物上的表现,它的物的表现,……人们同他们的相互生产活动的关系。”[26(Ⅲ),159]。马克思的有关论述见:《马克思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续1)——“商品价值”是“关系”范畴》及其他相关帖子。
(4)、“商品价值”不是创造出来的——“如果物没有用,那末其中包含的劳动也就没有用,不能算作劳动,因此不形成价值。”[23,54]既然“不形成价值”,还谈什么“劳动创造价值”?。马克思的有关论述见:《马克思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续2)——“商品价值”不是“创造”出来的》及其他相关帖子。
(5)、“商品价值”不是交换的出发点——“作为使用价值,商品是当作原因发生作用的。……。但是,作为交换价值,商品总是仅仅从结果的观点上被考察。”[13,25—26]。马克思的有关论述见:《马克思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续3)——“商品价值”不是交换的出发点》及其他相关帖子。
(6)、人类劳动不是价值——“处于流动状态的人类劳动力或人类劳动形成价值,但本身不是价值。它在凝固状态中,在物化的形式上才成为价值。”[23,65]。马克思的有关论述见:《马克思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续5)——人类劳动不是价值》及其他相关帖子。
(7)、“商品价值”与“效用”有关——“商品要成为价值,首先必须是效用;同样,劳动要被看作抽象意义上的人的力量,人类劳动的耗费,首先必须是有用劳动。”[49,186]。马克思的有关论述见:《马克思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续10)——“商品价值”与“效用”有关》及其他相关帖子。
……
5、我发掘经典作家的有关论述认为“商品价值”是对 “人”而言的——“凡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看到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商品交换商品)的地方,马克思都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商品交换表现着各个生产者之间通过市场发生的联系。”[列宁选集(2)[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312页。] 马克思曾说过:“财富作为价值,是对他人劳动的单纯支配权。”[46(上),486]。详见《劳动价值论应回归并与时俱进(续5)—— “商品价值”是对“人”而言的》及其他相关帖子。
6、我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也存在不足与失误,主要的谈了12帖——(一)、“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二)、商品交换的表达式不必是数学等式;(三)、没有强调经济尺度的经济时间;(四)、人类劳动并不仅仅是耗费能量做功过程;(五)、不能用自然尺度的劳动时间来计量劳动量;(六)、缺失了将来时态劳动(包括潜劳动);(七)、放弃了深入研究一个重要的理论课题;(八)、商品交换不必预先就内在有“共同的东西”;(九)、“商品价值”不是“创造”出来的;(十)、高估了“直接劳动”量的“微不足道”作用;(十一)、剩余价值有多种来源;(十二)、疏漏了“剥削”一词的其它重要内涵。详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不足与失误——(续11)》。
7、我认为商品交换原则是比较利益原则(这其实就是人们行为选择的原则——“两利相权取其大,两弊相权取其小”。这是普适的原则,可用于劳资交换的分析)。所谓的“等价交换原则”只是“商品交换的比较利益原则”内极其特殊的特例!详见2015年的《劳动价值论可重生再造(52)——(53)》专门谈了“商品交换的比较利益原则”问题。以后再接着谈这个原则问题。
8、我认为马克思缺失将来时态劳动概念以及社会性潜劳动概念是最大的失误。这个失误导致马克思认识不到社会性潜劳动的使用是剩余价值的主要来源,导致把历史上一直存在的“超经济剥削”误作为“经济剥削”来处理,使得他的剩余价值理论漏洞极大!详见2015年的《劳动价值论可重生再造(54)——(59)》。亦见《劳动价值论应回归并与时俱进(续5)——(续11)》。
9、我认为市场经济中的商品生产,不明显具有马克思意义上的经济剥削的性质。从广义社会关系上讲,“剥削”主要只是一种不受约束的权力的运用。恰恰是不受约束的权力造成人们的不平等的出现,使得在分配与交换领域产生了超经济剥削现象。
我国在脱贫攻坚战中,有大量的实例是引导私有制企业大量招收等待脱贫的农民们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的“雇佣劳动生产方式”,结果是“劳资两利”!而在国有企业生产领域中存在的只是在共同生产中为了共赢的“分工”与“协作”,都不存在马克思意义的经济剥削可言(超经济剥削除外)。”消除“超经济剥削”只能使用“超经济”措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因此我主张构建“劳资命运共同体”。详见《构建“劳资命运共同体”——劳动价值论应回归并与时俱进》。
10、上面是我对关键的热点问题的观点临时汇总,还有很多观点散见于其它帖子里,以我的电脑水平要把所有的观点“系统化”是很费劲的。还有许多观点还要继续发帖。马克思在他的经济理论中使用了一些并非不妥,只是容易被误解、曲解的概念,并且已经被批马派作为靶子,我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诸如1、劳动二重性2、抽象人类劳动3、社会必要劳动时间4、简单劳动5、劳动的凝结……这些概念在我的关键观点中可以不用它,不影响劳动价值论的与时俱进,就不归入。
特别欢迎学术性的挑错、质疑、补漏!我都会认真回复与我的帖子有关的问题,但不“抬杠”。遗憾的是我看不懂图形语言!
八、我的观点概要
1、劳动价值论源远流长。我认为劳动价值论原意是说明劳动与商品价值关系的理论,是用劳动来表现衡量商品价值的理论,它初心不是“劳动价值”或“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历史上劳动价值论是分支发展着的。在配第、斯密那里把劳动只是作为衡量商品价值的尺度是正确的!马克思把李嘉图错误的观点在歧途上变异为劳动创造商品价值是一种不足与失误。当然,不能否认马克思有过两种说法——“劳动创造价值”和“劳动表现为价值”。是主流马派进一步把马克思的“劳动创造价值”的说法演变成脱离市场交换的在生产领域中的单方面创造与被创造的关系,因而马派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还是有鱼目混珠之嫌!要加以辨析!我致力于发掘马克思的“劳动表现为价值”以及关注市场交换的正确观点。
人类的知识是传承的!我只提出了“将来时态劳动(包括潜劳动)”!你的建议在《劳动价值论应回归并与时俱进(续6)——人类社会经济都是有机的整体》中已有表述:从和谐统一的发展的观点来把整个人类作为一个整体从事社会化大生产来考察,整个社会经济就犹如是一个人的身体,社会中的每个人相对于社会整体生产来说都只是一个肢体(器官),都有自己独特的位置和功能。……人类整个社会化大生产是一个庞大的分工合作体系。虽然各人所处的位置和作用或在所生产出的商品中包含有各自具体劳动的付出及社会贡献,但由于至今还没有找到精确的办法直接量度各人具体付出有效劳动的大小,特别是对社会贡献的大小,所以目前都只能采用市场机制对每个社会成员的劳动进行社会评价,社会用货币对每个人的具体劳动或劳动的结果进行评价以表示承认和补偿。因此商品价值在本质上是在社会化生产系统中,社会对各个生产者生产商品的具体劳动付出所产生的社会贡献的大小的一种量度或评价。至于每个人具体处在社会经济中的什么位置上,客观影响的因素是复杂的,但从主观来说,主要决定于自己的努力和选择是否调整到与自己的能力和社会需求相匹配的位置上。
zhengyr 发表于 2018-10-7 12:32
“一看到你这样的回帖我就忍不住。
只想再问你一下:你可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具体内容吗?”
谢谢理解。“体现了一般劳动量”的说法不很准确,而是“可以用全社会统一的有效劳动量来衡量和表现商品价值”!说的是“尺度”问题!通常衡量和表现任一事物的量值可以用不同的“尺度”,但它们之间都可以找到互相换算的关系。当然有的换算关系很难。劳动价值论说的是“尺度”问题,不是“创造”的问题!
对待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既不能像有些人那样五体投地仰望着马克思,只感到马克思非常伟大,比自己所能看到的多得多,自己只能无所作为;也不能只是与马克思并行站着,感到自己看到的是马克思早已看到的了,自己只能照本宣科(甚至其中不乏有误解与曲解);正确的做法是要站在马克思的肩膀上,指出马克思所没有看到的或没有看清楚的问题以及根据马克思的思想所进行的大范围大量实践活动后所出现的大量新问题和新情况,提出一些应对的“发展”的想法,但这和那些想把马克思打翻在地再踩在脚下以显示自己高大的人是有根本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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