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法律事务的尽调调查中,有股权激励项目的尽职调查、并购项目的尽职调查、IPO项目的尽职调查、新三板项目的尽职调查、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等。
 
不同项目的尽职调查内容的侧重点均有所不同。
 
例如在并购项目中,由收购方委托律师团队,尽调的目的是对公司各方面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后续收购计划,对价谈判、风险规避做准备。
 
新三板、IPO项目则由项目方委托,主要对公司运营的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尽职调查,并就尽职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规范,使其达到新三板或IPO的标准。
 
股权激励项目的尽职调查与其他项目的尽职调查的区别是:
 
股权激励尽职调查是基于企业创始人与受聘律师在公司运营管理基础上与核心骨干的深度沟通而对公司的客观情况分析,即侧重于对核心骨干的激励管理分析,也有对法律合规性的分析。
 
因此,律师在股权激励尽职调查中需秉承如下原则进行尽职调查:
 
1、勤勉尽责
 
律师在股权激励尽职调查中,应仔细调查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并进行实地考察验证,对公司各方面的现状和问题均应在尽职调查报告中实事求是予以反映。
 
2、归纳问题
 
律师在尽职调查中,既有对委托方所属行业与市场前景、财务及资产状况、运营管理模式、人员基本情况的调查了解,也有对公司商业模式及运营管理各环节法律风险的了解,并应将尽职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予以归纳总结。
另外,还应当运用法律思维及管理思维,结合担任众多法律顾问的实践经验,深入挖掘隐藏的法律风险,律师对企业情况了解越清晰,法商逻辑越强,更能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3、亲临现场
 
律师团队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应当亲临委托方经营场所,对公司企业文化、被激励人员的工作状态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对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逐一访谈,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及员工对公司未来发展的看法。
 
4、重点突出
 
在尽职调查前,要深度了解企业创始人对股权激励项目的看法及股权激励预期效果的期望值,确定尽职调查重点。然后再根据激励项目的特殊性,有针对性、有侧重点地收集查资料,确保尽职调查工作能落到实处。
 
  总之,股权激励的尽职调查效果如何,取决于企业创始人与项目律师团队的认同度及配合度,尽职调查越充分,思虑就越周全,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就越完善,实施落地后的效果才会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