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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0

设商品A的数量为Qa,商品B的数量为Qb。

设商品A的价格为Pa,商品B的价格为Pb。

设Qa的总价值m与Qb总价值m相等。

即:m=PaQa,m=PbQb。

则:Qa/Qb=Pb/Pa

即:商品A与商品B的数量比与商品A与商品B的价格比成反比。

会有这样的商品A与商品B的等劳动时间交换吗?

生产商品A数量Qa的劳动总时间为T,生产商品B数量Qb的劳动总时间为T。

则:数量Qa的商品A可以与数量Qb的商品B交换。

或写为:Qa→Qb

总劳动时间即使相等,但由于劳动的性质不相同,不同的劳动怎么能够同数量交换呢?爱因斯坦的8小时与普通人的8小时的劳动成果能(等价)交换吗?以劳动时间为标准来进行交换,行不通。

劳动(时间)价值论理论上行不通实践中未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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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0 18:39:25
clm0600 发表于 2018-11-10 18:36
石会**计论证了交换实际上还是商品A与商品B之间的交换,货币嘛,只是个媒介。
你竟然没有看出本文是对你的商品A与商品B交换的公式更正吗?
你的交换公式如下:

商品A与商品B的比价=商品A与货币的比价/商品B与货币的比价=商品A的价格/商品B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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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0 18:42:04
clm0600 发表于 2018-11-10 18:38
以劳动时间为标准来进行交换,行不通。
----------
谁说劳动时间是唯一的标准了?
可惜的是:倍乘系数谁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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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0 18:44:36
设P的理由是什么?
两种不相同的东西凭什么以某个比价达成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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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0 18:50:57
clm0600 发表于 2018-11-10 18:43
你竟然没看出来本文论证了货币在商品A和商品B的交换中起到媒介作用吗?
岂止如此?

本文还说只有有了货币,物物交换才变得简单明了。
没有货币,你能写出交换的原理吗?用劳动时间?不行的。

当然,本文目的主要是为了更正你的错误的以货币为媒介的物物交换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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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0 18:53:34
clm0600 发表于 2018-11-10 18:45
怎么不知道?在劳动市场上去看看!
是了,还是要用货币来说话吧?没有货币能知道倍乘系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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