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m303 发表于 2010-1-10 03:33 
鉴于上述两个回复出现的新情况,我想再次重申一下辩论的原则:
1、各人对自己的观点和逻辑负责,不唯书,不唯上;
2、评论对方的观点,必须遵循对方的逻辑,有疑问必须先与对方取得一致意见。
ruoyan 网友如果同意这两个原则,辩论可以继续进行;不同意或不遵守,恕我没有兴趣奉陪。
我等待ruoyan 网友表明态度。
我不同意这两个原则。
理由:概念和定义可以遵循对方的约定。但是对于逻辑,没有你的逻辑和我的逻辑,逻辑规则是统一的,大家认可的,统一的逻辑规则才是大家讨论的基础,如果你有一个逻辑,我有一个逻辑,根本无法讨论,各说各话而已。
每一个人都按照统一的逻辑和自己形成的概念进行逻辑演绎,形成一个概念与逻辑结合的链条,这就是理论。任何人都可以对这个演绎中逻辑是否符合统一的那个规则做出分析,如果不能指出错误,这个演绎就是成功的;但有错误,演绎就要修改。这就是经过讨论不断走向正确的一个路径。
这一点如果有分歧,确实是难以讨论下去。但我还想提醒说,要想研究理论问题,我认为(错了可以否定)一定要遵循统一的逻辑规则,否则浪费的是自己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