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verrun 发表于 2010-1-8 16:17
我想您讲的很对。在一个社会再生产循环中,不可能长期存在追求利润者和不追求利润者。
那么,可不可以这样呢——按行业区分,同一行业内不同时存在追求利润的私企与不追求利润的国企。
由不追求利润的国企控制资源与公共设施。资源定价采取维持生活所需低价按需分配,经营赢利所需竞价分配。
将追求利润者与不追求利润者隔离到不同的社会再生产循环中去。
这样可否依靠行业隔离来实现对双轨制的防范呢?
riverrun 发表于 2010-1-5 18:23
我认为以宏观实物平衡为目标的计划可以同市场共存。
应该实行“宏观计划,微观市场”式的经济体系。
前提条件是,
(1)资源性行业国有。包括银行、矿产、土地、基础设施等;
(2)财政公开监督,公共事业公开监督;
(3)国有企业不以利润为经营目标,而以实物产出为经营目标。或者在满足实物产出的边界条件下,以成本最低为经营目标。
(4)全面贯彻保障性资源按需分配,经营性资源竞价分配的原则。
这种体系可以实现吗?
liuyongfei180 发表于 2010-1-9 10:59但应该以公有制为基础。riverrun 发表于 2010-1-5 18:23
我认为以宏观实物平衡为目标的计划可以同市场共存。
应该实行“宏观计划,微观市场”式的经济体系。
前提条件是,
(1)资源性行业国有。包括银行、矿产、土地、基础设施等;
(2)财政公开监督,公共事业公开监督;
(3)国有企业不以利润为经营目标,而以实物产出为经营目标。或者在满足实物产出的边界条件下,以成本最低为经营目标。
(4)全面贯彻保障性资源按需分配,经营性资源竞价分配的原则。
这种体系可以实现吗?
我的建议是:宏观国营计划,微观集体市场。
也就是,资源性、战略性、大宗性、基础性行业,国营,并加以宏观调控。其他补充性行业,实行集体所有制,主要实行市场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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