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知地知 发表于 2018-12-16 22:50 
劳动就不存在消散不消散的问题。
劳动只是一件事儿,一个过程,不是一个物体!对于一个物体来说,你可 ...
你尽可以保留你的“但对于一个事件或过程来说,过去了就是过去了!”的认识,我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去辩论!正如有人认为吃坏了拉肚子和吃无关!“吃”“结束了就是结束了”!正如有人认为事归事,物归物;质归质,量归量。不认为事物以及质量
有统一的一面。我只知道“土地为财富之母,而
劳动则为财富之父和能动的要素;”[配第经济著作选集,商务印书馆,2009年,北京,63];“如果能够在土地与
劳动之间发现一种等价关系,我们一定会感到欣慰。如果这样的话,我们就能够和同时用土地和
劳动这两种东西一样妥当地甚或更妥当地单用土地或单用
劳动来表现价值;同时,也能够象把便士还原为镑那样容易而正确地,将这一单位还原为另一单位。”[同上,36]。“
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
尺度”;“所以,他是贫是富,要看他能够支配多少
劳动,换言之,要看他能购买多少
劳动”。[同上] [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第25页。]马克思就更不用说了!这些前辈们都没有认为“过去了就是过去了!”而是我前面回复的“劳动可以以某种方式体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