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保强 发表于 2010-1-17 14:38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17 12:15 
多说无益.用你自己的概念.说一句话你自己却无法判断其话的含义.同样,你用你的概念与别人说话,别人也听不懂.你自己懂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用呢?难道写东西是自己看,说话是自己听的吗?你说你只关心利人类,而不关心是利人还是利已.难道说因此人们就不说利人与利已这种话了吗?难道说别人就不进行这种区分了吗?不管你如何把别人与自己都视为人类(没有人不如此看),但是,现实中人们即有用法的区别,也有实际行动的区别.难道你让人们在表示不同的意思时,都使用你哪利人的概念吗?这些区别是客观存在的,不则你赋予一个概念新的含义就可改变的.因此,你的概念除了你自己用来把玩陶醉之外,则毫无用处.你说你应当悔改什么呢?
伤害?你自己不感到受到伤害,我就阿弥陀佛了.顺便赠送一笑话:
笑话一则意深远 (炎夏论坛)
莫弃耻
前几日,以《明白话,说给明白人听》为题,求lizhen1943先生指正。
今有一朋友讲了一则旧笑话,甚哏。
说有二人,为四七二十八还是四七二十七争了起来。一番口水横飞,天昏地暗后,“四七二十七”仍说四七二十七;“四七二十八”仍说四七二十八。只好到县衙找县太爷定夺。
听完二位陈述,县太爷着衙役将“四七二十七”轰出公堂,罚“四七二十八”二十大板。
“四七二十八”大声喊冤,责问县太爷糊涂断案。
县太爷答曰:“他都四七二十七了,你还和他争论。本官不罚你罚谁?”
真是笑话一则意深远。
文无他意,愿博朋友们一乐!
2010.01.07
后面的问题就懒得说了!仍然在自说自话!不过,后面的小笑话确实是很有意义!只是遗憾的是一些人总是喜欢把自己当做“二十八”!行了,我在您面前就是那个“二十七”,您饶了我吧!
呵呵,真是服了.请你完整地看那句话:
同样,
你用你的概念与别人说话,别人也听不懂.你自己懂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用呢?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
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85171&page=23&from^^uid=1161837
说"你自己懂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用呢"是指你在说话的时候,而前面那是只有"用你自己的概念"这样的字眼.而少了一个你字.这指我曾经用你的概念说话的时候,二者如果没有区别,我何必要特意加个"你"字?你看不出二者的区别呢?还是成心狡辩呢?
你认为你说利人只是指利人类.可是,通过意义上的利已与利人是不是存在?如果存在,你用什么词来表述?难道你用你的利人二字来表述吗?你看看你的文章,通常意义的利人利已这词并不鲜见,如果把它们完全换成你的概念你试试.
虽然没有了这个概念,你那些几个贴子就没有什么意义了.但这有什么呢?否定自己虽然很痛苦,但那却是一种进步.一个人如果连这种勇气都没有.如何有所成就?
并不是那一个喜欢把自己当成二十八,而是二十八是一种事实,在与你讨论的这个问题上,并不是我自认为自己是正确的,而不过是承认大家都认可并现实存在的东西.虽然利人与利已虽是皆是利人类,但是,二者必定是有区别的,它表明了所利的对象是不同的主体.这种现实存在就是这个二十八,而你却想以二十七来代替这个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