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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新商科论坛 四区(原工商管理论坛) 商学院 组织管理与领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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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5
背景: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指出:“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然而,现实中却可以发现很多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超过六年。
问题:请问对于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现象,其原因是什么?是上述的《指导意见》或其他文件中指出了特别豁免情形,还是现实中执行和监管不够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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